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公布 自2022年6月6日起施行)
2022年5月31日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以下2部规章:
一、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2004年2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公布)
二、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2017年12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6月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公布 自2022年6月6日起施行)
2022年5月31日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以下2部规章:
一、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2004年2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公布)
二、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2017年12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