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pdf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