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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固政办〔2011〕3号)

   2012-04-27 795
核心提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信政办[2011]1号)精神,深入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和违法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责任主体” 的工作要求,围绕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等各环节,加大“地沟油”整治力度,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全县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违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地沟油”和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行为,从整体上提升全县食品监管水平。
 
  1.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以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加工厂为重点,开展对食品加工企业所用食用油质量和进货渠道的监督检查。
 
  2.食品流通销售环节。以食用油销售者及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严格规范销售者主体资格,依法监督销售者把好食用油进货关、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3.餐饮服务环节。以城市(镇)、农村、矿山、旅游景区的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的检查。对使用“地沟油”的餐饮单位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废弃油脂提炼环节。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行为。
 
  (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1.切实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理。要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意堆放,不得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河道,不得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要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2.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各有关部门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具备相应收运资格、未经许可或备案的坚决予以取缔。
 
  3.认真搞好餐厨废弃物后续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在监督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保持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的同时,要求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维护处置场所周围的环境卫生。
 
  4.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要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收运单位收运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要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处置单位予以确认。
 
  5.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6.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要通过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发展改革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环保、农业、商务等部门尽快确定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单位,制定试点管理办法,对试点工作及早做出安排;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11日---20日)。各有关部门制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本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月21日---12月10日)。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对“地沟油”和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进行拉网式清查,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地沟油”窝点,立即进行取缔。依法查处违法销售、使用“地沟油”和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1日---12月15日)。县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一些重点难点单位、重点地区要组织重点检查。
 
  四、责任分工
 
  “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政府对本行区域内的“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本地的专项整治工作。
 
  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信息的收集、报送、总结及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商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各项管理制度。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食用油的监督抽检力度,依法查处以“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等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畜牧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环节投入品的监管,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的许可和监督管理,禁止有毒、有害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进入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理系统。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和处理单位的环评工作,依法监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排污,严厉查处超标排放油脂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公安部门要依法对构成犯罪的制售“地沟油”案件进行查处,并做好食品安全执法监管配合工作。
 
  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和油脂加工、经营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备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固始县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全县开展打击违法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和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监管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三)积极探索餐厨废弃物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大餐厨废弃物管理执法力度,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准入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四)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及时发现举报“地沟油”非法加工窝点和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防范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五)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部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作为评选卫生乡镇(单位)、文明乡镇(单位)等的重要指标和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且得不到解决的,要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规范信息收报制度。各有关部门将本部门组织机构、整治工作方案、整治行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2011年1月20日前上报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分别于2011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上报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随时上报。(联系人:杨正明、李琳、张建敏,联系电话及传真:4953889)
 
  附件:固始县“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固始县“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俊杰(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  慧(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 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董  平(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宋传志(县卫生局副局长)
 
  沈炳家(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固中(县政府纠风办公室主任)
 
  赵中明(县发展改革委员工会主任)
 
  张  胜(县质监局副局长)
 
  刘  俊(县工商局副局长)
 
  陟照成(县畜牧局副局长)
 
  吴  刚(县商务局副书记、副局长)
 
  王国清(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汪一中(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杨晓波(县城管执法局副大队长)
 
  杨正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正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地区: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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