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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06〕18号)

   2011-07-28 880
核心提示: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发〔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6〕10号)精神,为了切实加强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特别是食品和医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国家和政府的形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对于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丽江、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我市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对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现象仍有发生,在少数地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势头没有得到根本遏制,这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响了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程。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各级政府的职能开始更多地转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完善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形成上下协调、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是我市食品和医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要在政府宏观指导下,通过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规范管理,完善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价体系,为我市食品和医药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依法监管、执法统一、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形成监管体系健全、监测技术先进、人才结构合理、管理运作规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保证全市人民食品药品安全,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强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应该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筹发展的要求,保障城市和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促进生物资源保护开发和产业发展,做到规范监管和强化帮促并重,实现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统一。
 
  ——统筹规划和突出重点原则。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应该全市统筹考虑、统一规划,突出解决重点和关键问题,确保监管工作的良性发展。
 
  ——强化监管和加快发展相结合原则。既要强化监管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和市场规范有序,又要切实加强帮促工作,加快食品药品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依法行政和按经济规律办事原则。监管工作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法律为准绳,公开、公平、公正执法,要遵循经济规律,把监管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药品行政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最大限度地保证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优势的食品和医药产业,使食品和医药产业在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初步建立食品药品风险预警和突发重大事故处置机制,保持食品药品相关安全信息的畅通和协调一致,确保社会安定和稳定。
 
  三、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强化政府监管,加强企业自律,推动社会监督。坚持和完善科学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形成日常管理、专项整治与联合整治相结合,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互促进的监管机制,着重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信息畅通、执法统一、管理科学、运转协调的监督管理体系。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快行政执法网络体系和信息体系建设,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监测信息等信息库,实行分类监管,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监管。
 
  (二)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政治水平、业务素质、法律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促进行政执法的现代化和规范化,积极选派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学习培训,掌握先进的管理和检验、检测技术。优化人员配置,逐步使专业人员的比例达到70%以上。
 
  (三)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基础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增加食品药品执法经费,不断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多渠道解决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办公用房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支持,帮助解决基本建设用地。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到2007年基本解决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办公用房问题。
 
  四、健全和完善技术支撑体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可控
 
  (一)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建设。增加装备投入,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技术水平,形成全市较为完善的食品药品质量技术监控网络。优化配置食品检验的技术装备资源,不断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综合检验能力,加大食品、保健品的监督和检验力度。加快药品快速检测设备及医疗器械检测设备的配备,依靠先进技术手段和装备提升监控水平。
 
  (二)加大抽验力度。扩大药品抽验覆盖面,从2005年起5年内使全市的药品监督抽验量增至1500批次。逐步开展食品、药品的评价性抽验,对食品、药品质量进行随机抽验,提供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质量信息。
 
  (三)建设统一、高效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创建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管理和分析系统,加强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建设,使我市的监测工作尽快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加强上市后药品的安全性再评价,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为药品产、供、用单位及公众提供药品安全的信息和技术支持。
 
  五、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流通体系,确保食品药品市场规范有序
 
  (一)加强药品监管和供应网络建设,切实解决农民购药难的问题。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工作。创新农村药品监管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机制,逐步建立起以药品监督部门为主,以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为辅,专兼结合的覆盖区、县、乡(镇)的农村药品质量监督体系,确保对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到位。
 
  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积极推进代理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发展和延伸。鼓励多元化流通主体向农村拓展供药途径。通过完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净化农村药品来源。延伸到乡(镇)、村的药品连锁企业可按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乡(镇)、村的单体零售药店可按小额纳税人缴纳固定税;到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乡(镇)、村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可享受扶贫信贷资金的有关优惠政策。
 
  (二)建立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建立药品监管激励机制和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对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对在研究、创制新药,保护药材资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努力构建高效协调的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加快建设“金药”、“金食”信息网络监管系统工程,以信息技术和手段,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城乡联网、整体联动的原则,搭建信息网络平台,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监测系统,对监督信息流、供应信息流实行有效监控;建成电子监管系统,加快相关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实现监管信息交流和共享,提高监管效率。力争在今后5年内建设一个设施完备、应用安全的综合信息网络,基本实现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的科学化、信息化、网络化。
 
  六、理顺体制、强化监管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区、县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实行各级政府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上下齐动,层层监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做好全市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工作。各区、县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协调机构,明确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职责,逐级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能力,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制、机制,全面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和加工业的专项整治。
 
  (二)健全制度,促进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建立。各级食品安全领导协调机构要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形势分析、安全事故督办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督查等制度,出台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逐步形成与食品安全新形势相适应的监管新机制。要认真制定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处置预案,积极有效地做好处置工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使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围绕目标任务的完成开展工作。
 
  (三)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配套法规。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完善从“田间到餐桌”各个环节的配套管理规定和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控制标准,依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七、充分运用监管手段和发挥“帮、促”作用,促进全市食品和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我市医药产业的引导和扶持。加强地道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制定重点中药材质量标准,提升特色资源质量技术水平,强化保护我市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巩固GMP、GSP认证成果,积极推行GAP、GLP、GCP等系列标准,全面提升我市医药产业整体素质和实力。支持、鼓励和帮助企业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制药工艺,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鼓励和支持新药的研究开发,拓宽新药知识产权成果商品化途径,推动新药成果产业化。
 
  (二)加强对食品行业的规范和支持。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支持体系,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积极推动建立食品行业生产、技术、市场销售及产业政策信息网络。大力开展ISO系列认证、HACCP认证工作,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食品从原料到加工一系列的质量标准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企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宣传、保护和扶持力度。开发培育保健食品、生物食品,重点发展具有丽江特色和优势的产品。
 
  (三)建立现代营销和物流体系。打破药品批发与零售之间的分割和限制,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充分竞争和优化配置。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为重点,推动企业建立现代营销体系,推进产业的发展。
 
  (四)推进食品药品诚信制度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快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强化企业经营信用监督,增强企业履约意识,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失信行为,降低社会交易成本,逐步形成政府推动,企业自觉,社会参与的良好诚信氛围。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企业信用警示制、公示制,以点带面,实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全面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促进食品行业和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八、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本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并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积极支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二)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各区、县政府在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有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OO六年三月三十日 

 
地区: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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