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2〕62号)要求,结合全省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如下:
一、持续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窗口建设力度,依托“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窗口,广泛了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质量提升的实际困难和现实需求,不断增强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方式,升级服务内容。10月底前,各市设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窗口的县(市、区)不少于3个,服务企业不少于50家。实行药械妆联检联审联查,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服务企业行”活动,聚焦企业需求,组建专家队伍,通过技术指导、咨询、培训等方式,开展精准帮扶,在减免费用、缩短时限、上门服务、快速响应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揽子服务措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二、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推动计量惠企政策落实,指导企业夯实测量基础,帮助解决量传溯源难题,向企业开放计量实验室,为企业提供计量咨询服务,进一步优化“河北省计量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河北计量公众号”,帮助中小微企业快捷获取各项计量法规政策和信息,免费向社会开放企业计量课程。积极开展为中小企业免费代送计量检验服务,对困难企业,暂缓或减免部分计量检测费用,免费为部分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进一步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聚焦乡村振兴、主导产业升级、特色产业发展等重大战略,指导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提升核心竞争力。落实《河北省标准化资助管理办法》,对我省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指导企业通过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标准图书馆等平台,便捷获得标准资源,免费向企业提供地方标准文本。鼓励企业加强先进标准研制,做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四、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深入落实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督导4个省级提升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提升。采取不同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网络培训和现场培训。协调认证机构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帮扶。培育、编制全省提升行动优秀案例,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议,促进提升行动落地见效。
五、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开展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聚焦全省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选择试点探索以检验检测机构为依托,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联合科研院所,面向企业、产业、区域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一站式”服务。倡导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检测费用。按照快捷、便利、规范原则,持续减环节、减程序、减材料,对复工复产急需的检验检测服务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资质认定许可快办好办易办。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分类智能化监管,进一步加大对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
六、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聚焦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坚持上下联动,持续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将童车、毛巾、箱包、体育用品等区域性消费品生产企业纳入帮扶对象,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发挥质量标杆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开放共享质量基础设施。倡导大型企业和“链主”企业将链上中小微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先进质量理念、质量管理模式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持续完善首席质量官制度,根据企业共性需求,免费开展质量培训。深入开展广告助产、助销、助转型“三助工程”,引导省内大中型广告企事业单位对接帮扶中小微企业200家以上,提升企业品牌价值,畅通销售渠道,助力转型升级,助企纾困解难。对沧州盐山、孟村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产业聚集区的20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开展年度证后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保持制造许可条件,提高产品质量。
七、开展食品生产帮扶行动。深入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网办及电子证照管理。督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市场监管总局开发的“食安员抽考APP”系统,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和抽查考核。制定《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推动食品追溯系统功能优化升级。定期对食品小作坊生产者开展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标准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小作坊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服务走在监管前”,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的帮扶指导,助力开拓销售市场和提档升级。
八、加快登记注册流程。在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基础上,升级企业简易注销平台,对接市场监管总局市场主体经营登记范围表述模板,推进经营范围表述规范化、标准化。压缩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时限。加大专利快速预审宣传力度,让更多创新主体了解专利快速预审,加强重点产业专利预审质量管理,平均缩短专利申请审查周期80%以上。
九、探索完善新型监管模式。制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信用风险分类标准和监管措施,推进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相结合,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推进电梯智慧平台建设工作,将电梯保险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与电梯自行检测、按需维保等监管措施有机结合;继续加大对老旧电梯的日常监管和定期检验工作力度,掌握老旧电梯安全状况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十、强化防疫物资专项整治。对防疫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和抽检,通过日常监管、飞行检查和延伸检查确保源头风险可控。指导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重点查处进货查验、冷链运输和贮存条件。结合医疗机构药械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素质培养和医疗器械法律知识宣贯。落实《关于加强疫情期间价格监管的通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加强对防疫用品等防疫物资的价格监管力度,加大价格巡查检查频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散布捏造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保障市场价格稳定。将非医用口罩列入《全省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督促指导各地加强非医用口罩质量监督。
十一、发挥各级“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行业协会作用。建立直接联系制度,各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至少确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2个,到联系点调研不少于2次,了解联系单位实际困难,帮助解决企业党建工作和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深入开展“干部进万企、党建促发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等主题活动,发挥共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助力企业健康成长。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调研活动,编印《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政策汇编》,宣传纾困解难政策,提出促进个私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要将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职能分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加强跟踪监测与分析,抓好工作落实,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工作成效助力抗疫情、稳经济、促发展。
2022年10月30日前,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要将《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附件1)及典型案例报省局质量发展局;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报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
联系人:王佳,0311-67568597
附件: 1.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开展情况.doc
2.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开展情况汇总表.doc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