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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豇豆绿色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农厅办发〔2024〕11号)

   2024-02-21 888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加强豇豆病虫害减药控残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降低豇豆农药残留,保障豇豆质量安全,我厅制定了《2024年广西豇豆绿色生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加强豇豆病虫害减药控残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降低豇豆农药残留,保障豇豆质量安全,我厅制定了《2024年广西豇豆绿色生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2024年广西豇豆绿色生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加强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降低豇豆农药残留,保障豇豆质量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豇豆生产环节,优化豇豆生产布局,在重点产区推行基地化、规模化生产,选用优良品种、合理密植、科学施肥、提高豇豆生产组织化程度和种植管理水平,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全面推广豇豆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确保有效遏制豇豆种植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超标问题。大力推广“防虫网+”等绿色生产方式,对于不采取绿色种植方式,无法保证豇豆产品质量安全的传统种植方式坚决予以禁止。豇豆种植区内每县建设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以上,示范区内化学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开展豇豆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创建

豇豆重点产区推行基地化、规模化生产,提高豇豆生产组织化程度和种植管理水平。合浦县、扶绥县、鹿寨县3个国家豇豆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县,要求每县建立10个示范片(点),每个示范片(点)面积20亩以上,总示范片(点)面积在200亩以上。其他豇豆种植区以县为单位,每个县要建立2个20亩以上示范片(点),有豇豆种植的乡镇原则上要建立1个5亩以上示范片(点)。示范片(点)要采用“防虫网+”种植方式,按照“一个方案、一块示范田(地)、一套展示牌、一套技术模式和一套工作台账”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在豇豆主产区内的行政村建立豇豆产收购销专业合作社,按照“六统一”(统一时间种植、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生产标准、统一质量检测、统一品牌销售)要求,提高集约化种植水平。

(二)做好豇豆生产主体名录采集

在豇豆生产期开展全覆盖排查,对豇豆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豇豆种植户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辖区内所有豇豆种植生产者信息,逐一建档立卡,健全完善豇豆种植生产者监管名录库,确保生产主体名录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推行豇豆生产网格化监管

豇豆种植区要落实“1个乡镇1名技术明白人”的要求,至少确定1名技术人员负责本辖区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绿色生产工作,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强化日常指导。根据豇豆绿色生产的实际情况,将生产活动划分为网格,每个网格都明确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管理人员按照管理标准对每个网格进行管理,确保豇豆安全生产。要对网格化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机制,进入豇豆上市集中期后,对每个种植户做到每周巡查一次,及时掌握生产用药、采摘上市、产品检测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落实管理标准。对已经采取传统方式种植的主体要实施专人包户管理,每名种植户明确一名监管员负责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对每次施药品种、时间及采摘时间等信息要准确掌握、动态建卡,每批豇豆上市前要开展快速检测,不合格豇豆坚决不予上市。

(四)加强对豇豆生产主体的培训及宣传指导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豇豆绿色生产技术培训,加强指导生产主体应用绿色种植技术,科学合理选药用药,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积极开展“田间技术试验”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技术观摩推广活动,充分发挥核心示范带动作用。突出豇豆生产关键时期、病虫害发生高峰期、采收前期等重点时期,以豇豆绿色种植示范基地为重点,兼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防治服务组织及农户等,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模式灵活开展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编印《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禁限用农药名录》等宣传资料,发放给乡镇技术人员,并在农药店、监管服务机构、村宣传栏等张贴,确保豇豆产区张贴率达100%。

(五)强化豇豆安全用药监管

定期检查重点农药经营企业,检查企业落实限制使用农药,特别是蔬菜禁用农药实名登记及用药用途记录情况。加强对豇豆种植户的指导和检查,牢牢守住“种植全程不使用禁限用农药,采收前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的底线,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加强豇豆常规农药检测把关,在豇豆即将上市时积极开展常规农药速测,做到“用什么检什么、检什么标注什么”。在抽检豇豆农残过程中发现有禁限用农药的要及时做好溯源追查工作,重点追查种植户网购禁限用农药、流动商贩违规兜售农药、农药经营门店销售含隐性成分农药等行为,从严从快查处涉及豇豆质量安全的案件,及时开展依法打击流动商贩违规售卖农药行为专项行动,确保豇豆用药安全。

(六)推进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

大力开展豇豆蓟马绿色防控技术试验研究及示范推广工作,推广防虫网阻隔、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重点示范推广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统防统治替代分散防治“两替代”措施。加强病虫系统监测和大田调查,根据生产实际,定期发布豇豆病虫情报,关键时期适时发布。注重田内田外防控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重在预防、抓早治小、压低基数。强化运用生态控制、健康栽培、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措施,建立良好的豇豆田间生态系统,减轻采收期用药压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治理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责任,推动豇豆绿色生产工作落实落地。要建立豇豆质量追溯体系,对豇豆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追溯,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追踪到源头,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二)强化政策扶持。充分整合涉农资金,对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生产主体实行技术补贴,重点补贴生物防治、理化诱控和统防统治作业。支持豇豆主产区扶持发展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推行豇豆病虫害统防统治。

