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1号)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要求,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经综合研判形成清理结果(27件继续有效、1件拟修改、5件失效、2件废止),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市(州)局、省局各处室(单位)要对照清理结果,做好有关配套文件清理和工作衔接。废止、失效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拟修改文件应按要求推动修订工作,在修订完成前暂时保留,其中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不再执行;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文件,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修订或调整;对继续有效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需进行清理的,按规定程序提出意见报省局法规处。
附件: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备注 |
1 |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川质监发 | 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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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 川知发 | 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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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发 | 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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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发 | 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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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 川知促发〔2021〕35号 | 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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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发 | 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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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发 | 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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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发 | 拟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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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发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5年6月 |
10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发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6年1月 |
11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 | 川市监发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6年12月 |
12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 | 川市监发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6年12月 |
13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7年7月 |
14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4年8月 (即将届满) |
15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 | 川市监规发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4年9月 (即将届满) |
16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 |
17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 |
18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8年1月 |
19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8年1月 |
20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2023〕1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5年2月 |
21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2023〕2 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5年4月 |
22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2023〕3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5年4月 |
23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2023〕4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5年6月 |
24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 | 川市监规发〔2023〕5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5年9月 |
25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2023〕6 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8年11月 |
26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2023〕7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8年11月 |
27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2023〕8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8年11月 |
28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2023〕9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8年11月 |
29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2023〕10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8年12月 |
30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2023〕11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8年12月 |
31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2023〕12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6年1月 |
32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2024〕1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9年3月 |
33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2024〕2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9年3月 |
34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川市监规发〔2024〕3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9年4月 |
35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4〕4 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9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