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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关于印发浙江省“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卫发〔2024〕28号)

   2024-12-05 297
核心提示:体重水平与人体健康状况密切相关,体重异常特别是超重和肥胖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和部分癌症等慢性病的重要危险因素。调查显示,我省居民超重肥胖率高达47.6%,亟需加强干预,予以改善。为倡导和推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遏制超重和肥胖上升趋势,推进慢性病多病共管,促进管理关口前移,特制定浙江省“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爱卫办、经信局、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金融监管分局(支局)、疾控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倡导和推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体重管理意识和技能,预防和控制超重肥胖,切实推动慢性病防治关口前移,省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联合制定了《浙江省“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浙江省爱卫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金融监管局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浙江省疾控局

浙江省总工会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2024年10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浙江省“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体重水平与人体健康状况密切相关,体重异常特别是超重和肥胖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和部分癌症等慢性病的重要危险因素。调查显示,我省居民超重肥胖率高达47.6%,亟需加强干预,予以改善。为倡导和推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遏制超重和肥胖上升趋势,推进慢性病多病共管,促进管理关口前移,特制定浙江省“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营造全社会共同践行的良好氛围,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全流程的服务体系,全民体重管理意识和技能显著提升,体重管理支持性环境广泛建立,健康生活方式更加普及。掌握本省居民超重肥胖的流行情况、危险因素,制定并实施干预策略,推进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高尿酸和超重肥胖体重“四高一重”共防共治共管,构建数智化体重管理新模式;到2026年,体重管理相关指标提升明显,有效遏制超重和肥胖上升趋势,重点人群体重异常状况得到改善。

体重管理工作指标

主要指标 基线(2024年) 2026年 属性
体重管理核心知识知晓率(%) - 70% 预期性
体重知晓率(%) - 80% 预期性
医疗卫生机构首诊测身高体重率 - 90% 预期性
二级以上综合医疗(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机构设置体重管理门诊率   100% 预期性
“四高一重”人群体重管理覆盖率(%) - 30% 预期性
省级体卫融合人才培养数 900 2700 预期性
公共体育场馆、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和单位体育场馆免收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 - 100% 预期性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 44.50% 45% 预期性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体重管理知识科学普及和宣传指导。

1.树立体重管理的正确理念。举办省、市、县级多样化、多形式的体重管理科普宣教活动。推动体重管理科普宣教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商超、进酒店宾馆、进餐馆食堂、进文化礼堂、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进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单位,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健康讲座等方式广泛传播体重管理科普知识,扩大体重管理知识普及的覆盖范围。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爱国卫生月、全民营养周、全民健身日、体育宣传周、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中国学生营养日、“健康中国母亲行动”宣传月等主题日,加强体重管理主题宣教。引导公众树立做好自己体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在科学指导下自觉进行体重自我管理,推动体重管理逐步形成社会共识。(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浙江金融监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控局、省爱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市、区)相关部门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落实,下同,不再列出)

2.强化体重管理的科学指导。编制和发布体重管理权威信息,鼓励开发并推广适合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和居民使用的体重管理数智化平台、辅助诊疗系统、移动应用程序(APP)和小程序等,提高科学健康知识获取学习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加强对居民体重管理核心知识、指导原则、健康教育要点等线上线下解读宣教,倡导吃动平衡、“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健康理念,加强公众食物营养、饮食习惯和科学健身引导,指导公众正确认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消除体重认知误区,科学动态管理体重。(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体重管理的能力水平。完善多层级、多学科的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吸纳营养学、慢性病管理、运动科学、心理健康等领域专家充实体重管理健康科普专家队伍。加强对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营养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的业务知识素养培训培养,提升宣教指导能力。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等专业技术人员超重肥胖等体重管理、诊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规范化技能培训与考核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体重管理的社会参与度和管理效能。

