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职能科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省局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综合分析研判全省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组织制定了《2025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现予以印发。
抽查计划共包括193种产品。其中,日用及纺织品32种、电子电器产品32种、轻工产品28种、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33种、农业生产资料5种、机械及安防产品41种、电工及材料产品12种、食品相关产品10种。
各地要积极配合在本地区开展的国家、省级监督抽查抽样工作,对国家、省级监督抽查抽样过程中发现的拒检等违法情形,要及时依法处理;要强化监督抽查不合格后续联动处置,通过整改复查、产品召回、立案调查、信用惩戒等措施,依法严肃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销售单位;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产品质量督抽查年度计划,加强对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等重点产品的抽查力度,增加相应抽查批次,于4月底前,将本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年度计划报送省局备案。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