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滩羊免费吃
世界食品网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三年计划》的通知

   2022-06-07 859
核心提示:从2022年起至2024年逐年分批推进,在全省范围内为300户企业提供质量提升服务,形成5份产业质量提升报告,找准疏通50个行业质量堵点,培养500名首席质量官,打造50个区域品牌,选树10个质量管理样板企业,每个地级市市场监管局每年至少围绕1个产品品种或产业园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各市州建成不少于1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

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厅有关处(室、局)、事业单位: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三年计划》已经省厅2022年第13次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年5月26日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三年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吉办发〔2020〕27号)的工作部署,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质量技术优势,聚焦企业转型升级,服务企业质量提升和地区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积极融入和服务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突出支柱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聚焦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业、碳纤维等新材料产业、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工业、医药健康产业、装备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利用3年时间,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从质量管理流程再造、质量人才培养、品牌创建、质量基础协同服务等方面,为产业、企业提供“一对一”提升方案,打造助推我省振兴发展的质量提升快速通道。

二、主要目标

从2022年起至2024年逐年分批推进,在全省范围内为300户企业提供质量提升服务,形成5份产业质量提升报告,找准疏通50个行业质量堵点,培养500名首席质量官,打造50个区域品牌,选树10个质量管理样板企业,每个地级市市场监管局每年至少围绕1个产品品种或产业园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各市州建成不少于1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通过技术支持、精准服务,使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和品牌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效,企业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培育一批发展质量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优质产业和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科学完善的质量专家运用机制

制定出台《吉林省质量强省战略实施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吉林省质量强省战略实施线上专家库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征集入库专家,扩大各专业领域专家吸纳与供给能力。规范市场监管系统质量专家运用机制,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和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放共享专家资源。专家库建成后,凡参与全省质量强省战略实施中的规划编制、政策研究、技术咨询、项目评审、项目验收、规范制订和各类达标评优活动的质量专家均按照“双随机 一公开”原则,从专家库抽选产生。更加公开、公正、科学、有效地发挥专家在质量强省战略实施中的决策咨询服务作用。2022年6月底前,结合2022年度质量提升行动需求,完成一期建库工作。

(二)梳理解读质量惠企政策

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和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广泛征集国家和我省质量相关惠企政策,组织政策制定和执行单位编写政策解读文本。分三年汇编印发《质量提升惠企政策工具丛书》。2022年9月底前,汇编成第一卷《质量提升惠企政策索引书》,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业厅局、学协会和质量提升重点企业印发。同时,通过省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省厅官方公众号向我省企业广泛推送。以后,每年9月底前,在省厅官方网站更新补充最新政策。同时,2023年6月、11月继续推出《质量提升惠企政策解读书》和《质量提升惠企政策指导书》。

(三)开展“百户企业质量问诊”服务

围绕行动计划确定的质量提升重点,每年选择1-2个产业,整合相关领域质量专家、质量基础设施资源,开展质量会商会诊活动,组织共性问题与技术质量攻关,有针对性提高企业质量管理和质量发展水平。每年4月底前,省厅公布年度重点服务产业领域和拟提升企业申报条件。各地级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标准,认真筛选和向省厅推荐本地区符合要求的企业,每个地区推荐企业不少于2户。5月底前,省厅结合市州推荐企业名单制定印发年度《“百户企业质量问诊”服务方案》。6-7月份,选派质量专家分产业到企业开展上门诊断服务。7月底前,召开专家反馈会,针对每个产业形成提升方案,提升措施具体到每户企业。8-11月份,按照专家制定的产业提升方案,组织厅内处室、直属单位成立各产业质量提升专题项目部,发放《“百户企业质量问诊”服务任务交办单》,对接企业需求,提供服务。对非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的企业需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函送《产业质量提升工作建议书》,予以告知接洽。12月15日前,各处室、单位填写提交《“百户企业质量问诊”服务任务落实情况反馈表》,全面总结工作。