4.强化家庭在体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将体重管理纳入健康家庭建设内容,鼓励配备“一秤一尺一日历” (体重秤、腰围尺、体重管理日历),家庭成员定期测量体重和腰围,加强相互提示和监督,保持健康体重,降低聚集性家庭肥胖风险。发挥好“家庭家教家风基层巡讲”“浙里护苗育才”等载体作用,将科学育儿咨询指导服务纳入家庭教育和儿童关爱服务内容。以家庭健康生活方式培养为重点,将健康体重作为家庭生活新理念,做到“三知一管”(知晓健康体重标准、知晓自身体重变化、知晓体重管理方法,科学管理自身体重),掌握科学营养和烹饪知识技巧,推广“三少六多”(少食精制主食、红肉和油盐糖,适量增加粗粮、果蔬、白肉、大豆、坚果和奶类)的饮食模式,以家庭为单位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省卫生健康委、省爱卫办、省体育局、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5.积极营造体重管理社会支持性环境。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餐厅酒店、宾馆等场所广泛配置体重秤、身体质量指数(BMI)转盘、腰围尺和宣传页,有条件的配置体质成分分析仪。扩大健康小屋覆盖范围,打造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身器材等支持环境。加强健康单位建设,为职工健身提供基础设施和条件。推进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倡导低盐、低油、低糖饮食。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行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校园内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鼓励公共体育场馆、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和单位体育场馆免收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健康城镇 健康体重”、“减重大赛”、“技能比武”等活动。(省卫生健康委、省爱卫办、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省疾控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体卫融合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持续建设10分钟健身圈,打造百姓身边的健身服务。深化体卫融合,推进体质检测与医疗体检有机结合,推进国民体质监测点与健康自助监测点融合和标准化建设,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和社区健身团队作用,依托“百姓健身房”等公共体育设施,由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家庭)医生等就近为居民提供体重管理指导服务。加强运动指导门诊、“好社区”运动健康中心建设,推动运动促进健康中心试点工作,有条件的机构开展减脂训练专题活动。各县(市、区)定期开展体质测试服务,将身体形态检测部分与体能、身体机能素质测评结合,推进数字化评估,开具个性化运动健身强体方案。(省体育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标准规范提供健康体重专业管理。完善体重管理和超重肥胖防治相关标准,制定超重肥胖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体重管理工作。加强超重肥胖人群筛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首诊测身高、体重和腰围制度。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体重管理门诊或肥胖防治中心,构建肥胖症多学科诊疗(MDT)模式,整合心血管、内分泌、营养、运动、中医药等相关专业资源,提供体成分分析、健康生活方式处方、运动处方、重度肥胖人群体重管理等一站式肥胖联合诊疗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将超重肥胖及其合并的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高尿酸等病症共管共防共治,加强“四高一重”管理,开展共同危险因素预防、联合筛查、管理随访、生活方式指导等。(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认真落实重点人群的基层规范化体重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体重管理路径,加强健康体重主题宣传,将体重管理、健康生活方式指导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内容,通过生活方式干预、必要的药物干预与分级分层管理等综合措施,实现临床、营养、运动和公共卫生整合性服务,向居民提供合理膳食、科学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开展体重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基层体重管理智能诊疗辅助系统,推进健康体重的数字化、同质化、规范化管理。将慢性病人群运动干预纳入基层临床诊疗服务,开具医疗、健康双处方。鼓励针对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高尿酸等“四高”人群开展体重管理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9.发挥中医药在体重管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进一步推广体重管理中医药适宜技术;研制内外治结合的中医药干预方案,制定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的中医治未病干预指南;为超重肥胖人群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和包括适宜中医药疗法、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功法保健等内的中医药保健指导服务。 (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三)开展健康体重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管理。

