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发〔2024〕20号),现将开展全省商务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2月28日—3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美容洗浴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中的餐饮、住宿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用电行为
1.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2.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3.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4.违规使用取暖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五)其他突出问题隐患
1.建筑消防设施或器材损坏停用。
2.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四、工作措施
(一)推动企业自查自改。指导、督促商场超市、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美容洗浴等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单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单位建立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细化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有人抓、有人管。督促单位每月开展防火检查,每日开展重点部位防火巡查,并在重要节日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开展针对性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消防安全问题,巡查检查记录纳入消防安全档案,切实拧紧机构消防安全责任链条。
(二)强化隐患排查整治。要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商贸领域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评估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专项检查、示范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易燃可燃装饰、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全面排查小装修引发大事故的问题,以及违规电焊切割、保温材料使用、违规设置防盗网、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风险。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组织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和要求,确保隐患按期“见底清零”。对单位无法整改的重大风险隐患,推动单位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实行限时“清零管理”;对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安排专人严看死守,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平台、手机短信和LED屏、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播放消防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共治氛围。指导商场超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在场所内显著位置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栏,利用各类平台刊播普及消防常识,督促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对单位员工开展经常性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每个单位至少确定1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明白人”。
(四)强化应急处置准备。督促商场超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加强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应急处置力量建设,配齐消防器材和灭火药剂,强化日常拉动演练和技能训练,随时做好初期火灾扑救准备。指导单位针对性修订灭火疏散逃生预案,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预警响应、快速灭火水平。督促企业指定专人加强对场所重点部位的管理,熟悉掌握建筑结构、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通道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管理等情况,确保突发情况下配合消防救援机构顺利处置,避免次生灾害发生。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督促单位加强值班值守,落实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做到发生火灾早发现、早处置。
各市商务局要认真制定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动员部署,强化工作落实。工作总结和大整治行动统计表于3月30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赵鹏杰
电 话:0351-4064590
邮 箱:sxswtjsc@163.com
附件:
1.全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自查(排查)表
2.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因内容较多,请从fhjdc121@163.com邮箱下载,密码:Fhjdc1210#)
3.全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三类重点场所”问题、措施、责任清单
4.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统计表
山西省商务厅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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