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厦门、宁德、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3〕1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5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推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