10.孕产妇体重管理。加强孕产妇体重管理、营养评价和身体活动指导,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推广应用我国孕期增重标准和孕产妇营养保健服务指南,加强育龄妇女合理膳食与科学运动,推动孕产妇营养门诊建设,做好妇女围孕期营养保健咨询、指导和干预服务,促进孕前维持适宜体重、孕期合理增重,管理孕产期营养相关合并症和并发症,产后减少体重滞留,预防低体重儿、巨大儿以及早产儿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减少肥胖的代际传递。(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体重管理。指导各地扎实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按照规范免费为全省城乡0-6岁儿童提供相应健康服务,加强科学育儿咨询指导服务,强化体格生长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运动(活动)指导,促进吃动平衡,预防和减少儿童超重和肥胖。联合省妇女儿童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将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体重管理融入儿童关爱项目推进实施的过程中,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学生体重管理。强化父母是儿童健康教育第一任老师的责任,培养儿童青少年形成动态测量身高、体重、腰围的健康习惯。开展健康学校创建行动计划,落实课程课时要求,拓展健康教育渠道,配齐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兼)职营养指导员,加强学校医务室体重管理能力,开展儿童青少年的合理膳食、主动运动和心理干预等保健工作,引导儿童科学营养就餐,帮助超重肥胖学生做到“一减两增,一调两测”(减少进食量、增加身体活动、增强减肥信心,调整饮食结构、测量体重、测量腰围)。开展大学生健身活动,将合理饮食、体重管理、科学生育等健康教育内容纳入选修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结合学生健康档案,针对超重肥胖学生,加强对家长的预警,家校联合开展“营养+运动”的体重管理。对家校发现的生长迟缓及肥胖合并相关疾病的学生,及时引导至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个性化营养、运动指导或者医学治疗。(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疾控局、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职业人群体重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大体重管理等健康理念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体重自我管理意识。针对职业人群健康现状,鼓励定期组织职工体检,推进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将体重管理作为健康档案的组成内容,加强超重肥胖筛查,定期开展身高体重腰围自测,倡导单位负责人带头参加体重管理活动,鼓励单位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体重管理联盟,综合评估职工体质状况,开展运动与营养饮食指导。深入开展“双百引领”系列活动、职工系列赛事和职工运动会,推进工间健身等,丰富职工体育健身活动。依托全省各级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职业学校和职工心理健康咨询室等阵地,建设职工文体组织,打造职工健康文化,加强职工健康教育,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等,提高职工的健康素养和身体素质。(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4.老年人体重管理。倡导家庭成员积极主动学习老年人体重管理相关健康知识和技能,提高家庭健康养老水平。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家庭)医生和养老机构保健医生健康指导作用,指导老年人选择适口餐食、坚持适当运动、维持适宜体重,定期测量老年人体重、身高、腰围和基本运动功能等指标,开展体重管理综合干预指导,预防肌肉减少及肥胖,减缓机能衰退。鼓励和支持城乡社区、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开展老年人体重管理教育。 (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体重管理监测评估和成果转化。

15.建立完善监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掌握了解本行政区域居民身体质量指数水平和超重肥胖的流行情况,绘制当地超重肥胖流行地图,加强人群体质监测,分析危险因素变化,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重点人群体重管理。持续高质量开展营养和慢性病相关监测,加强健康生活方式调查,开展体重管理效果评估。(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促进体重管理相关技术产品研发和转化应用。加强体重变化规律和机体代谢的基础研究,研发体重管理相关医药产品和可穿戴设备,推动体育健康产业不断创新,丰富科学锻炼方法和器材。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推进结构化减重食品、低升糖指数食品的研发,合理降低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的含量。鼓励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研究成果转化,共同推进体重管理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充分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手段方式,创新体重管理模式,研发体重管理的健康知识宣贯与健康指导等智能化服务应用,制定个性化营养、运动干预方案,促进数智化体重管理。(省卫生健康委、省经信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倡导健康消费新理念。支持开拓健康体检、咨询、管理等新型服务业态,鼓励行业协会、社会企业、互联网平台参与体重管理、开展科普宣传,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超重肥胖人群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增加健康管理和健康消费服务供给。鼓励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有效参与体重管理,充分发挥支持保障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体育消费场所,各地推出特色鲜明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满足居民的体育消费需求。加快健康服务数字化赋能,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数字教育和培训等新模式,满足居民健康产品智能化服务和线上服务需求。(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浙江金融监管局、省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体重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健康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研制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体重管理年”活动方案及年度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管理机制,加大部门工作合力,将体重管理与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浙江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等活动以及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各部门结合职责分工督促体重管理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及目标实现,积极开展体重管理新方法、新模式、新业态的探索试点,注重挖掘、提炼、推广体重管理工作的典型做法和特色实践,营造“体重管理年”活动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地区: 浙江
标签: 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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