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我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现将第一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含福建省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海洋与渔业等四个领域)予以公布。
附件: 1.福建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
2.福建省水利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x
3.福建省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x
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x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