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18日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
目 录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着成就
(二)“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优质便捷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二)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体系
(三)构建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体系
(四)构建严密规范的安全监管体系
(五)构建成熟完备的质量发展体系
(六)构建科学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
(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监管合作和国际市场监管交流
(八)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九)加强市场监管支撑条件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三)加强资金保障
(四)加强实施管理
(五)加强宣传发动
附件1 广州市“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改革事项表
附件2 广州市“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平台表
附件3 广州市“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领域国家重大示范任务表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广东省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第一个五年,是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1,提升城市发展位势的关键阶段。
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为系统绘就市场监管发展蓝图,全面推进广州市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营造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广州市高质量发展,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根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充分对接国家、广东省相关上位规划和广州市其他关联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广州市市场监管的战略方向,明确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广州市市场监管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着成就。
“十三五”期间,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的决策部署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广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稳中求进、稳中求新,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职能大融合、改革大提速、监管大提效、服务大提质、能力大提升,营造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广州市市场监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商事制度改革实现重大突破。“十三五”期间,广州市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拓展。实施“先照后证”2改革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3登记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和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推行商事登记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证照联办,推动“证照分离”4改革试点全覆盖,试点商事登记确认制5,市场活力极大释放。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标准,推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模式,首创开办企业5G智慧导办服务,实现一表申报、零费用、最快0.5天办结,登记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5年来,广州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97.91万户,期末实有269.67万户,较2015年末增长1.03倍,其中企业增长2.01倍。每千人拥有企业达84户6。广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获2019年国务院督查激励;在2019年度广东省开办企业便利度评估中,广州市排名第一;“人工智能+机器人”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改革入选国家博物馆“伟大的变革——改革开放40周年成果展”,被评为全国首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优秀案例;“越秀区实现企业开办最快一天”获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扬。商事制度改革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广州市获评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竞争环境更趋规范。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引进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现市、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内部审查机制100%全覆盖,依托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构建广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评机制。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反垄断调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推进,价格、传销、广告、打击侵权假冒等执法工作全面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扎实推进,电商平台交易行为得到有力规范,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成效突出,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5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4.36万件。广州市专利行政执法考核连续3年排名全国第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被评为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市场安全明显改善。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7要求,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广州市99%的食品生产企业纳入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互联网+区块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平台覆盖至150多个农贸市场,广州市3686家学校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率达98%以上。2020年完成食品抽检8.2万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达98.41%;完成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3604批次、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9.36%,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建立,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控制,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食品安全考核连续多年获评广东省A级。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全覆盖加强生产经营质量体系监督管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合格率保持稳定,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分别达到每年750份/百万人口、322份/百万人口、50份/百万人口,广州市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药品安全考核获评2020年度广东省A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不断加强,年均排查特种设备隐患3万余宗,跟踪处理率达100%,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保持全国领先,全国首创“电梯安全事务社区治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托管管家”模式,广州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推进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问诊治病”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完成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热线和信息化平台整合,5年来,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72万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63亿元,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对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发挥消费基础作用作出贡献。
质量发展水平显着提升。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在优势新兴产业领域率先开展产品质量国际比对提升行动,联合香港品质保证局打造“湾区制造”质量品牌,“广州经验”在全国推广。自2016年起广州市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5%以上,广州市被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授予首批“全球定制之都”,成为首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政产学研检用’六方联合打造‘广州定制’国际知名品牌”入选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优秀案例,质量监管考核连续5年获评广东省A级,质量监管获2019年国务院督查激励。3家企业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8家企业获广东省政府质量奖,18家企业获广州市长质量奖,企业质量品牌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推进标准化战略,截至2020年底,广州市制订国际标准89项、国家标准1577项、行业标准720项、地方标准143项、团体标准1986项、企业标准50468项,数量居广东省前列,标准化融入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先进制造、公共服务、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取得较好成效。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能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6.73万张,完成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广州)建设,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筹建,产业计量实现零的突破,广州市拥有35家国家质检中心、74家省级授权质检站,均居广东省第一。
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广州市在获评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基础上,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是全国唯一经国务院批准的知识产权改革试验田,改革经验入选全国第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和典型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位居全国前列。39个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初步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司法、行政、仲裁、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相融互补的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稳步提高。截至2020年底,广州市拥有有效发明专利7.1万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8.1件,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4倍。广州市拥有注册商标151.4万件,中国驰名商标143件。5072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明显增强。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十三五”期间,实现专利权质押融资160亿元,商标质押融资6.7亿元。发行全国首支纯专利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推出知识产权保险产品18类,落户全国首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成功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显着提高。广州市开发区获批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越秀区、天河区获批建设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试验区。广州市拥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3000多家,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10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3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3家。
