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盐业公司:
为解决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实际困难,保障我省食盐的安全稳定供应,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小包装自然盐零售价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400克加碘自然盐、400克甲亢患者用自然盐零售价格由现行1元/包调整为1.3元/包。500克加碘日晒盐零售价格维持现行水平0.9元/包不变。
二、食盐批零差率由现行14%调整为16%。
三、省盐业公司要确保大众食盐消费品种的正常供应。
本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