(三)强化技术保障。各地要按照《广西豇豆绿色生产技术指南》(附件1)和《广西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指南》(附件2),或结合当地生产实际,制定简明扼要的技术指南,确保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四)强化宣传培训。突出豇豆生产关键时期、病虫害发生高峰期、采收前期等重点时期,以豇豆绿色种植示范基地为重点,兼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防治服务组织及农户等,依托技术培训,现场示范展示等手段,开展多形式宣传培训。大力宣传豇豆减药控残绿色防控的重要性,总结典型经验,引导正面舆情,推动豇豆生产主体主动转向绿色生产,推动全区豇豆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附件:1.广西豇豆绿色生产技术指南

2.广西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指南

3.安全用药明白纸

附件1

广西豇豆绿色生产技术指南

一、苗前管理

豇豆栽培有露地栽培和大棚栽培方式,栽培前要对大棚和土壤进行消毒,施足基肥。

(一)高温闷棚消毒

1.干闷。对于大棚豇豆种植,利用夏季高温空闲时间,在棚室清理后关闭通风口进行高温闷棚7—10天,可灭除棚室表层多数病原菌与害虫。

2.湿闷。深翻土壤20—30厘米,整地作畦,畦宽1.5米,覆盖地膜,膜下大水漫灌,灌透至有积水。关闭上下通风口,高温闷棚15—20天。土壤板结、盐渍化严重的棚室,可在翻地时按2000公斤/亩施入粉碎的秸秆或菌渣。

(二)土壤管理

1.结合整地、施肥进行土壤处理,提前15天以上深翻30厘米进行晒土,亩用高锰酸钾3—4公斤拌砂10—20公斤均匀撒施进行土壤消毒。

2.播种前苗床撒施金龟子绿僵菌颗粒剂防治地下害虫。

3.应用枯草芽孢杆菌或解淀粉芽孢杆菌泼浇苗床,预防根腐病、枯萎病等病害。

(三)施足基肥育壮苗

豇豆生长初期根瘤菌固氮能力弱,前期植株抗寒抗逆性差,需施足基肥,增施磷钾肥。播种前10天深翻土壤,晒5—7天,亩撒施生石灰粉20—25公斤,打碎耙平起畦,亩撒施生物有机肥300—500公斤,15:15:15复合肥20—50公斤,培肥地力的微生物菌剂500克,过磷酸钙30—50公斤,硫酸钾8—15公斤,硼砂1公斤,钼酸铵50克。

二、苗期管理

(一)选用抗(耐)性品种。

(二)苗前除草。

(三)高垄栽培,合理密植。传统种植密度偏密,通风透光不良,易引发病虫害,宜高畦栽培,合理密植。垄高25—30厘米,沟畦宽160—180厘米。双行植,株行距30厘米×45厘米,亩植约3000穴,双粒点种淋水盖地膜。出苗前遇连续干旱、土表见白时淋水。出苗后间苗,亩保苗6000—8000株。

(四)提倡水旱轮作或与非豆科作物轮作。

(五)选用高效的杀菌剂进行药剂拌种预防病害,蓟马发生严重的地区推荐使用噻虫嗪等种子处理剂拌种。

(六)对于根腐病、枯萎病发生严重的地区,推荐苗期采用哈茨木霉菌、枯草芽孢杆菌、多粘类芽孢杆菌等微生物菌剂灌根1—2次。

三、伸蔓期管理

(一)搭架引蔓

1.搭架。豇豆生长有5—6叶时,距植株基部10—15厘米每穴插一根竿(深15—20厘米),每两竿相交(离地面1.2—1.4米)处架上横竿扎紧固定成“人”字形支架,架高2.2—2.5米。

2.引蔓。晴天逆时针引蔓,用绳子固定在支架上。

(二)整枝

1.打侧枝。摘除主蔓第1个花序以下的全部侧枝。

2.摘心。主蔓第1个花序以上的侧枝在早期留2—3叶摘心。

3.打顶。主蔓攀爬至支架顶部时打顶,促进下部侧枝萌发花芽。

四、伸蔓期初花期结荚期管理

(一)压苗

用30%苯甲·丙环唑乳油1000倍液喷雾,次数根据具体徒长情况决定,一般为3次。第1次,苗高0.5—0.6米。第2次,苗高1.0—1.2米。第3次,苗高1.5—1.6米。第4次,苗高2米(架顶)。

