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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解读

   2024-07-31 682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现将《若干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若干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产业链供应链是工业经济的命脉,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安全水平和竞争力,既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确保经济安全稳定的重要基础。专利作为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性资源,对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保障产业链安全可控,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关键技术不断突破,在诸多领域实现从“跟跑”“并跑”到“领跑”的跨越,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产品参与到国际合作和竞争,迫切需要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作用,强化专利在产业链中的强链增效作用,为重点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科创型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新动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业知识产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李强总理指出,要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丁薛祥副总理也对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提高专利产业化率提出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围绕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做强做优实体经济,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并将“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对发挥专利制度优势,激发创新发展动能,提升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竞争力,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力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部门,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于2024年6月21日正式印发。

二、总体思路

《若干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以产业链龙头企业为牵引,以推动构建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为抓手,按照“一个关键、两个重点、三个兼顾、四个着力”的总体思路,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一个关键”,就是聚焦重点产业,有效发挥专利的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功能,推动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强化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整合和战略协同,推进产业链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共同保护和集成管理,助力重点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两个重点”,是聚焦知识产权助力产业链“强链”“增效”两个工作重点。“强链”就是通过建立创新资源共用、专利风险共担、合作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强化产业链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和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化解知识产权领域重大风险,提高产业链知识产权领域的韧性和安全性;“增效”就是通过构建产业链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格局,推进产业链知识产权高效转化和协同运用,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落地,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和效益,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形成新动能、新优势。“三个兼顾”,就是在工作举措上,兼顾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知识产权方面的实际需求;在任务落实上,统筹兼顾龙头企业、中小企业、高校、科研组织、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的全面参与;在组织实施中,兼顾中央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求选取的产业链,以及地方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实际重点培育产业链,围绕“强链”“增效”两个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协同发力。“四个着力”,是指着力推进“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加速专利产业化进程”“构建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和竞争”等四方面工作任务,全面促进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不断增强重点产业的竞争优势、规模效益、协同水平和发展安全。

三、主要工作任务

《若干措施》从夯实基础、提升效益、强化协同、防范风险4个方面部署了十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发挥知识产权赋能支撑作用,推进产业强链增效。

第一方面是“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增强重点产业竞争力”。知识产权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战略性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若干措施》从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专利信息利用、推进专利标准协同三个维度,提出具体措施,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夯实产业创新发展知识产权基础。一是要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平台作用,培育一批基础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综合运用多种审查模式,强化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创造储备。二是要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对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实施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发布共享导航成果,提升服务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综合效能。三是要加强专利布局与标准研制协同联动,梳理重点国家(地区)和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标准必要专利相关规则,制定出台标准与专利协同政策指引,鼓励重点产业链企业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技术标准制定。

第二方面是“加速专利产业化进程,提升重点产业规模效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资金、技术、应用、市场等要素对接,努力解决基础研究“最先一公里”和成果转化、市场应用“最后一公里”有机衔接问题。李强总理指出,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的催化剂、经济发展的加速器,要加强专利转化运用研究,推动一批专利实现产业化。《若干措施》从加强专利转化对接和推进专利产业化应用两个环节发力,加速专利产业化进程,提升转化运用效益,扩大重点产业规模。一是要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对可转化的专利资源进行深度分析和精准匹配,综合运用各类线上线下对接手段,推动存量专利向重点产业加速转化。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类平台资源,实施一批重点领域专利产业化项目,健全完善推进专利产业化的促进机制,探索专利开源等开放式创新和知识产权运用新模式,加快培育一批专利密集型产品和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知名商标品牌。

第三方面是“构建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优化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产业链协同合作,推动优势产业延链、新兴产业建链。专利具有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的功能,能够在产业链各类主体开展协同合作过程中发挥着重要而不可替代的桥梁纽带作用。《若干措施》从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产业专利池三种产业知识产权协同方式入手,着力构建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合作的知识产权良好产业发展生态。一是要引导企业、园区等牵头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在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转化对接、投融资、专利池运营以及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组建等方面提供服务。二是要以实现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互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目标,鼓励龙头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以知识产权利益高度关联的经营主体为基础,牵头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推进产业链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共同保护和集成管理。三是要立足全球视野,鼓励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降低专利许可交易和技术推广成本,加大专利池建设运营的政策指导和服务力度,强化专利池产业链整体布局,促进产业有序竞争、协同发展、强链增效。

