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2024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珠海市2024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一、审议项目4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珠海经济特区门前责任区管理办法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2 | 珠海经济特区行政复议规定 | 市司法局 |
3 | 珠海经济特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4 | 设置“立法直通车”。涉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百千万工程”的项目,以及珠海市政府规章中有关规定不适应发展需要,应予以调整或者停止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适用的项目,不受立法计划数量限制,随报随审。 |
二、预备项目2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珠海经济特区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 市自然资源局 |
2 | 珠海经济特区公园管理办法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附件: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珠府办函〔2024〕1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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