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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粤农农办〔2024〕132号)

   2024-11-04 564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品牌强农工作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力提速推进“百千万工程”,培优扶强“粤字号”农业品牌,按照2024年“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将开展2024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粤字号”农业品牌创新培优实践点(原“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申报与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海洋发展局,珠海市海洋发展局,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品牌强农工作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力提速推进“百千万工程”,培优扶强“粤字号”农业品牌,按照2024年“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将开展2024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粤字号”农业品牌创新培优实践点(原“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申报与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粤字号”农业品牌培优创新实践点的申报与复审将按照自主申报、各地级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级组织评价入库并发布等程序开展。

一、“粤字号”农业品牌创新培优实践点申报和复审

(一)申报材料提交。请各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申报条件本着自愿原则申报“粤字号”农业品牌培优创新实践点(见附件1),于11月22日前完成入库申请网上填报(首次申报的单位自行注册账号)。

(二)复审材料提交。原入选2023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的经营主体(名单参见《关于公布2023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名单的通知》)请于11月22日前完成复审材料网上提交工作(复审账号为原申报账号)。

二、相关要求

经营主体自行申报(网址:http://120.79.103.189:1080/)完成后,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完成线上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完成线上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汇总表盖章件(见附件2)和新申报品牌培优创新实践点申报书纸质材料盖章件于12月10日前寄送至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附件:1.“粤字号”农业品牌创新培优实践点申报指引

2.“粤字号”农业品牌创新培优实践点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

(联系人:艾子、李兆峰,联系电话:020-37289120;技术服务:陈工,联系电话:18617306703)

相关附件:   关于开展2024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和复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2).docx




 
地区: 广东
标签: 品牌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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