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5]10号)精神,根据《江苏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结合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工作目标
围绕食品安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主要环节,进一步强化监管监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全省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具体目标为:
(一)全省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二)生猪及其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非法使用得到遏制,“瘦肉精”平均检出率较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
(三)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
(四)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加工食品的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基本得到遏制;
(五)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和专业批发市场“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等六项制度实施率达80%以上;农副产品市场全面推行市场标准化,基本建立起责任明晰、制度完善、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
(六)继续推行学校食堂、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七)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系统,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及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治理。
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根据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进行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分和调整,从产地环节切断有毒有害物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途径。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
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把生产、经营、使用三大关口,进一步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高毒、高残留药物的使用。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提高省级、区域性农产品检测中心实力,加大县级质检站建设力度。实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对蔬菜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残留、水产品药残等开展例行监测工作,建立月检月报制度。
加强出口农产品安全监管。通过对种植、养殖基地实施“公司+基地”模式,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原料安全性。
(二)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
全面推行市场准入制度。继续大力推进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28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能力,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分期分批实施食品包装、容器、工具、食品加工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继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在完成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的基础上,初步建立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数据库,实施电子监管;对食品生产加工业存在的共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整改。
严格日常监管。加强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奶制品、饮料、食盐等重点品种的监管,严肃查处无“三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做好食品添加剂产品市场准入、专项整治、强制检验和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发证企业的日常巡查,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结合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必要时对获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性。
(三)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
严格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规范和管理。全面摸清食品经营主体情况,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逐步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继续推进企业自律机制。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建立、落实自律制度,全省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和专业批发市场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农村地区及个体工商户达到75%以上。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以实施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全程监管为重点,强化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定向、不定向食品质量监测,加大食品市场治理和规范力度。突出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监管,加强对超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以及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销点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来源和质量,严厉打击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屠宰场(厂)整治。完善肉类产品监管法规,修订《江苏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制定生猪屠宰场(厂)建设规划,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场(厂)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肉类检验检疫规范及票证管理制度,强化对私宰肉、病死猪肉的防范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生猪私屠滥宰、注胶注水等违法行为。
(四)严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关。
加强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强化学校食堂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学校新建食堂合理布局;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提高民办高校和民工子弟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现状。在餐饮行业、学校食堂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防控重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江苏省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规章,依法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和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五)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组织实施对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以粮油、肉、菜、果、奶、豆制品、水产品、饮用水、保健食品、儿童食品、食盐等品种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无照经营、滥用添加剂等违法活动,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对近年已开展的专项整治实施“回头看”,通过加强检查检测,实施绩效评估,分析问题,查找差距,改进措施,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重点整治区域性食品生产加工集中区。对于一个城镇超过15家、一个县超过30家生产同一品种的区域性集中生产加工地区,各地要开展调研,有的放矢地加强监管工作。对问题突出的集中生产区,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开展综合整治,坚决打击区域性集中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
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去年实施初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中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生猪私屠滥宰以及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的明显改善。
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内部小商店、小饮食店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集中整治校园周边饮食环境,对学校周边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实施规范管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集中开展肉类食品专项整治。整合执法力量,针对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抓好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切实消除肉类食品安全隐患。
(六)积极开展消费放心创建活动。
通过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各界推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领域消费放心行业、消费放心场所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诚信度和食品消费的安全度、满意度,努力营造食品消费放心环境。今年年底,将对各市、县进行评估,表彰先进,激励工作不足的市、县。
(七)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建立完善监管责任网。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强力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真正建成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
全面建成群众监督网。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上半年基本建成群众参与、全程监督、依法维权的农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
强力推进现代流通网建设。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契机,积极鼓励、扶持大型龙头企业通过多种方式,面向农村发展连锁经营。年底前,全省建成标准化农家店10000家。同时,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促进网与网之间的相互推进、平衡发展,确保“三网”有效运转。
(八)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按照《江苏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和应急工作体系,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应急工作各项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协查协作机制,认真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开展日常食品安全事故的核查。加强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的查处及责任追究。
(九)加快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组织实施“十一五”规划。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江苏省“十一五”食品安全保障专项规划》,分解规划目标、任务,确保落到实处。
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无锡市和粮食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加快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档案建设,开展信用信息征集工作,逐步夯实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网络,按照《江苏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搭建横向涵盖省各有关部门、纵向覆盖市、县的信息报送网络,认真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利用,充分利用江苏食品安全网站,加快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全面了解全省食品安全状况,编制《全省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及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明确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市、县人民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增加投入,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省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指导、监督和执法检查,积极推进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综合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注重发挥社会中介和新闻媒体的作用,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逐步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工作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揭发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大力宣传“重质量、讲信誉”的企业典型,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适时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社会舆论监督。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工作实效。各地要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细化目标,落实措施。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工作实效。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监督,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状况,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年底,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和《江苏省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组织对各地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省政府、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同时在全省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