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攻坚之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第八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以及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全力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各项重点工作。
(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多措并举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2024年4月底前完成《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材料规范调整,出台代办经营主体登记、住所托管登记等配套管理制度,保障条例顺利实施。继续推进“证照联办”“证照分离”“一证多址”、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等改革,持续完善“海南e登记”平台。深化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试点,探索建立香港地区自然人身份线上核验、电子签名及委托公证人代办机制。做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登记业务使用中的配套工作。
二是持续加强政策支持。加快推动“个转企”直接登记改革,支持各类经营主体转型升级。优化强制注销机制,防范经营主体虚增。支持经营主体降本减负,拓展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共享应用,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扎实开展助企帮扶系列行动,助力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在支持经营主体保障就业、绿色发展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开展“年报+”服务,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开展对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倒逼企业提升合规水平。
三是持续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深化“强化竞争政策”试点实施,跟踪督促省级相关单位和市县固强补弱,进一步完善市县公平竞争制度规则,制发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指引。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着力破除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进一步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化政策法规宣传,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四是持续推动乐城先行区进口使用特医食品、保健食品先行先试。协调推动先行先试政策落地,完善并出台配套制度措施,加强食品审评能力建设,逐步充实食品审评中心机构,配齐专业人员,组建适应海南自贸港要求的食品审评专家库。制定系列技术审评制度文件,为政策落地实施做好全面准备。
(二)优化常态化监管手段,健全高水平监管体系
一是完善法治监管制度。推动制定《海南经济特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若干规定》,继续跟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调法事项。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等专项执法监督。落实败诉和被纠错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做好个案和类案统计分析,以及典型案例风险分析和提示。发挥法律顾问服务作用,提升涉法业务的研究分析能力和水平。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探索开展海南自贸港市场监管执法涉外因素的前瞻性研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二是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对虚假经营主体“去存量和遏增量”并行,加快推进存量虚数清理。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扩大到全部有监管事项的部门,探索推行“一业一查”以及更多跨行业、跨领域联合监管。持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结合力度,不断提高监管靶向性和精准性。强化信用激励约束作用,加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融合力度,加快构建“通用+专业”统分结合监管模式。联合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结果互认机制。探索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助力平台企业建立完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
三是增强智慧监管效能。坚持以信息化促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加快完成“海南e登记”三期、特种设备综合系统以及登记管理条例配套信息化改造。启动“海南e登记”四期项目建设。强化推进系统推广使用,统筹推进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积极融入“一网通办”“一网协同”“一网监管”。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质量,大力提升数据决策、数据监管、数据创新、数据服务“智慧监管”水平。
(三)强化市场秩序整治,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一是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提质扩面。加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力度,继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全力动员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参与创建工作。健全完善“星级评价、动态监管”及“红黄牌警告”等各项标准制度,扎实开展放心消费评价。不断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二是促进平台经济竞争创新发展。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平台“亮证亮照亮规则”、平台规则协议不公平等突出问题,引导平台企业有序竞争。激发网络市场活力,健全政企合作机制,拓宽合作对象和事项,提升平台合规水平。推动儋州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打造全省示范区“三极”引领格局。
三是引导广告市场规范有序。推动出台规范广告领域经营行为地方标准。推动设立数字广告产业发展创新基地。实施公益广告振兴行动。发挥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组织联合执法、交叉检查,深化监管执法成效。
四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执法行动。聚焦医药、教育、公用事业、日用消费品等重点领域,集中查处一批竞争违法案件。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民生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加油机作弊、离岛免税“套代购”、商品过度包装、禁塑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国企央企“黑中介”等问题。扎实推进规范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百日行动,加强重点领域收费和价格监管,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护航”行动。
(四)着力打造高标准质量支撑体系,推进质量强省建设
一是大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加快构建适配海南自贸港建设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打造“一平台、两基地”。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打造全省质量服务矩阵,支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创建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推广“质量贷”金融业务,支持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遴选培育一批质量标杆示范企业,引导争创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实施海南特色产业质量发展示范工程,完善重点产业链地图和质量图谱,打造1-2个质量优势产业链。支持创建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培育一批质量卓越产业集群。打造1-2个质量强县(区、镇)标杆。实施海南品牌建设工程,“一域一策”“一业一策”精准培育特色区域品牌。
二是严格落实计量发展规划。筹建海南省生物医药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推动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全部转化为“放心消费单位”。推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建设,新建10项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完成在用15万余台(件)计量器具强检工作。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计量技术机构等7项计量监管事项。发挥省计量技术委员会作用,完善管理体系,至少颁布2项以上地方技术规范。推广电动汽车充电桩在线计量检定新技术应用。
三是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发挥标准在产业稳链中的作用,加强产业链标准布局,加快制修订相应标准。筹建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一批标准化技术组织。构建覆盖重点领域,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的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自贸港全域标准体系。推动碳排放管理体系、碳足迹、碳中和等重点标准研制,加快构建海南零碳标准计量认证体系,支撑海南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标准化+生态文明”毛纳样板项目建设、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和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制修订相关规定。启动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
