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为适应粮食流通形势发展变化需要,科学有效地组织粮食统计工作,促进粮食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充分发挥统计在粮食流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确保《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的前提下,结合北京市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需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北京市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并已经北京市统计局审核批准,现予印发。
同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已在官网(http://www.lswz.gov.cn/html/zcfb/2021-12/02/content_268403.shtml)印发《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和《关于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国粮粮规〔2021〕250号)。请各单位自行下载,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北京市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