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为,切实解决行政检查选择性、随意性等问题,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湘农发〔2020〕23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随机抽查范围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的事项共计24项。(详见附件1)
第1、2项系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行动,请相关行政处室与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联系,在抽查任务启动后,要及时通知配合部门在省级平台中认领任务,做好联合抽查计划实施全过程的督促指导工作,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抽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比例、检查频次和检查时间(详见附件1)。
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从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不随文下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二)规范检查程序。原则上所有双随机抽查均应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对外公示抽查结果。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信息,熟悉平台操作,全程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不得随意对未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开展检查,不得漏项检查等,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严格按照《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湖南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三)强化结果运用。检查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检查报告,并及时录入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和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发现检查对象有违法行为的,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处理。
(四)严格执行纪律。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处理。
联系人:厅法规处姚金华,联系电话:0731-84417695,电子邮箱:4417885@163.com。
附件:1.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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