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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蔬菜基地建设的意见(梅市府〔2008〕80号)

   2012-04-24 589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促进蔬菜产业发展,保障菜篮子产品长期稳定安全供给,提高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城本地蔬菜的市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促进蔬菜产业发展,保障“菜篮子”产品长期稳定安全供给,提高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城本地蔬菜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现就加快我市蔬菜基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蔬菜基地建设的重要性

  蔬菜是城乡人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人口不断增加,人们消费水平提高,健康意识增强,对蔬菜的需求呈品种多样化、品质高档化和数量不断增长的趋势。目前,我市的蔬菜生产基本能保障市民的生活需要,但是由于我市蔬菜基地发展相对滞后,蔬菜生产主要是以散户种植为主,企业化、规模化、基地化种植很少,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产销信息不对称,造成市场菜价波动大,给社会稳定带来压力。同时,由于受利益驱动,有部分散户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施用农药,造成生产的蔬菜质量安全难以保证。因此,为促进蔬菜生产企业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确保安全优质价廉蔬菜的充足供应,降低我市城镇居民生活成本,充分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蔬菜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把此项工作作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推进民生纾困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

  按照建设城郊型农业示范基地的总体要求,以满足城乡人民“餐桌”需求,稳定蔬菜市场价格和保障蔬菜质量安全为重点,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扩大蔬菜种植规模。继续加大投入,引导和支持优势区域建设蔬菜基地,推行蔬菜标准化生产,加速蔬菜产业化经营,提升技术水平,扩大加工能力,实施优质品牌战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他们投资发展蔬菜生产,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蔬菜基地建设,实现我市蔬菜产业跨越式发展,逐步形成市、县两级各类蔬菜生产基地全面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主要目标。

  到2011年,力争全市建成10万亩的外销商品蔬菜生产基地,本地蔬菜在梅州市场的供应量达到30万吨,占有率由目前的73%提高到85%以上,蔬菜产业成为我市现代化农业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之一。蔬菜产业生产经营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全面实现蔬菜无公害化。

  三、主要措施

  各地在加强蔬菜基地建设中,要做到“五有”,即有统一规划,有生产标准,有扶持政策,有检测手段,有市场网络。

  (一)加强蔬菜基地建设规划。

  各地要围绕到2011年建成10万亩商品蔬菜生产基地和满足城镇居民蔬菜消费的目标,抓好蔬菜基地建设的规划、选址。市和梅江区联合在梅江区城北杨文村联建1个千亩绿色食品蔬菜生产基地,重点保障梅州城区居民蔬菜供应。各县(市)要扶持建立1个以上面积不小于300亩具有法人资格的蔬菜生产基地,鼓励发展300亩以下100亩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蔬菜生产基地,有条件的要建立具有300亩以上种植面积的蔬菜生产科技示范基地。

  (二)大力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

  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内容,也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把蔬菜生产标准化作为实施农业标准化的重点,根据实际条件,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标准建设蔬菜基地,建立和完善生产记录,扎实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市和梅江区联办的千亩蔬菜基地要达到绿色食品的标准并取得认证,各县(市)扶持建立的蔬菜基地至少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准并取得认证。为促进蔬菜生产标准化水平的提高,要加强新品种培育、生物技术开发,建设引种、试种、繁育和营销一体化基地,推进全市蔬菜栽培技术和品种的不断更新,解决一家一户的育苗难问题。加大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力度,结合生产实际,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技术培训。优化环境、创造条件,积极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专业人才,参与蔬菜产业生产经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

  (三)完善配套政策和扶持措施。

  蔬菜生产是一项弱质产业,蔬菜产品具有新鲜、易腐的特点,加上其需求弹性小,容易引起市场波动。为加快蔬菜基地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扶持措施,确保蔬菜生产健康、稳定发展,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对蔬菜产品在数量、品种结构和质量安全上的需求。

