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单位:
《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4年版)》和《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4年版)》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并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 附件:1.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4年版).doc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各市、县、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单位:
《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4年版)》和《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4年版)》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并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 附件:1.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4年版).doc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