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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市区农贸市场产品质量整治行动方案(宿食安委办〔2006〕3号)

   2011-02-28 332
核心提示:  宿迁市市区农贸市场产品质量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农贸市场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切

  宿迁市市区农贸市场产品质量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农贸市场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切实保障市民饮食安全卫生,决定开展市区农贸市场产品质量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农贸市场产品质量整治,强化农贸市场安全卫生管理,取缔非法农贸市场,有效解决市区农贸市场中硬件设施不到位、无证照经营以及食用农、畜产品未经检验检疫上市等重点、难点问题。

  二、整治范围

  市区范围内的各农贸市场,重点整治南菜市、西楚市场、府苑菜市场、苏果超市、普玛特超市等市区较大规模农贸市场。

  三、组织分工

  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市区农贸市场产品质量整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协调市城管部门规范疏导摊群,取缔非法农贸市场。

  市工商局具体负责市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督管理,协助农业部门做好食用农产品强制性监测检验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对市区农贸市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卫生监督检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严厉查处制售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

  市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监测检验工作,定期发布食用农产品监测检验信息。

  市经贸委负责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监管工作。

  市水产局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市质监局配合农业部门做好食用农产品监测检验工作。

  市宣传部门及各新闻媒体负责动态宣传报道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在全市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整治措施

  1、强化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做到市场布局合理,标牌、指示牌、公告栏美观醒目,摊位摆放整齐;卫生制度健全、落实;市场内食品摊位亮证经营(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肉类商品经过检疫,票据、验讫章齐全;蔬菜经检测合格后上市;各类市场管理资料保存完好,建档管理。

  2、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对市区内的露天农贸市场和马路市场逐个分析,分别作出妥善处理。对已经进棚入室但还不符合规范的,整治期间要完善条件,纳入规范化管理。对露天农贸市场,要限期退路进棚入室。

  3、督促各市场主办单位设立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室,配置仪器设备,落实检测人员。

  五、时间安排

  市区农贸市场产品质量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4月24-25日),召开市区农贸市场产品质量整治工作会议,下发市区农贸市场产品质量整治行动方案。市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2、排查整改阶段(4月26日-30日)。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对马路市场、露天市场进行检查疏导。市食安委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规范农贸市场经营行为,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农业、质监等部门开展市区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3、集中整治阶段(5月8日-15日)。对市区内所有农贸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取缔非法农贸市场,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伪劣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行为。在市主流媒体上曝光被查处的典型案例。



 
地区: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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