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为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靶向性,省局组织制定了《安徽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5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确定监管重点。各市、省直管县(市)局要依据《安徽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5年版)》,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产业发展状况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
二、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各市、省直管县(市)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根据监管实际,综合运用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专项整治、标准宣贯、认证认可、缺陷召回、技术帮扶等手段,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产品质量安全协同监管,切实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性。
三、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各市、省直管县(市)局要将实施《安徽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5年版)》与压实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紧密结合、一体推进,对重点监管目录内产品,要指导督促生产和销售单位制定符合实际的风险管控清单,细化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持续强化信息报送。省局将重点监管目录实施情况纳入省质量督查考核,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形成全省“一盘棋”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各市、省直管县(市)局要于2025年12月10日前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报送省局产品质量监管处,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