四是扎实推进认证认可工作。出台境外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活动服务指南和监管办法,推动完成出口产品首单认证。持续开展中小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力争质量认证证书总数达到8500张。对30家获证组织、80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比对活动。组建海南省沉香行业检验检测联盟。
(五)严守市场安全底线,把控各类安全风险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每半年对各市县开展全覆盖明查暗访。确保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检量稳定在3批次/千人以上。完善风险会商、重大事故和舆情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修订出台《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医疗机构、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0%。抽选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完成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体系检查。
二是严防严管药品安全风险。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一体抓好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地,加快制定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配套措施文件。持续严防严控安全隐患,开展委托生产等多个专项行动。持续严查严打违法犯罪,织密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执法办案“一张网”。加强案件查办监督指导和情况通报,指导督促各市县、各部门扩大案件线索收集渠道,加大办理力度。
三是狠抓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围绕儿童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网络销售等重点领域制定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和监督抽查计划,提升监督抽查效能。聚焦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燃气器具产品专项整治。推进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三年行动。狠抓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强化产品综合执法,曝光典型案例。完成主体责任监管平台建设,督促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持续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于6月前100%配齐配强安全总监、安全员,提高其履职能力;10月前开展自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完成整改,有效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完成博鳌论坛年会、消博会、冬交会等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六)提升药品监管服务能力,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技术支撑。加快充实检验、检查、审评等技术支撑力量,着力提升我省药品检验能力和查验能力。加快构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推进医疗器械品种档案和信用档案试点建设工作,持续做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追溯管理项目、药品委托生产跨省协同监管项目示范项目,为做好国家智慧监管示范项目积累经验。
二是优化监管服务。出台专项支持措施,完善政务服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相关实施细则,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优质创新药品加速上市,全年新批品种和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累计超过50个。引导规范委托生产,促进药品批准文号省外转入不少于20个。
三是提升审评审批效能。支持医疗器械企业研发创新,批准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50个以上,推动获批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3个以上。制定出台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备案时限压缩20%以上,推动化妆品新原料备案实现“零突破”。持续推进真实世界数据研究,推动2个以上国际创新药械通过真研在我国加速获批上市。
(七)加强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一是全面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加快筹建国家级海口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海口国家高新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示范区建设。完善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进“区块链技术+公证+智能执法”应用。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联动办案机制,查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和专利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和国际合作。
二是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全面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动高价值专利与企业精准对接、加速转化。积极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保护等方面开展探索研究。支持海口国家高新区、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积极申报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围绕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普惠工程。
三是深化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充分挖掘、培育、运用和保护地理标志资源,着力培育地理标志优势产业,不断擦亮地理标志特色品牌。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大力提升商标品牌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以创建国家和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为抓手,推动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
(八)讲好市场监管故事,全方位展示市场监管作为
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大宣传”工作机制,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全面统筹资源,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发挥自有新媒体效能,形成宣传合力。多措并举丰富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充分展示海南市场监管良好形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建立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加大信息研判力度,及时反映我省市场监管工作的新做法新成效,大力提升政务信息采用率,充分发挥政务信息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服务决策、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
三是强化舆情处置和队伍建设。强化舆情监测和研判,防范意识形态风险。建立上下联动应对和早报快报机制,对易发常发多发舆情的领域保持高度敏感,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和应对口径,坚持实施重大信息发布前的舆情风险评估。加强市场监管系统新闻宣传、舆情处置、网评员队伍建设。
(九)坚持党建引领中心工作,扎实推进行风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市场监管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效,坚决落实党的政治路线,发挥政治机关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品格、强化忠诚,把拥护“两个确立”体现在理想信念、政治生活、立场定力、担当作为上。不断夯实党建基础,筹建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基层党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扩大“小个专”党建覆盖面,促进提升外卖配送员群体管理服务效能。持续推动定点帮扶和乡村振兴。
二是提升能力水平。推进落实《海南省市场监管科技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制定《滚动计划任务清单》。推进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异地新建,推动CMA资质认定扩项和CNAS实验室认可扩项等能力提升,完成两个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验收。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统筹力度,加强与高等院校教学合作,推动与总局四大研究院战略合作,持续提升质量技术支撑能力和人才队伍素质。多途径组织干部赴总局和先进地区学习交流,分批次安排市县局、省局直属单位人员到省局机关学习锻炼。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清廉市场监管建设为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打造干部清正、监管清廉、政治清明的市场监管队伍,树立海南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四是狠抓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工作。建立行风建设考评系统和行风状况监测机制。提高行风问题防治质量,依法依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用好通报和负面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形成警示效应。深化拓展优化审批服务、规范日常监管、提升执法水平、加强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