(四)推进“一市一域 一县一品”质量强市工作

各地级市市场监管部门以“一市一域,一县一品”质量强市工作为主要载体,开展本地区企业质量提升行动。通过创造性运用质量技术手段,开展质量帮扶活动,推动企业提高质量认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每年4月底前,各地级市市场监管部门向省厅报送《地级市市场监管局“一市一域 一县一品”年度提升计划表》,对本地区不少于1个产品品种或产业园区开展质量提升服务。5月中旬前,省厅完成各地计划表审核,结合地区所提需求,对上一年度全省地市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评价排名第一位的、“一市一域 一县一品”工作开展成效最显著的、代表我省参与国务院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激励的,总计不超过3个地区,给与专家选派、人员代培、媒体宣传、标杆选树等质量提升资源倾斜与支持。6-11月份,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计划组织开展辖区内质量提升行动。12月15日前,向省厅提交《地级市市场监管局“一市一域 一县一品”年度提升成效表》。

(五)培育“新时代质量管理匠人”

构建开放包容、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多层次、全方位打造“新时代质量管理匠人”。筹备举办1期面向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质量高端培训班,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每年5月底前,举办1期市场监管系统内质量管理人员理论拓展培训班,加大对最新政策的解读和前沿资讯及质量管理技术的普及与运用。每年9月底前,举办1期企业家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省内百名企业家到先进省份学习考察,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专题授课,与先进地区优秀企业结成帮扶对子,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企业质量提升活力与动力。每年6-10月份,分5期举办首席质量官“云上大讲堂”,采取线上直播授课形式,从产品质量把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企业质量文化传播等方面,提供授课资源,打造优秀的企业质量管理“第一人”队伍。每年10月底前,举办1期检验检测人才队伍培训班。围绕检验检测技术升级、检验检测促进产业发展等主题,以论坛形式,组织省内检验检测机构集中交流学习,提高创新意识,有力延伸服务链条,提供更优质的检验检测服务。

(六)打造质量提升标杆示范企业

制定《质量提升标杆示范企业认定通则》。加强调查研究和专家研判,摸清纳入“百户企业质量问诊”服务和“一市一域 一县一品”质量强市工作的企业质量发展状况,结合质量提升工作推进情况,每年选树3-5个质量提升标杆示范企业。进一步引入高水平质量管理机构和专家团队,针对标杆企业发展需求,提供“一对一”服务,同时总结提炼标杆企业在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开展“走进质量标杆”系列活动为重点,广泛开展交流推广活动,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安排相应经费,长期、常态化为标杆企业开展质量提升指导和服务;综合运用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支持标杆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发挥标准创新的驱动作用;支持标杆企业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标准体系,开展“吉致吉品”培育与建设工作,帮助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将质量提升标杆示范企业纳入吉林省质量奖重点培育对象,指导争创吉林省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全面提升标杆企业质量发展水平。

(七)完善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各地级市先行先试,鼓励推进市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改革创新,探索新经验。加快省标准院开发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网络平台,进一步丰富平台功能,提升服务效能。完善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所)建设标准服务细则,组织开展省级示范站(所)验收授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场监管厅成立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质量提升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各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既是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参与单位,也是“一市一域、一县一品”的工作主体,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形成质量提升行动强大合力。各处室、单位和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领导小组对活动成效好的地区,将加大质量提升工作资源投入。

(二)注重工作实效。聚焦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迫切需求,准确研判区域产业发展趋势,切实找准质量提升重点,充分调动市场监管部门质量技术资源,必要时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全面对接企业质量提升需求,科学高效地解决实际问题,疏通行业质量堵点,提升区域质量综合竞争力。

(三)强化监督考评。领导小组将对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任务落实情况和提升成效进行全面评价。每年对各部门、单位、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以内部通报形式,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同时,对处室、单位的考评结果,将向党组做专题报告。对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考评结果,将纳入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对地市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省厅对市州局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第三方机构应可量化其服务成效,达到购买合同要求,省厅对服务效果不佳的机构,将全面梳理存在问题,以文件形式函告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附件:1.省市场监管厅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组成及分工方案

2.“百户企业质量问诊”服务任务交办单

3.“百户企业质量问诊”服务任务落实情况反馈表

4.地级市市场监管局“一市一域 一县一品”年度提升计划表

5.地级市市场监管局“一市一域 一县一品”年度提升成效表

6.产业质量提升工作建议书



 
地区: 吉林 吉林市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法规
 
盐池滩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