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食品经营行业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愈发受到社会关注。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3月2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涵盖了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以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和相关监督检查工作。该办法明确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应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分类实施。同时,规定了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以及不需要取得许可的情形,如销售食用农产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此外,还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人员配备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则进一步细化了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的具体要求。根据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明确了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以及其他类食品经营的许可审查要求。例如,餐饮服务场所应具备合理的布局和流程,设置相应的操作场所和设施设备;食品销售场所和贮存场所应环境整洁,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条件等。此外,还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特殊业态的许可审查提出了特别要求。
此次修订的两个文件充分体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通过完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规范了食品经营行为,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公开征求意见的做法也体现了政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使制度更加完善、更具可操作性。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宁夏回族自治区此次修订完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相关办法,是落实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可以有效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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