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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汕头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2025-04-07 319
核心提示:根据省局2025年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安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组织开展监督抽查,采取飞行检查方式,强化对重点经营单位的风险排查,督促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特殊食品安全。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2025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加强对特殊食品经营活动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力推进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特殊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了《2025年汕头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

(联系人:特殊食品科 许同志,联系电话:88173263)

2025年汕头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抽查计划

根据省局2025年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安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组织开展监督抽查,采取飞行检查方式,强化对重点经营单位的风险排查,督促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特殊食品安全。

抽查形式

以飞行检查方式对全市范围内的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对象涵盖商超、药店、会议营销(体验)店、专卖店以及母婴(婴童)用品店等各类特殊食品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市监食生发〔2022〕18号,以下称总局18号文)中的表1-2《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要点表》执行,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营项目是否与批准的一致、是否设立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销售的特殊食品是否经过注册备案、是否存在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存在销售来源不明或假冒的特殊食品、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落实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规定、经营场所是否存在有非法产品、虚假夸大宣传广告或宣传资料等,必要时对经营者销售的产品开展监督抽检。

三、检查时间及人员组成

检查时间为4月至11月。检查组一般由2至3名特殊食品监管人员组成,从市、区特殊食品监管人员库中随机抽调,被检查单位所在区(县)局、分局应选派1至2名特殊食品监督管理人员作为检查人员,共同完成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局、市局各分局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制定辖区内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特殊食品、销售的特殊食品是否经过注册或备案、网页刊载的特殊食品信息是否存在涉及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以及其他禁止含有的内容、保健食品销售页面显著位置是否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此外,要加大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销售特殊食品的食品经营者的巡查力度,督促其落实《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

(二)检查结果处置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执行,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涉嫌违法的,依法查处。




 
地区: 广东 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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