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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4-11-12 1023
核心提示: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食药安办〔2024〕8号)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南通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通食安委〔2024〕2号),结合我市实际,定于11月上旬启动2024年南通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食安办(质量和食药安办),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食药安办〔2024〕8号)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南通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通食安委〔2024〕2号),结合我市实际,定于11月上旬启动2024年南通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4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宣传主题。

(二)食品企业诚信自律,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对食品从业人员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促进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以《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为主线,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普法宣传,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持续巩固反食品浪费成果,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推动树立文明理性消费观念。

(五)开展绿色外卖、外卖餐品信息描述、网络订餐外卖配送服务规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管理规范等标准宣贯活动,促进餐饮行业组织、平台、商家准确理解和应用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标准。

(六)企业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实施风险清单管理,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健全完善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严格履职尽责,加强检查执法,严惩违法犯罪,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行业协(学)会等发挥桥梁纽带、引导督促、自律监督作用。

(七)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宣传《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抵制“伪科普”行为,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

(八)各地各有关部门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和新成效。

三、活动安排

市质量和食药安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并实施《2024年南通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市级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按照方案组织开展活动。各县(市)区食安办(质量和食药安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参照市级层面活动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经营主体、协(学)会和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等的科普宣传、诚信从业、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技能培训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各级质量和食药安办(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宣传引导,注重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厉行节约,严肃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精神,不得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

请各县(市、区)食安办(质量和食药安办)、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于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前报送市质量和食药安办,邮箱:ntfdaspaq@163.com,联系人:郭书,联系电话:69818150。

附件:2024年南通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市级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南通市质量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2024年南通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市级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2024年11月,举办以“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为主题的2024年南通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市质量和食药安委领导、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崇川区政府分管领导,崇川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崇川区红十字会代表;学校、养老机构代表;高校学生食品安全志愿者代表;食用农产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代表;外卖平台代表;食品企业代表;市食品安全协会、市饭店与餐饮业商会代表;江苏省盐业集团南通有限公司代表;崇川区相关人员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参加。(由市质量和食药安办、崇川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具体承办,市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宣传周部门重点活动安排

(一)市中级人民法院

宣传推广人民法院惩治食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二)市检察院

宣传推广人民检察院惩治食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三)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组织社会群众到粮食储备基地(九华粮库、粮油质量检测站、嘉吉工厂)进行参观,深入了解粮食的仓储、运输、保管、检测、生产、加工等环节,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各类粮食安全形势教育、粮食科学知识普及。

2.举办主题摄影比赛。围绕活动主题,如“诚信尚俭”“粮安天下”“强法治”“绿色仓储”“节粮减损”等,动员全市粮食企业员工及家属,征集主题摄影作品,用镜头展现粮油企业的工作场景、技术创新、社会责任及粮食文化的独特魅力。

3.承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暨世界粮食日”现场宣传活动。做好《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宣传节粮爱粮的良好风尚。

4.开展宣传进红星社区活动。结合社会热点分享节约案例、传递节约理念。同时,通过为居民介绍优质粮油产品的挑选方法、发放《粮油食品安全常识》宣传册、摆放粮食宣传易拉宝和样品瓶、填写粮油趣味知识问卷等形式,科普粮油食品相关知识。

(四)市教育局

1.指导各地各校开展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对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2.指导各地各校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和营养师培训,提高厨师制作营养健康学生餐的能力和水平。

(五)市工信局

1.举办2024年全市工业企业食品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班,邀请食品工业企业代表参加培训。

2.在南通工信微报以及市工信局官网上进行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包括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等。

(六)市公安局

1.发布打击食品犯罪典型案例,集中展示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守护群众饮食安全方面的工作举措,有效打击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

2.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正规合法途径购买食品,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食品违法犯罪线索,携手共筑食品安全坚固防线。

(七)市民政局

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向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和老年健康膳食知识;发动民政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做到宣传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

2.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媒体阵地积极发声,宣传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知识和工作成效。

