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指导,各村委、乡直各机关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要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产品的行为,规范农产品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提高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永义乡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 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邓和平(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吴何丽(乡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 刚(永义财政分局局长)
任廷政(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建强(梵净山工商分局局长)
何兴洋(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前杰(乡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
陈 峰(乡派出所所长 )
任 宇(乡安监站站长)
姚 劼(乡教育办公室主任)
向 顷(乡卫生院院长)
左继军(永义责任区主任)
代方军(张家坝责任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杨前杰同志兼任,负责收集工作信息并及时上报。牵头做好组织协调、督查落实工作,及时研究工作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健康发展。
三、工作任务
突出抓好源头治理、标准化生产、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各方面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惩处、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建立健全制度,有效落实监管职责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各项行动计划,并按照职责,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每月对果蔬种植、茶叶种植大户及各茶场检查一次,场天对市场上的农产品进行抽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工作,有效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做好法律法规培训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及联合执法,确保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认真落实领导批示和群众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反馈。每年一度开展对各村委成员、农民科技致富能手、种养殖专业户、农资、兽药经营户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产品安全的科技、法律水平。
(三)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
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
(四)有效配合,完善技术措施
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建设工作,配合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管理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农(兽、渔)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的专项整治,使得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蔬菜批发市场的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8%以内(以农业部、省厅、监测结果为依据);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建立监测点,加强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测,强化对获证“三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维护品牌形象;做好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测管理,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定期进行监督抽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确保上市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并按时上报农产品质量相关信息。
四、工作重点
(1)重点监管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所有禁用农药,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禁用兽药,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添加剂,瓜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猪、牛、鸡、鸭等家禽家畜肉类,及茶叶、腌菜等农产品初加工品。
(2)重点监管对象:我乡辖区内的农药、兽药、饲料经销企业和茶叶、腌菜加工销售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基地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3)重点监管区域:茶叶、蔬菜、水果主产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围绕三个重点抽查监管产品切实开展定期与不定期集中或整治活动,针对存在的困难问题,坚决执行集中整治、限期整改。
二0一四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