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更新了《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和规范。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更新形成了《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广西2022年版)》《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广西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登记机关于8月1日起正式使用更新后的版本办理各项登记或备案业务,并同步更新对外发布的相关纸质或电子材料。
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本通知传达至同级承担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部门。在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注意收集汇总,及时报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登记注册处刘泽霖,电话:0771-5531253。
附件.pdf1.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广西2022年版)
2.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广西2022年版)
3.《文书规范》《材料规范》修改表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