  一是实行资金扶持政策。各级每年要将蔬菜基地建设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对蔬菜基地建设的扶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市财政安排100万元,并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对市、区联办的梅州城区千亩绿色食品蔬菜生产基地给予基础设施、检验检测设备一次性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解决;并在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按实际种植面积,每年每亩给予地租、自然风险、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300元。由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对在全市具有法人资格、种植面积300亩以上、取得无公害农产品以上认证、建立基地检测室并开展自检、生产的蔬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规定的其他蔬菜生产基地给予一次性检验检测设备补贴5万元,并按种植面积,每年每亩给予地租、自然风险、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300元;在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立的100亩以上、具有法人资格、取得无公害农产品以上认证的连片蔬菜基地,每个基地每年给予基础设施维护费和推广高效低毒农药、新技术、新品种补贴等3万元。此外,市从2008年起将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引导、扶持蔬菜种植大户参保。对规模蔬菜基地建设除市级给予资金扶持外,各县(市、区)也要安排相应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

  二是制定奖励制度。为鼓励各蔬菜基地推进品牌建设,对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蔬菜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5万元的认证补助;对取得中国农业名牌产品、省农业名牌产品的蔬菜生产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的奖励。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奖励制度。

  三是建立考核体系。建立促进蔬菜产业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蔬菜基地建设县(市、区)长负责制,对在蔬菜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领导不力,工作落后,特别是出现蔬菜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一是健全检测网络。建立起以市、县(市、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为骨干,以大宗农产品主产区、“菜篮子”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质检站为依托,覆盖全市的农产品质检体系,保证市、县(市、区)两级质检机构必要的人员编制、检测仪器设备和监督检测工作经费。引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等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促进安全优质生产,不断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机构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抽查检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检验工作,承担市级政府及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检测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等。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机构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工作,承担县(市、区)政府及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检测任务,负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的检验工作,指导和监督农产品产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等。鲜活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在产品上市前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以速测为主)。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对进入市场的鲜活农产品要进行市场准入性检测。

  三是严格产品监督。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要制定完善相关检测措施,对辖区内的农产品特别是蔬菜基地产品要严格检测把关,并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加快流通体系建设。

  市场是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重要桥梁,各地要加快建设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较慢,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在大宗农产品主产区扶持建设一批具规模、上档次、规范化的区域性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每县至少要有一个以上与生产基地相配套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批发市场的改造和建设主要是要完善基础设施,特别要搞好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是建设好质量检测机构和信息交流网络。

  二是完善和发展农产品零售网络。在巩固和完善城乡农产品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多渠道、多形式地积极发展各种食品专卖店和超级市场,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鼓励大型农产品生产企业和批发市场开展加工配送和直供直销;鼓励生产基地与加工、流通企业加强联合,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开展产品商标品牌经营,树立产品形象,提高知名度和竞争力。

  三是规范市场销售秩序。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一步规范蔬菜销售市场,特别是通过规范完善蔬菜销售企业、机关、学校、酒店、企业食堂购销蔬菜索证溯源制度,逐步实现城镇市场与本地蔬菜基地的全面对接,确保蔬菜消费安全,促进本地蔬菜产业发展。

  四是大力培育营销大户和农村经纪人。要大力培育蔬菜营销大户,通过中介组织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联结起来,实现农产品的专业化和集约化流通;要推进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农产品供求和价格信息传输的信息化;要加强蔬菜专业协会建设,以蔬菜种植大户、农村经纪人为载体,提高蔬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同时要注意引导具规模的专业户进行登记注册,确立法人地位,促进蔬菜生产向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提高我市蔬菜产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管好。市成立梅州市蔬菜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统一协调全市蔬菜基地建设工作,蔬菜基地建设的规划、实施及技术指导等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并创造条件,尽快组建蔬菜生产经营行业协会。同时,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梅州市蔬菜基地建设管理考评办法》,并按考评办法每年对蔬菜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下拨有关补助和奖励资金。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机构,落实责任单位,把蔬菜基地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做好规划,统筹安排,制定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制定和完善蔬菜产业化发展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投资力度,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调整种植业结构,加快蔬菜基地建设。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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