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市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五、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 策 事 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重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2年5月 |
2 | 关于新时代振兴重庆高等教育的若干措施 | 市教委 | 2022年3月 |
3 | 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 市教委 | 2022年4月 |
4 |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 | 市民政局 | 2022年4月 |
5 | 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调整方案 | 市民政局 | 2022年8月 |
6 |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 市民政局 | 2022年8月 |
7 | 关于深化改革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市民政局 | 2022年12月 |
8 | 关于推进重庆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市民政局 | 2022年12月 |
9 | 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2年4月 |
10 | 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2年8月 |
11 | 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2年12月 |
12 | 重庆市城市更新与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2022年4月 |
13 | 重庆市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创新十条政策措施 | 市水利局 | 2022年5月 |
14 | 重庆市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办法 | 市水利局 | 2022年8月 |
15 | 重庆市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 市农业农村委 | 2022年4月 |
16 | 关于推动住宿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 市商务委 | 2022年4月 |
17 |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意见 | 市医保局 | 2022年6月 |
附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