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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2014-05-13 567
核心提示:各区、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3日
 
  关于开展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和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监管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国家总局、省局部署和要求,将2014年确定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年,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按照"落实责任无缝隙、应查尽查无死角、严惩重处不留情、规范提高不反弹"的工作思路,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既要着力查处一批具有"打老虎"效应的大案,又要切实解决一批百姓反映强烈、多年来久拖不决的突出问题,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促使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实现明显好转,确保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局稽查支队和各区(市)查处大案要案分别不少于6起;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二、整治重点和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年自2014年1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安排四次专项行动:
 
  (一)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保卫春节餐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1月-2月)
 
  围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高发的特点,以节日食品为突破口,重点整治肉类、酒类等11类春节期间热销食品,打击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10种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全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先手棋"和"当头炮",迅速形成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
 
  (二)打击食品药品假冒伪劣违禁超限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3月-6月)
 
  巩固和深化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围绕"3·15"和世园会保障工作,重点整治好两大类突出问题:第一类,对易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集体用餐单位严防死守,确保中外游客和广大百姓饮食用药安全;第二类,对日常生活中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投诉举报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整治,一是严厉打击食品领域假冒伪劣、违禁超限行为,二是深入开展药品"两打两建"和保健食品"打四非"整治,三是部署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行动,四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物质、违法广告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五是严厉整治出售过期食品药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培树良好的文明环境和城市形象。
 
  (三)高风险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7月-9月)
 
  针对旅游旺季游客多、温湿度高、易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特点,重点整治以下高风险品种:一是易滋生食品致病菌的食品,如生鲜肉、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餐饮自制半成品、凉菜、生食水产品、盒饭(桶饭)、乳及乳制品等;二是儿童食品;三是食品添加剂;四是对储存、运输、销售环节有温度要求的药品、保健食品;五是注射剂、血液制品、疫苗、生物制品等高风险药品和无菌、植入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
 
  (四)食品药品"五小""四黑"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10月-12月)
 
  整治重点是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的"五小"(小作坊、小食杂店、小超市、小餐饮店、小食堂)、"四黑"(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要把"五小"、"四黑"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全年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的深化之举,作为前几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检验,坚决消除一批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力保整治成果不反复、有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2014年是全市食品药品机构重组后的开局之年,各单位、各处室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把握四次专项行动之间首尾衔接、相互补充、逐步深化的科学关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市局成立指挥部,实行周调度制度,督促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市局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调度,将国家总局、省局安排的各项专项行动,纳入本方案统筹安排。市局有关业务处室要结合处室职能,根据本意见制定每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整治方案。各区市、各处室要注意跟踪,对每次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梳理,分析原因,加强与日常监管工作的结合,及时建章立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加大抽检力度,运用好抽检结果。要把监督抽检作为全年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锐利武器。在每次整治工作开始阶段各区(市)要开展针对性抽样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和线索。抽检不合格的,要及时移交稽查机构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同时,要及时公开抽检结果,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专项整治期间,市局将适时组织整治工作的评价性抽检,抽检结果将作为评定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共治。要深化正面宣传,大力展现诚信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先进人物,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让老百姓客观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充分调动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要加强科普宣传,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周等重大宣传活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的能力。用好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发现和提供执法办案线索,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要健全新闻发布和舆情监测制度,及时传递权威声音。对全市性的重大问题、事件、案件,要报由市局统一发布。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安全问责。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应急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渠道畅通。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国家总局"八条禁令"、市局"六项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避免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行为。违反规定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颜成霞,联系电话:85916890。
 
  附件:1. 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成员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2. 2014年专项整治工作考核评价表
 
  附件1
 
  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孙利国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鲍国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李治荣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柏建超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白友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赵树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栾 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长
 
  王保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巡视员
 
  冯寿青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巡视员
 
  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市局办公室,下设各小组,由市局办公室根据每次专项行动安排提出具体意见。
 
  附件2
 
  2014年专项整治工作考核评价表
 
  考核评价项目 分值 考核评价标准 得分
 
  工作开展情况(100分) 组织领导情况 10分 有方案、有部署、有督查。
 
  大案要案查处 40分 达不到6起的,每少一起扣10分。
 
  群众满意度 15分 群众对投诉举报办理情况不满意,经查实的,一起扣2分。
 
  媒体曝光 15分 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后未及时查处的,一次扣2分。
 
  安全事故及时处置 20分 重大安全事故未及时处理的,一起扣20分。
 
  加分项 经验推广 整治经验得到上级推广的,一次加10分,上不封顶。
 
  建章立制 建立一项切实可行的制度,加5分,上不封顶。
 
  总 计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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