(八)市司法局

发挥市司法局协调、指导全民普法工作的职能作用,督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作推送食品安全法治宣传资源,联动有关普法官网、官微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微视频、公益广告、典型案例等,推动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布局、集约运作、集成效果的局面,使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向社会各领域、各层次覆盖延伸。

(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加强食用林产品种植户宣传引导,促进食用林产品标准化生产、科学种植。

(十)市生态环境局

通过南通市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开展耕地中重金属对农产品影响的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耕地中重金属污染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十一)市住建局

1.结合安全工作例会,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学习宣贯。

2.结合日常巡查督促在监项目落实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十二)市交通运输局

督促指导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检测机构开放日、食品安全进社区、“你点我检”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发放食品安全手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在交易区大屏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宣传片。

(十三)市农业农村局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监管机构能力提升培训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讲活动。

(十四)市商务局

1.在官方网站专题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

2.在促消费活动中,围绕食品安全、反餐饮浪费等方面进行宣贯。

(十五)市文广旅局

1.通过文广旅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内容。

2.在旅行社门店进行短视频和海报宣传,对团队游客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在星级饭店、A级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和文博场馆的公共区域布置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在餐饮区域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公益短视频;在网吧、娱乐场所的电视、电脑开机页面插入食品安全宣传视频或海报。

3.协调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所属网络视听平台,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积极倡导文明节约风尚,引导广大群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十六)市卫健委

1.参加南通电视台“健康我来了”节目,宣传营养健康知识。

2.开展进社区、进市场、进公园、进学校等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营养健康及食源性疾病防治相关知识。

3.在南通疾控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系列科普文章,宣传营养健康及食源性疾病防治知识。

4.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进企业”活动。

(十七)市市场监管局

1.扎实开展特医食品“四进”科普活动,进行特医“小蓝花”科普志愿者扩大招募,深入社区、养老机构、学校、药店宣传特医食品知识。

2.开展“你点我抽他检”活动。

3.与南通广播电视台合作,通过电视台、电台、视频号、户外大屏、地铁PIS屏等途径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消费、特医食品、预制菜及制止餐饮浪费等系列宣传。

4.牵头推进南通市“广玉兰”高校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加强高校食品安全宣传引导、社会监督与消费维权。

5.以《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为主线,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以及举办讲座,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6.及时在市市场监管局公众号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7.结合制止餐饮浪费常态化监管执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及时在市市场监管局公众号上发布制止餐饮浪费提示提醒、典型案例。

8.组织全市34家保健食品经营主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加入七日无理由退货试点工作。

(十八)共青团南通市委

联合市质量和食药安办、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广泛动员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共治。

(十九)市供销合作社

指导系统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作为宣传重点,打造“放心供销 诚信食安”形象。

(二十)市科协

1.以“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为主题,充分利用“老年科技大学”、“南通科协”等科普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在线互动。预计在南通科协微信公众号上刊登5篇相关内容的科普信息。

2.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组织1-2名食品安全相关专家进社区开展食品安全科普讲座,提升社区居民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知识水平。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健康知识等科学知识展板巡展活动,用图文并茂,生动形象的方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4.开展市级学会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动员有关市级学会围绕主题,发放相关食品安全科普书籍。

(二十一)南通海关

组织参加海关总署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共治 守护进口食品安全”主题日活动。

(二十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南通监管分局

1.指导市保险协会依托“南通银保”微信公众号、自有网站等宣传阵地开设“食品安全宣传周”专栏,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知识,展播行业宣传活动动态。

2.指导并督促各保险公司在各营业网点电子显示屏、官微等自主宣传渠道上播放宣传主题、食品安全知识、食责险作用等内容,形成行业宣传合力。

3.督促各保险公司围绕宣传周主题,结合“保险五进入”等契机,深入小微餐饮、超市、社区、学校等开展宣传活动,设立宣传台、受理群众咨询、发放食责险宣传资料等;指导财险公司为重点领域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方面知识培训。




 
地区: 江苏 南通市
标签: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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