(二)防落花落荚

1.选择中早熟、耐早衰、抗逆性强品种,可与水稻进行轮作,并及时有效整枝。

2.追肥。花前少施,花后多施,结荚盛期重施。伸蔓期:每8—10天亩施5公斤高氮高钾型(20-10-20+TE)水溶肥(兑水1000公斤)。第1次亩加0.5公斤生物菌剂,以后单独使用大量元素水溶肥。初花期每8—10天亩施8公斤平衡型(18-18-18+TE)水溶肥加0.5斤生物菌剂(兑水1000公斤)。第1次亩加5公斤腐植酸水溶肥。初荚期至采收期前:每5—7天用0.5%磷酸二氢钾加0.05%钼酸铵或者0.2%硼砂溶液叶面喷施。

五、采收期管理

采收高峰期后植株生长进入衰败期,此时补充充足的养分和水分,保障根系活力,植株会从中下部叶腋处发出侧蔓并抽出新花穗,植株原来潜伏的花芽也能发育成新花蕾,并大量开花结荚,形成第二次产量高峰。

(一)采收期追肥。从始收至采收高峰期,每7—10天左右亩施高磷高钾型(10-30-20+TE)水溶肥10公斤加平衡型(18-18-18+TE)水溶肥5公斤加生物菌剂1公斤兑水2500公斤。采收高峰期后,每7—10天左右亩施高磷高钾型(10-30-20+TE)水溶肥10公斤加平衡型(18-18-18+TE)水溶肥5公斤加生物菌剂0.5公斤兑水2000公斤。第1次亩加入腐植酸水溶肥5公斤。采摘完主蔓最顶部花序第一对所结豆荚时及时追肥,并注意根外追肥。

(二)摘心促进翻花。第一次结荚高峰期后,在植株顶部60—100厘米处把已开花节位长出的侧枝进行摘心。

附件2

广西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指南

一、技术要点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豇豆蓟马等重大害虫为重点,采取源头控制、压前控后、抓早治小、因时施药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病虫为害,实现减药控残。

(一)防虫网阻隔

1.选用适宜的防虫网目数。对于豇豆大蓟马等蓟马为优势种群的种植区,应覆盖防虫网,选用40—60目的标准防虫网(孔径范围0.26—0.48毫米),尽量避免孔径过大降低害虫阻隔效果、孔径过小不利于豇豆生长发育的情况。

2.选择适宜的防虫网搭建方式。对于蓟马发生严重地区,应搭建全覆盖防虫网。可使用竹竿搭建防虫网框架,每根竹竿直径大于6厘米,竹竿间距宜在3—5米之间,立柱插地深度大于0.7米,搭建高度2.7—3.0米,上端塑钢线相连,防虫网四周用泥土压实,连片2—5亩左右搭建一个防虫网棚。

3.保持网棚封闭式管理。整个生育期保持网棚全封闭,人员进出网棚应及时封闭进出口,确保全程阻隔蓟马、斑潜蝇、鳞翅目害虫、粉虱等害虫。

4.控制徒长。布设防虫网后,选用对光照强弱适应性强的豇豆品种,适当调减种植密度,坐果前控水控肥,坐果后水肥少量多次,防止豇豆徒长。

(二)理化诱控

1.灯光诱杀。在露地豇豆连片种植地块,可设置频振式杀虫灯,每40—50亩一盏,诱杀斜纹夜蛾、甜菜夜蛾、豇豆荚螟等鳞翅目害虫。

2.昆虫性信息迷向或诱杀。露地或大棚内,在豇豆荚螟始见期,放置迷向剂,应用斜纹夜蛾性信息素、甜菜夜蛾性信息素诱杀害虫成虫,每亩设置1—3个。

3.在田间设置信息素蓝板诱杀蓟马等害虫,每亩设置20—30片。

(三)生物防治

1.释放天敌。覆盖防虫网后,网内释放适合本地的天敌昆虫,可释放小花蝽防治蓟马,苗期初见蓟马即开始释放小花蝽,每次每亩释放500头左右;若蓟马虫口数量较多,应提高小花蝽的释放量,间隔7—15天释放一次,连续释放3—5次。释放捕食螨防治螨类和蓟马若虫等,每亩释放10万头,每周释放一次,连续释放3—4次。释放天敌的网棚内空地种植波斯菊、芝麻等蜜粉源植物,以利于天敌昆虫繁衍。释放天敌7天前可先喷施印楝素、苦参碱、苦皮藤素、金龟子绿僵菌等生物农药压低虫口基数,释放天敌后,应选用对天敌没有杀伤作用的药剂进行病虫害的防治。

