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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2024-03-29 252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4年3月28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固本强基、提质强能,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巩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成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抓好年度执法检查。按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安排,省级重点对中央驻豫企业一级分公司、子公司和省管企业以体检评估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对一般单位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度内实现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率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对责令限期整改的问题隐患整改复查率100%。

(二)深入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工作部署,聚焦“两会”、春节、国庆节等重要时段,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违规电气焊作业、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以及重大事故隐患等重点事项,组织开展“一件事”督导检查,对企业开展全链条穿透式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一案双罚”和行刑衔接,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切实加强执法组织协调。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强化省级统筹协调职能,着眼全省执法工作“一盘棋”,推动异地执法、明查暗访,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部门联合,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惩治企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有效克服执法检查“宽、松、软”。

(四)积极开展执法工作指导。落实固本强基要求,常态化开展执法指导工作,推动市县做好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培训执法检查人员、指导重大复杂案件办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等,并针对执法力量薄弱的地区,采取示范式执法,推动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五)不断改进执法检查方式。着眼提升执法质量,采取“评估式、诊断式、穿透式、回访式、巡查式”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问题隐患真查真改见实效。评估式:全面评估被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督促企业举一反三梳理问题与不足,制定改进措施,补短板强弱项,从整体上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诊断式:对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对被检查企业进行精准“把脉会诊”,为企业答疑解惑,指导企业精准排查整治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穿透式:选取典型违法行为,利用现场监控等技术手段,对当事责任人从教育培训、安全职责、作业交办、安全交底等进行全过程回溯检查和通报问责;回访式:结合上级督导考核反馈和行政复查,深挖问题隐患产生根源,对检查过的企业进行“回头看”,查看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且同一类问题重复出现的,严格依法作出处理,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巡查式:结合督导检查等活动,抽调执法骨干组成执法检查小分队,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巡查式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交办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检查安排

按照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省级重点对95家中央驻豫企业一级分公司、子公司和省管企业总部进行监督检查,2024年度纳入监督检查计划51家,占比53.7%。其中,非煤矿山企业11家,纳入监督检查计划11家;危化企业19家,纳入监督检查计划12家;工贸企业65家,纳入监督检查计划28家。通过延伸抽查和“双随机”抽查,全年共监督检查128家。未列入企业计划下一年度进行监督检查。

(一)重点检查安排。省市县重点检查对象为地下矿山(不含煤矿)、“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等。2024年度,省级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9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67%,其中非煤矿山14家、危化28家、工贸17家。

(二)一般检查安排。重点检查单位之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2024年度,省级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33%,其中非煤矿山13家、危化5家、工贸11家。

(三)其他检查安排。安全生产培训机构20家,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20家。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厅文〔2019〕62号),目前省应急厅实有行政在编人员210人,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内设机构6个,人员70人,实际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人员52人,占在册人数的74%。经测算,总法定工作日13052天,其中监督检查工作日3623天、其他执法工作日4209天、非执法工作日5220天。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是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本部门工作任务和人员安排,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采用联合联动执法、“许可+执法”、“专家+执法”等形式,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

(二)加强分析研判。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结合重点时段、气候特点、事故案例等情况,加强本行业领域风险动态研判,紧盯企业风险点、薄弱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抓好典型案例网上公示,强化警示作用,督促企业举一反三自查自改。

(三)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依法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程序规范、检查内容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加快推进部建“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实现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落实闭环管理。按照规定时间和数量报送执法案例,确保报送率和合格率达到“双百”目标。

(四)强化执法质效。执法工作坚持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为根本目的,通过强有力地执法,以点带面,形成高压态势,促进相关行业领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安全健康发展。

(五)严明工作纪律。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守住廉洁底线,主动接受执纪监督。严格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严肃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树立应急部门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附件:   1.安全生产执法局监督检查计划.pdf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监督检查计划.pdf

   3.非煤矿山安全监督处监督检查计划.pdf

   4.工贸行业安全监督处监督检查计划.pdf

   5.宣传训练处监督检查计划.pdf

   6.规划财务处(科技和信息化处)监督检查计划.pdf




 
地区: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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