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川府发4号附件.pdf
川府发4号公开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