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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粮办〔2022〕54 号)

   2022-06-17 512
核心提示:2022年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2022〕21号)精神,现制订《2022年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6月14日

2022年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核心职能,有效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深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做好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继续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频次不低于每月一次。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我局网站“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强化公文分类展示,至少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主题等。优化主题划分,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在我局网站公开的公文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政策文件”栏目增设单独的搜索功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实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并标注修订时间。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主要发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各类信息,做到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我局业务属性。

(三)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于无法直接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四)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切实发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年内至少向主要领导汇报一次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推进工作。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队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强化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知识库建设,提高窗口对服务需求的响应和现场处理能力。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我局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逐项核查核销,未完成的抓紧整改完成。

二、深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五)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我局制发的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文件起草处室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中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合理确定解读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六)适时开展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年内开展精准推送工作不少于2次。强化推送结果效应分析,持续提升推送政策的含金量和点击率。强化线下政策推送,整合力量资源,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适时开展“政策进社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开放我局网站政策发布页面网民留言功能,在政民互动版块开设网上咨询功能。文件起草处室负责对政策发布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反映集中的问题,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各处室对网上咨询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三、深化决策公开

(八)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我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至少选择1个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事项,综合选用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事项承办处室要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不少于3次,并将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可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也可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

四、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九)优化标准目录。定期梳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更新需要调整和新增的事项,优化目录内容和展示。抓好条线指导,出台本系统全领域政务公开基本目录,重点做好市、区两级事权区分衔接,确保业务和办事信息全面、系统、准确公开。聚焦办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政务数据落地共享,加快工作成果开发应用。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综合性公开产品。对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查询量大的信息,采用场所公示、电子档案、“扫码看”“掌上查”“脸谱等级”等方式和形式,进行场景化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第一时间获取。

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十)切实做好粮食购销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市粮食收购、产销合作等工作文件,促进本市粮食市场供应稳定规范。

(十一)切实做好粮食流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坚持“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公开本市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结果,做到及时、准确、合法、便民。坚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按照“合法、客观、规范”的原则执行,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十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汛防台管理工作文件,切实守牢安全底线,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十三)切实做好粮食安全宣传信息公开。通过网站、新媒体、广播电台等多种载体,宣传展示本市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粮食安全和爱粮节粮意识。

(十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和绩效信息等公开工作,覆盖范围扩大至局属事业单位,按照统一要求,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及时、形式规范、内容完整。

六、优化平台和渠道建设

(十五)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和管理水平。加强我局网站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围绕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配合做好政府网站支持IPv6访问、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我局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

(十六)继续办好政府开放活动。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在8月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活动现场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主动听取、吸收参与代表对我局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附件:   2022年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doc



 
地区: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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