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各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推动工业领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全国节水办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2〕431号)和自治区《工业水效三年提升计划(2023—2025)》(宁工信函〔2023〕179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将工业节水主动融入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战略大局。聚焦工业领域企业和园区节水主体,以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油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为重点,全面创建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及以上企业做到应建尽建。通过创建一批节水意识强、用水管理规范、用水效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和园区,引领工业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集约节约利用转变,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二、申报程序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工业园区和企业积极开展节水达标建设工作。各企业按照节水型企业建设要求和自治区《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DB64/T1534—2017),编写节水型企业申报书(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下的企业由各市自行组织创建);各园区依据《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标准》(DB64/T1532—2017)编写节水型园区申报书。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初审后提出推荐意见,择优汇总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
(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于5月15日前将本市节水型企业和园区申报材料(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和《节水型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节水型园区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节水型企业(创建满5年)复评名单》(附件3)分别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
(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自治区《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DB64/T1534-2017)、《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标准》(DB64/T1532—2017)对企业、园区提交的申报材料开展技术评估,并组织进行现场核查。经综合评估、网站公示、会议研究通过后,认定为自治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节水型标杆企业。
(四)自治区《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DB64/T1534-2017)、《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标准》(DB64/T1532—2017)、节水型企业和园区申报书模板、节水型企业建设报告大纲及相关证明材料清单,请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gxt.nx.gov.cn/)或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nx.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健全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本地区确权水量100万方以上重点用水企业名单。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请于每年3月11日前将《重点用水企业名单(用水量100万立方米及以上)》(附件4)分别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的政策引导,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在安排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时,优先支持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项目;自治区水利厅将优先保证节水型企业和园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需求。
(三)紧抓督促落实。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节水型企业建设目标,督促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企业、年用水量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园区积极申报节水型单位,对工艺和设施落后、耗水量高、节水措施不力的企业和园区,要责令限期整改。对获得自治区节水型企业称号五年以上(含五年)的节水型企业复评、抽查不合格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将取消自治区节水型企业称号。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
张琼 电话:0951—6363385 邮箱:nxzyzhly@163.com
自治区水利厅联系人:
张博容电话:0951—5552018 邮箱:nxsljsgs@163.com
附件:1.节水型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
2.节水型园区申报情况汇总表
3.节水型企业(创建满5年)复评名单
4.重点用水企业名单(用水量100万立方米及以上)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节水型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系电话: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 业 | 年用水量(万吨) | 所属园区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2
节水型园区申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系电话:
序号 | 园区名称 | 主导产业 | 年用水量(万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3
节水型企业(创建满5年)复评名单
填报单位: 联系电话: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 业 | 年用水量(万吨) | 所属园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4
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名单
(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及以上)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企业所在地 | 行 业 | 确权水量 | 实际用水量 | 是否建成节水型企业 (未建成填写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