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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早餐工程实施意见(马政办[2008]48号)

   2011-06-06 666
核心提示:为尽快启动我市早餐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市民早餐营养卫生、方便快捷、质优价廉和品种齐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
为尽快启动我市早餐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市民早餐营养卫生、方便快捷、质优价廉和品种齐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推动为辅,形成便民、惠民、利民的早餐服务网络,满足城市居民消费需求,提升市民生活质量,促使我市早餐市场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布局合理、营养卫生、品种丰富、物美价廉、方便快捷、惠及百姓的新格局。
 
  工作目标:从2008年起,在城区内引进品牌早餐公司,按市场需求设置一批早餐流动餐车;规范现有早餐店,培育一批社区早餐店;扶持一定数量的高档特色早茶店,逐步形成流动早餐车、社区早餐店、高档特色早茶店并存的三级早餐服务网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早餐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市容局、市规划局、市房地产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县区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早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早餐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早餐工程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分工
 
  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协调市内产品的供应和采购工作。
 
  市市容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房地产局负责早餐销售网点规划布点及监督管理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舆论宣传工作。
 
  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市容局、市公安局和县区政府负责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将现有合法经营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早餐店进行规范整顿,纳入早餐工程范围管理;取缔非法经营早餐的摊点,对自愿被纳入早餐工程管理的早餐点经营者,予以优先考虑;在执照发放、连锁配送车辆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
 
  市卫生局负责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加强加工点、配送点、销售点卫生状况的验收和监督管理;会同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制定马鞍山市早餐工程示范店准入标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助企业招工、就业培训和劳服企业认定,及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对早餐中定型包装产品的质量检验。
 
  县区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辖区内早餐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经营早餐工程的企业负责所建早餐经营网点、配送中心等服务体系的运营与管理,并按照国家《早餐经营规范》的要求,保障承办区域的早餐供应和服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早餐工程的总体协调、推进工作。
 
  四、实施早餐工程的方式
 
  (一)选择主体,示范引导。根据其他城市的做法和我市实际情况,选择品牌知名度高、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为主体,组建早餐工程有限公司,按市场化方式运作,逐步建立质量有保证、服务有规范、卫生有标准的早餐供应网络来引导早餐经营者。
 
  (二)科学布点,分级推进。在市区道路的人行道以及车站、医院、学校、机关等地设首批试点经营网点100个,具体位置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市容局、市公安局与苏食餐饮马鞍山公司协商确定。早餐经营摊点实行“六统一,两固定”,即统一生产、统一餐车、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着装、统一服务标准,固定经营摊位、固定经营时间。属早餐工程范畴的早餐车无法定事由一般不停止营业,遇特殊情况,由市早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苏食餐饮马鞍山公司协商解决。早餐车经营时间在主干道为凌晨5点至上午9点;在二级道路和其他地段(点)为凌晨5点至上午9点半。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规范和新建一批社区早餐店。只要符合早餐工程准入标准的,经自愿申请,验收合格后,由市早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早餐工程标识,并享受早餐工程统一扶持政策。扶持建设一定数量的高档特色早茶店,依据市场需求逐步完成全市三级早餐网络体系建设。
 
  五、实施早餐工程的促进政策
 
  (一)给予引进品牌企业招商引资奖励;市早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从流通业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5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品牌企业餐车制作补助、前期市场调研、就业人员租用餐车押金、固定门店卫生达标、店面规范、牌匾制作、店容整治等;免交社区早餐店、特色早茶店建设规费,购置用于早餐经营的房产免交相关权证办理和过户费等费用。
 
  (二)对于安置下岗工人和失业人员的企业按市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给予相关优惠政策。由企业聘请食品专家和专业人员对就业员工进行培训,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考核后,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经费补贴。对安置的“4050”下岗职工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给予就业岗位补贴。
 
  (三)垃圾清扫处理费按每点每月30元标准由早餐工程公司和所在辖区的市容管理部门统一结算。
 
  (四)市公安交警部门免费为早餐工程配送车辆办理通行证。
 
  (五)经市市容管理部门批准,准许在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的情况下在市区道路的人行道、住宅小区、学校、机关、医院、厂区、广场、车站、码头等地段(点)设立早餐网点。
 
  (六)由早餐工程公司统一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所有销售网点只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员工上岗证,证照办理费用均享受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
 
  (七)新招用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早餐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限额依次抵扣当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要建立早餐经营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联动的氛围,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早餐工程公司经营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终止经营早餐或达不到标准的早餐网点要予以摘牌并取消相关优惠政策,切实将我市的早餐工程建设成民心工程。


 
地区: 安徽
标签: 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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