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及各地方消费品、食品召回相关法规汇总,由食品伙伴网整理,仅供参考,本汇总将不定期更新。
国家法规: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公告(2015年第151号)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统一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的公告
关于加强国外召回工业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工作细则》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 (2020年第61号)
地方法规:
上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缺陷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沪食药监食〔2006〕367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市监质发20200396号)
广东
广东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 (粤府令第30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
关于印发《浙江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市监规发〔2023〕4号)
四川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市监质规字〔2023〕2号)
江苏
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132号)
黑龙江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市监规〔2022〕4号)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召回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辽宁
辽宁省食品召回实施办法(试行)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辽市监发〔2020〕32号)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南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市监质〔2019〕256号)
湖北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市监质规〔2022〕64号)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天津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规〔2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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