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省政府决定取消4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层级或委托实施38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行政审批事项。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我省实际,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认真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与承接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
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共4项)
2.省政府决定下放审批层级或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共38项)
3.省政府决定审批改为备案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共2项)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pdf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附件合.pdf
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共4项).docx
附件2:省政府决定下放审批层级或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共38项).docx
附件3:省政府决定审批改为备案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共2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