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十四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20日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十四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22年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的通知》(驻政〔2022〕26号),锚定“两个确保”和“六个现代化驻马店”建设目标,服务“十大战略”,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
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理念,把“万人助万企”活动作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的首要抓手,坚持“躬身服务、应帮尽帮、无事不扰、亲清高效”四项原则,紧紧围绕“党建领企、准入帮企、信用塑企、质量兴企、标准强企、品牌亮企、纽带连企、执法护企”8个领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为企业发展壮大蓄力赋能。贯彻落实领导包联制度,深入开展走访调研服务,切实掌握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动态调整问题台账,坚持“点办理、批处理”,一企一策拿出解决方案,实行对账销号,确保问题解决率和企业满意率实现两个100%。
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把“证照分离”改革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牵引抓手,充分利用好、发挥好牵头作用,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审批改革,深入实施区域和事项“两个全覆盖”,统筹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实现准入准营同步提速。健全我市“双告知”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双告知”目录,积极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推送至其他政府部门共享应用。
三、打造“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版
将更多涉企事项纳入“企业开办+N项服务”覆盖范围,在已纳入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的基础上,将员工参保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进一步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行集成办理,推动“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提速、扩围。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数据互联共享,打通身份验证信息共享通道,只需进行一次身份验证,即可办理各环节事项,实现一次采集、多部门共享共用。创新线下服务举措,大力开展辅导帮办,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服务模式,全市企业开办实现“一网通办、一次办妥、一日办结”。
四、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
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勾选、住所信息自主承诺“三个自主”,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登记事项实行标准化勾选,电子营业执照即时发放,提供便利店式的“7×24”小时不打烊服务,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零见面、零跑腿、零干预。允许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五、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充分发挥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系统“全地域、全业务、全类型覆盖”和“无纸化、无介质、零收费”优势,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推动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能够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关联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探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带动高频涉企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
六、支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经济领域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市场主体发展行稳致远。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扶持合力,重点解决个体工商户在政策传导、融资减负、稳岗保障、竞争发展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助推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支持具有一定规模、一定资产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提升市场主体规模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加强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及时在小微企业名录网站(河南)上传公示我市出台的惠企文件,不断提升我市小微企业对各级政府扶持政策知晓度。
七、深化质量技术全要素精准赋能
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区域质量、制造业质量、服务业质量“三提升”行动。建设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支撑产业提质增效升级。持续做好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严格市长质量奖评审程序,对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定期巡访实行动态管理。发挥政府质量奖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卓越绩效模式,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创省长质量奖。加强民生、环保、医疗领域计量监督检查,打造计量检定校准公共平台,形成以市级计量技术机构为主、县级计量技术机构为辅的计量检定、校准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服务。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行高端品质认证,服务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行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清单管理,积极推广检验检测智慧监管“豫检通”平台,全力推进“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工作,整合市场资源,提供多元服务,着力构建与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做优做强。
八、加大标准化支持服务力度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积极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在装备制造、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协助解决标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推动标准有效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鼓励大中型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全国性团体标准制修订,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全面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提升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标准化意识,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提升。
九、加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
支持优势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指导开展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申请,不断提升本土品牌影响力。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提升行动,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推进力度,在重点企业和高校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优化专利导航布局,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商标使用指导,支持企业开展商标海外布局,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完善我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充实数据库和知识产权专家库,促进区域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工作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高端专业人才,入园入企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重点为中小企业和专利权人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援助,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和风险预警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侵权假冒案件查处力度。
十、深化政银合作化解融资难题
全面深化政银合作,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资源优势,把信用优质的市场主体名单推送给签约的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推行纯信用经营贷款。积极探索利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推进融资助企“三进”(进市场、进商场、进企业)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促进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直接洽谈签约,提高融资效能。加大驻马店市金融服务平台宣传,鼓励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在该平台注册的方式在线上发布融资需求,选择金融产品,构建全天候无差别金融服务体系。
十一、优化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管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巩固和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强化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共享和运用。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做好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扩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和领域,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归集涉企信息,促进涉企信息“应归尽归”。
十二、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
优化完善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拓宽修复渠道、丰富修复方式,鼓励企业重塑信用,助力企业诚信经营、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公示管理,积极引导企业主动信用修复,全力协助企业解决修复难题,不断提高企业信用修复效能,确保信用修复的精准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增强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重塑自身诚信形象的意识和能力。
十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
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价格、网络平台、广告等领域的监管执法,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文件,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深化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推行柔性执法。加大对网络交易监测监管力度,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持续健康发展。统筹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提升市场监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为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围绕我市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发展工作中明确的专用车及零部件产业、畜禽装备产业、电力装备产业、农机装备产业和智能装备产业等五大类重点产业,组织开展执法行动,严查商标侵权、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力度。
十四、开展市场主体发展分析研究
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数据优势,开展全局性、综合性分析,对我市市场主体发展状况进行深度分析和全面剖析,以数据分析研究赋能科学决策。不断深化对市场主体发展规律的认识,发挥主观能动性,围绕关键领域,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拓展分析研究的覆盖面,努力当好党委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