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及修订过程
2021年,省局联合省司法厅印发了《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2021年《免罚清单》)。2021年《免罚清单》实施三年来,成效明显,为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三年多来,全系统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3350起,免罚金额3.6亿余元。
目前,2021年《免罚清单》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部分条款有了较大变动,需要对2021年《免罚清单》进行修订。此外,在赴基层调研了解到,基层执法人员对制定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有需求,上海、江苏等地进行了探索,分别制定了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为回应基层需求,我们对标沪苏浙,制定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本次修订免罚清单,制定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充分借鉴了长三角和全国其他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经验,今年10月至11月赴阜阳、铜陵进行了实地调研,组织召开了两次研讨交流,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处室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分别向系统和社会征求意见,并邀请理论和实务专家进行逐条论证,经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后形成了《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送审稿)。
根据和省司法厅相关处室前期沟通意见,将由省局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两个清单。
二、修订内容
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共55条,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共8条。
三、修订意义
《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修订,是为继续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我省“四最”营商环境,逐步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的有益探索,能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宽容制度环境,落实稳企就业政策,进一步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