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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猪肉等副食品市场监管保持市场供应稳定的通知(厦翔政〔2007〕52号)

   2011-05-22 238
核心提示:  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猪肉、禽蛋及制品等副食品价格出现一定幅度上涨,我区的猪肉等副食品价格同比

  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猪肉、禽蛋及制品等副食品价格出现一定幅度上涨,我区的猪肉等副食品价格同比也出现大幅上涨,达到近年来的最高点,居民的生活受到了影响。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的通知》(国办发电〔2007〕9号)精神,切实做好猪肉等副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确保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菜蓝子”主要领导负责制。猪肉等副食品生产和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安全稳定,影响全局。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不可掉以轻心,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及时解决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价格和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市场供应和社会稳定。

  二、切实加强产销合作,努力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的市场货源组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依靠自身优势,密切配合,努力做好产销区衔接、充分挖掘潜力,及时组织货源。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我区与龙岩永定县“山海协作”的资源互补作用,大力推进与生猪源产地的产销合作,增加市场投放,保证猪肉供应,做到不断档、不脱销。同时,要做好牛、羊、禽类产品、水产品及其他副食品的组织供应工作。

  三、全力抓好生猪生产。为确保本地猪源的生产和供应稳定,农林水利局要高度重视生猪生产,积极引导养殖场(户)实行标准化、健康养殖和适度规模养殖,研究扶持养殖业发展的保险政策,继续治理面源污染;加强疫病防制工作,实行高致病性蓝耳病的强制免疫,落实扑杀补助。我区将尽快制定扶持补助措施,根据实际情况争取对饲养母猪的养殖场和专业户给予适当补助,以保护母猪生产能力,提高生猪出栏率,缓解生猪生产周期性波动对市场的影响,并进一步加强行业信息的引导。农林水利局要进一步做好对生猪补栏的技术指导和各项服务,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力给予支持。

  新圩镇作为我区养殖业的重点保护区域(生猪、禽类的养殖量的占全区的50%以上),下阶段要进一步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密切监视养殖户的生产动态,并落实必要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加大对大中型养殖基地引导和扶持力度。

  四、经贸、工商、物价、质监、农林水、市场管理及大型副食品供应企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需求和价格的监测,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正确认识市场形势,克服惜售心理,避免集中上市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实行猪肉销售、价格日报制度,建立应急机制,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

  要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突出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增强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紧紧抓住重点地区和重点经营者,切实加大对猪肉、禽类商品交易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市场和经营生鲜猪肉及猪肉、禽类制品的小摊点、小经销点的监管力度,增大市场巡查的密度和频率,及时防范、查处借价格上涨之机制售注水猪肉、病死猪肉和禽类、未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禽类和销售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猪肉、禽类制成品的不法行为。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强化检验检疫,把好生猪“瘦肉精”检测关,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以及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五、经贸、工商、市场管理等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为“放心肉”、“放心禽蛋”上市提供便利,大力推进连锁、超市等现代营销方式,扶持打造我区的“放心肉”品牌企业,对质量好的猪肉、禽蛋及制品、熟食品等畜禽产品生产业主,要努力引导其销售模式由传统散销向设立专卖方向转变,以提升区属副食品企业的竞争力,开拓品牌企业的市场空间。近期,经贸和农业部门正在致力于引导一批区属规模化的无公害猪场投资开设“放心肉”品牌经营连锁专店,相关部门在政策上要全力给以支持。

  六、要充分发挥我区在水产品生产方面的资源优势,引导水产品经营企业扩大市场宣传,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增加水产品的在群众日常消费中的比重,促进多元化消费。

  七、妥善安排好城镇低收入居民的生活。要结合实际,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城镇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注意做好学校食堂及传统节日的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工作,保持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八、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全面准确地报道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和物价情况及价格上涨原因,反映各地采取的措施,引导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客观看待市场价格变化,避免炒作,为猪肉等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创造良好的氛围。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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