第四方面是“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和竞争,有力保障产业安全”。知识产权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也是国际争端的焦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若干措施》提出从积极参与国际治理和加强产业风险管控两个方面,着力增强我国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提升企业国际竞争能力水平。一是要鼓励产业界参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国际治理,探索开展相关国际规则的产业影响评估,健全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持续发布重点产业国外知识产权相关动态信息。二是要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合规管理能力,建立健全产业知识产权海外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四、关于有关工作举措的重点解读

《专项行动方案》在“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任务中,对标准必要专利、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专利池等方面进行了部署要求。《若干措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分别针对以上几项工作举措予以进一步明确。

(一)关于重点产业。《若干措施》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知识产权密集度高、竞争激烈的领域,以提升重点产业国际竞争力、加速专利技术产业化、助力开辟新领域新赛道、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的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提升知识产权的基础性支撑效能。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的集成电路、光刻机、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我们将加大指导支持力度,确保政策举措覆盖全面、重点突出、落地见效。

(二)关于标准必要专利。标准必要专利作为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相结合的产物,已成为当前产业竞争、市场竞争的焦点和热点,也是以知识产权为切入点,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同时,将专利技术融入标准有利于鼓励创新、提高标准技术水平,而标准中纳入专利技术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化,扩大专利技术推广应用范围。因此,在《若干措施》中,围绕推进标准与专利协同、提升创新主体参与并运用标准必要专利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有关工作举措。

(三)关于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是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是《专项行动方案》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主要依托产业龙头企业、行业组织或者产业园区等建立,负责提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过程中的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转化对接、投融资等相关运营服务,在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助力构建良好运营生态等方面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自2017年以来,知识产权局已围绕重点产业支持建设了36家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若干措施》结合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要求,强化了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聚焦产业、深耕产业、服务产业的功能属性,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工作任务、作用发挥等,作出进一步明确,特别强调其在支撑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和专利池建设运行中的重要作用。

(四)关于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是《专项行动方案》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各部门、各地方都在积极推动建立各类创新联合体。《若干措施》提出的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同其他创新联合体相比较,既有相同之处,也有所不同。两者的相同点在于,都是由产业链具有主导地位的经营主体牵头,以共同利益为纽带,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共同组成的合作组织。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创新联合体以市场利益为纽带,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难题为目标,协同开展产业创新和技术攻关;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则聚焦产业技术取得一定突破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权益纽带作用,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共同保护和集成管理,实现知识产权信息共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提升产业链协同发展水平。《若干措施》对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的建设目标、组建方式、工作职责予以明确,强化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整合和战略协同,推动实现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

(五)关于重点产业专利池。专利池作为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的一种重要方式,能够有效整合专利资源,降低专利许可交易和技术推广成本,促进技术的交叉融合,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潜力。近年来,国外利用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先发优势,围绕多媒体、通信以及汽车等重点领域建立了一批专利池,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专利池组建模式、运营机制、盈利方式,在实践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对产业界影响深远。而我国虽然在音视频、集成电路等领域进行了专利池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呈现出核心专利储备少、建设分散重复、缺乏市场化运行机制等诸多问题,亟需加强指导、支持和引导、规范。《若干措施》对专利池构建的原则、运营模式、作用发挥等予以明确;为规范专利池这一新生事物的有序健康发展,提出将制定发布专利池建设工作指引,主要目的是强化专利池产业链整体布局,立足全球视野,避免同一领域重复建设,促进产业有序竞争、协同发展。

五、工作协同和保障支撑

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强工作协同和保障支撑。一是加强组织实施。各省级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产业链企业联系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开展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鼓励中央企业协同产业链各类主体,共同开展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二是强化工作协同。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各项重点任务的统筹落实,协同推进各项现有重点工作,务实推动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落地见效。三是加大政策保障。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保障力度,确保知识产权、产业、科技、金融等各类政策协同发力,形成叠加效应;要充分利用已设立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和相关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重点企业专利转化运用。四是加快人才培养。健全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加强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转化运用和产业运营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培养一批支撑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四是加强服务支撑。鼓励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提供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深化全国专利调查工作,加强重点产业统计监测;鼓励支持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理论与实务研究,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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