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有关要求,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责任部门 | 计划决策时间 |
1 | 关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2022年5月 |
2 | 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2022年5月 |
3 | 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2022年8月 |
4 | 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2022年9月 |
5 | 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自治区应急厅 | 2022年11月 |
6 | 自治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办法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2022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