2.施用生物制剂。(1)防治蓟马。直播或定植前,每亩使用金龟子绿僵菌颗粒剂5—10公斤兑细土均匀撒施后打湿垄面;苗期开始,根据虫情连续喷施绿僵菌、白僵菌、苦参碱、藜芦根茎提取物等,对于抗药性强的蓟马可以使用金龟子绿僵菌与适宜的化学杀虫剂混配进行防治。(2)防治土传病害。播种或定植前,对土传病害较重的地块,选用木霉菌、芽孢杆菌等微生物菌剂进行土壤处理;发病初期,选用枯草芽孢杆菌、多粘类芽孢杆菌等微生物菌剂进行灌根。

(四)科学用药

注意生物农药和化学农药组合使用、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轮换用药,保证防效和延缓抗药性产生。

苗期至开花结荚期:1.病害:使用枯草芽孢杆菌、多粘类芽孢杆菌、多抗霉素、嘧啶核苷类防治根腐病、枯萎病、立枯病、青枯病、疫病;选用蛇床子素、硫磺·锰锌、苯甲·嘧菌酯、吡萘·嘧菌酯、氟菌·肟菌酯等药剂防治锈病、白粉病、炭疽病等病害;选用春雷霉素、中生菌素、大蒜素等药剂防治细菌性病害。2.虫害:根据虫害实际发生情况,使用绿僵菌、白僵菌、印楝素、苏云金杆菌、多杀霉素、乙基多杀菌素、氯虫苯甲酰胺、溴氰虫酰胺、噻虫嗪、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虫螨·唑虫酰胺等药剂防治蓟马、蚜虫、夜蛾类、潜叶蝇、白粉虱、螨类等害虫。

开花结荚至采收期,防治虫害可选用金龟子绿僵菌、昆虫多角体病毒、苏云金杆菌、白僵菌、苦参碱、印楝素、溴氰虫酰胺、乙基多杀菌素、多杀霉素、双丙环虫酯、噻虫嗪、啶虫脒、茚虫威、高效氯氰菊酯等安全间隔期3天以内的药剂。病害防治选用药剂与苗期相同。

二、注意事项

以病虫监测为基础,在病害未发生或发生初期施药防治病害,在害虫发生初期以及卵(若虫)期、低龄幼虫期施药防治害虫;蓟马、豇豆荚螟是开花结荚期的重点防治对象,施药的时间以花瓣张开且蓟马较为活跃的上午10点以前为宜,注意周边的杂草、地面、植株的上、下部以及叶片的正、反面都要施药。注意药剂交替轮换使用。严格遵守采收期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

附件3

安全用药明白纸

一、禁限用农药名录

(一)禁止使用的农药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灭蚁灵、氯丹、2,4-滴丁酯。

溴甲烷(禁止在农业上使用,仅可用于检疫熏蒸处理)。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过渡期至2024年9月1日),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过渡期至2026年6月1日)。划线的8种农药,过渡期内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过渡期内禁止在甘蔗上使用。过渡期后禁止销售和使用。

(二)在部分范围内禁止使用的农药

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

毒死蜱、三唑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丁酰肼(比久):禁止在花生上使用。

氰戊菊酯:禁止在茶叶上使用。

氟虫腈:禁止在所有农作物上使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除外)。

氟苯虫酰胺:禁止在水稻上使用。

二、限制使用农药名录

需获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实行定点经营(19种):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磷化铝、氯化苦、灭多威、灭线磷、水胺硫磷、涕灭威、溴甲烷、氧乐果、C型肉毒梭菌毒素、D型肉毒梭菌毒素、氟鼠灵、敌鼠钠盐、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

暂无需定点经营(9种):丁硫克百威、丁酰肼、毒死蜱、氟苯虫酰胺、氟虫腈、乐果、氰戊菊酯、三唑磷、乙酰甲胺磷。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应当设立专区专柜,单独隔离存放,并设置醒目警示标识。销售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实名登记,购买者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施用作物等信息。

三、豇豆等蔬菜上禁止使用的农药

丁硫克百威、毒死蜱、氟虫腈、乐果、三唑磷、乙酰甲胺磷、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过渡期至2024年9月1日),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过渡期至2026年6月1日)。划线的8种农药,过渡期内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过渡期内禁止在甘蔗上使用。过渡期后禁止销售和使用。

销售豇豆用药实行实名登记,购买者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施用作物等信息。

四、农药安全间隔期

农药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收获需要间隔的天数,如用噻虫嗪防治豇豆蓟马,农药标签上注明安全间隔期为3天,如果今天上午9点喷药结束,明天、后天,到大后天的上午9点就有3天了,9点以后就过了间隔期,采收后豇豆的农残就符合农药安全间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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