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滩羊免费吃
世界食品网

淄博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淄政办发〔2005〕56号)

   2011-11-08 813
核心提示: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针对我市当前食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针对我市当前食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制定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对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大事,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履行监管职能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放到狠抓生产加工源头上来。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社会严重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整治与建设相结合、治劣与扶优相结合,打击与治本相结合,狠抓源头、标本兼治,坚决遏制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滋生蔓延,务必在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二、总体要求

  坚持狠抓源头、严格执法,集中查处一批影响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食品假冒伪劣案件,整治和规范一批食品质量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端掉一批食品制假售假窝点,宣传和扶植一批重质量、讲诚信的名优食品企业。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为建设“平安淄博”做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重点食品质量监督与执法打假力度。主要是粮、油、肉、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白酒、饮料、调味品和儿童食品等10类食品。切实解决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和隐患,从生产、加工源头上遏制假冒伪劣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势头。

  (二)加大重点区域质量监督与执法力度。加大对下述区域的监督与执法力度:

  1、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分散在社区的各种小食品生产加工网点等薄弱地区,主要是中小企业及非法生产加工窝点、小作坊、流动商贩等;

  2、生产加工比较集中而监督力度又相对薄弱的地区或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

  3、食品制假售假屡禁不止的区域。

  (三)加大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监督与执法打假力度。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要求,加大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老五类”和乳制品、饮用水、膨化食品等“新十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无证企业的查处力度,启动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蛋制品、炒货食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和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保证符合条件的食品企业按时取证。进一步落实食品执法打假“八查八找”(即一查米面加工厂,找陈化粮和矿物油;二查食用油加工点,找泔水油和地沟油;三查米粉、米线、腐竹加工厂,找吊白块;四查肉制品加工厂,找药死、病死动物及过期变质回收制品;

  五查笋干、辣椒、木耳等干菜加工点,找硫磺、硫酸镁、双氧水等禁用化学品;六查水产品干制腌制水发点,找甲醛、双氧水、敌敌畏等禁用品;七查酱油、醋等酿造品加工厂,找毛发水、焦糖色素、工业乙酸等禁用品;八查花椒香料加工点,找禁用色素)任务,重点查处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品物质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用发霉变质原料和过期变质食品加工食品,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伪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伪造冒用QS   标志和质量标识等违法行为,落实相关产品质量监控措施。

  四、明确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要整治和规范一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问题严重的区域,端掉一批加工制作有毒有害食品的黑窝点,集中突破一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同时,树立一批重质量、讲诚信的名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典型。

  (一)全面实施监督检查。要认真组织好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并由市质监局在元旦、春节期间举行二次食品质量抽查情况通报会,曝光一批不合格的产品和企业。要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全面开展对无证生产米、面、油、酱油、醋、含乳饮料、桶装饮用水、肉制品等产品的执法检查。对列入整治重点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名单逐个检查。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实施强制检验。对食品审批许可、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彻底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

  (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通报、公告、曝光、强制收回、整改复查、责令停产、吊销证照、处罚、移送以及向上级报告等各项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制度。对无证无照、安全卫生条件差和造假、售假的企业、作坊等,要坚决取缔和清除;对查明属于生产设备、检测仪器、人员操作等客观原因造成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的,要督促企业限期纠正,并给予帮助和技术服务;对查明属于主观故意等原因造成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监督整改,该停产整顿的必须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彻底或停产整顿不合格的,绝不允许恢复生产。对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能保持生产必备条件和卫生条件,或故意制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卫生和质监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所有查明的已流入市场的假劣食品要责令企业强制收回,或通报有关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发现有严重危害生命健康的有毒有害食品,必须协同有关部门追查到底;必要时应及时发布公告,防止危害扩大。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禁止和杜绝只重视罚款而轻视根除质量安全问题,对违法犯罪打击不力的错误行为。

  (三)彻底铲除制假源头。发现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或企业,必须坚决做到“四彻底”:即彻底没收加工成品,彻底没收原料、半成品,彻底没收违禁物品,彻底捣毁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执法能力不足或遇到困难时,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所在区县政府,集中组织执法力量,坚决铲除制假源头。

  (四)认真查办大案要案。要集中突破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不论案件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依法惩处,坚决做到“五不放过”(即对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对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案件,对已查明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危害生命健康的案件,都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要坚决禁止和杜绝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行为。

  五、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一)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为抓好此次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淄博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把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集中力量,统一部署,迅速行动,打出声势,抓出成效。

  (二)认真落实辖区执法打假责任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将任务分解到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区域监管责任制的要求,把辖区乡镇、社区的监管责任分解到人,把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做到层层负责,层层落实。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制假活动,要坚持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打击、早控制。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派出所要联合建立区域、村镇管辖责任制,形成联防联控的机制。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重点督查监管责任的履行情况,认真实行问责、过错责任追究,对失职、失查,乱作为、不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要通过以案追责,问责到底,哪个环节监管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就坚决追究哪个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精心组织宣传报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成效,加强正面引导。对危害安全健康的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要坚决曝光。对质量安全有保障的名优产品要大力宣传,并以各种方式向消费者介绍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区县、高新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实施方案要于10月20日前报市政府。

  附件:1.淄博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各区县、高新区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重点领域 淄博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有先(副市长)

  副组长:高晓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贾 峰(市质监局副局长)

  成 员:周立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根亭(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大伟(市卫生局副局长)   谭培泉(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建立(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在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王建立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区县、高新区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重点领域 行政区划重点整顿领域

  张店区  饮用水  面点  肉制品  食用植物油   淄川区  冷冻饮品  饮用水  酱腌菜  博山区肉制品   临淄区  小麦粉  肉制品  周村区  炒瓜子  饮用水  酱油、醋   桓台县    小麦粉   高青县  植物油  小麦粉  糕点  沂源县  饮用水  肉制品  面点   高新区  饮用水  豆制品



 
地区: 山东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法规
 
盐池滩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