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3月16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5年省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历次全会部署,重点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安排立法项目,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根据成熟程度和轻重缓急,安排立法项目49件。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30件)
一类项目:省人大常委会确定需要年内提请审议的项目8件。
1.河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省发展改革委起草)
2.河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
3.河北省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促进条例(省商务厅起草)
4.河北省永定河保护条例(省水利厅起草)
5.河北省种业条例(省农业农村厅起草)
6.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省林业和草原局起草)
7.河北省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省委网信办起草)
8.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修订)(省市场监管局起草)
二类项目:积极推进,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项目10件。
1.京津冀文旅融合发展促进条例(省文化和旅游厅起草)
2.河北省低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省发展改革委起草)
3.河北省工业产品质量促进条例(省市场监管局起草)
4.河北省港口条例(修订)(省交通运输厅起草)
5.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
6.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体制立法(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联合管委会起草)
7.河北雄安新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雄安新区管委会起草)
8.河北省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条例(省自然资源厅起草)
9.河北省反间谍工作条例(省国家安全厅起草)
10.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省机关事务局起草)
三类项目:调研项目12件。
1.河北省数据条例(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起草)
2.河北省开发区条例(省司法厅起草)
3.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修订)(省应急管理厅起草)
4.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省自然资源厅起草)
5.河北省气象探测条例(省气象局起草)
6.河北省地质勘查管理条例(修订)(省自然资源厅起草)
7.河北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省生态环境厅起草)
8.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
9.河北省博物馆发展促进条例(省文物局起草)
10.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修订)(省司法厅起草)
11.河北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省红十字会起草)
12.河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省供销社起草)
二、政府规章项目(19件)
一类项目:年内制定或修订的项目9件。
1.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省应急管理厅起草)
2.河北省政府规章后评估办法(省司法厅起草)
3.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修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
4.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省气象局起草)
5.河北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省消防救援总队起草)
6.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修订)(省交通运输厅起草)
7.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省教育厅起草)
8.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修订)(省民政厅起草)
9.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定(修订)(省社科院起草)
二类项目:积极推进,适时提请审议的项目5件。
1.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修订)(省农业农村厅起草)
2.河北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省体育局起草)
3.河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修订)(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起草)
4.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修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
5.河北省档案收集管理办法(修订)(省档案局起草)
三类项目:调研项目5件。
1.河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省卫生健康委起草)
2.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省科技厅起草)
3.河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修订)(省公安厅起草)
4.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修订)(省商务厅起草)
5.河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修订)(省林业和草原局起草)
三、规章清理项目
省司法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并与上位法立改废相衔接,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常态化清理,按照改革需要和轻重缓急,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