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有重大成果。2019年1月,广州市按照“4+2”模式,全面整合原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以及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广州市商务委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等部门职责,组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建立起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实现分段、分领域监管向统一、综合监管的转变,市场监管事业进入新时期。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综合执法效能有效提升。“十三五”期间,完善市场监管法规体系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7部,市级权力事项整体精简58%,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权责清单管理制,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率先出台《广州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建立监管纠错容错机制。广州市入选2021年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市场监管”指标获评全国标杆,其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要内容。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在2019年、2020年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中均获第一,“构建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为核心的智慧型监管新机制”获评2020年广州市“诚信兴商,信用智创”活动政府类十大创新案例。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扛起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市场和环境整治组、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牵头职责,突出管控重点,强化农贸市场监管,实施“人员、产品、环境”核酸检测全覆盖,织牢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安全网;严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严打哄抬价格、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严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严格防疫用品认证监管,全面稳定市场秩序;做好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应急备案工作,推进防疫物资应急生产、企业快速转产扩能;发挥零售药店前沿“哨点”预警监测作用,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源头控制;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相对集中、驻场监管、电子溯源、每件必检、件件消毒、合格出库”六道关口,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监管;出台支持复工复产20条、做好“六稳”“六保”(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30条等系列措施,千方百计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有力支撑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
1.从国际看,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深度调整,全球经贸规制调整将前所未有。
新机遇:一是开放型经济新趋势为构建与国际经贸规则对接的市场监管制度带来新契机。“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迫切需要我国市场监管体系与国际规则接轨,对标最优、最先进,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市场监管运行规则和制度体系,营造现代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二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对市场监管体系与时俱进提出新要求。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发展,数字时代加速到来,网络经济、分享经济、众创空间、线上线下互动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颠覆许多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和消费模式,推动“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模式与体制机制创新。
新挑战: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经济持续低迷,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全球经济贸易规则调整进一步加剧,势必对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和营商环境改善带来明显挑战。
2.从国内看,“十三五”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实现良好开端,但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场环境和市场监管冲击仍然严峻,同时中长期结构性矛盾和问题亟待破解。
新机遇: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带来新发展。市场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市场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需要以更大的改革勇气从理念、手段、机制等方面进行根本性转变。二是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高质量的市场监管体系提供新动力。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改变政府主导的传统粗放的增长模式,关键在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激发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高质量发展亟需以市场内在动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三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为新时代市场监管提供新空间。无论是国内大循环还是国内国际双循环,都离不开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而且双循环以内需为主体,会逐步消除区域间的障碍,解决法律法规、监管、交通、物流、社保等一系列问题,厘清市场的边界,进一步拓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实现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升级。“十四五”时期消费在支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为突出,供给质量和消费环境需要更加适应消费升级的要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要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把握市场规律,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在消除生产要素流动障碍、畅通国际国内双循环、提升供给体系对需求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中的重要作用,为现代经济体系和高标准市场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新挑战:一是我国仍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二是疫情全球蔓延使得国内经济特别是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受到冲击,消费、投资、出口受到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困难凸显,部分领域风险隐患有所积聚,重点领域改革仍需加力。
3.从广州市看,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在广东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中勇当排头兵,成为广州市发展主基调,“十四五”时期广州市场监管面临重要战略机遇期。
新机遇:“双区”建设、“双城”联动8及“四个出新出彩”行动为市场监管现代化拓展了发展新空间。广州市面临国家大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以及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广东省委、省政府以支持深圳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重大战略叠加的机遇,如何以“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为引领,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和支撑力,为广州市市场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思考空间。
新挑战:广州市作为全国超大型城市之一,长期面临着巨大的市场监管压力。由于改革开放较早,历史遗留问题如城中村内市场监管难、假冒伪劣禁绝难等长期存在;随着商品和服务的快速迭代,市场主体迅猛增长,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使得传统监管模式失效,监管效能亟需提升;市场监管“放管服”改革仍有提升的空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还需加强;市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防控任务十分艰巨,消费维权等工作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还有差距;高质量发展动力还不够强劲,质量、标准、品牌、知识产权战略耦合度有待增强,质量基础设施有待夯实;市场监管体制机制需持续优化,高素质专业化市场监管队伍建设仍需强化,等等。面对市场监管难以适应市场主体扩量提质的要求、难以建立符合现代政府治理要求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等挑战,广州亟需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市场监管新路径。
综上研判,在全球经济格局加速重塑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的关键时期,广州市在“十四五”时期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是贯彻党的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增强发展新动能的迫切需要,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是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的迫切需要,是广州市勇当广东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排头兵,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要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增创新优势,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乘势而上开创广州市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为战略引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构建优质便捷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体系、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体系、严密规范的安全监管体系、成熟完备的质量发展体系、科学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探索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市场监管新路径,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方面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广东省、广州市各项工作要求在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得到坚决贯彻落实,为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市场监管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激发活力、多元共治。围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强化行业和社会组织自律功能,强化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实现社会各方共同治理。
坚持规范公正、依法监管。实施清单管理制度,通过权力清单明确市场监管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责任清单明确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职责必须为”,通过负面清单明确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坚持依法依规实施公平公正监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坚持系统集成、深度融合。坚持“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增强系统观念,发挥综合优势,充分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标准、信用、社会参与等各种手段丰富监管工具,更加注重融合创新、协同发力,打造一批带有集成性的项目、载体和抓手,形成和放大业务模块的叠加效应和联合效应,构建系统完备、综合集成、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职能体系。
坚持科技赋能、精准高效。充分借助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围绕“大数据慧治、大信用共管、新业态惠民”理念,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新业态监管,实现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治标向治本转变、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努力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治本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合作互补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企业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消费者自主选择、理性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市场环境,打造日常监管、风险管理、信用监管、部门协同和社会共治有机结合的“五位一体”市场监管格局。
市场准入环境更加宽松便捷。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各种行政审批大幅减少,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大幅减少。企业开办时间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微观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持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不断改善,市场主体蓬勃发展,进一步推进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到2025年,广州市市场主体总量达400万户以上。
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有序。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进一步强化,竞争执法成效显着,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壁垒、企业垄断得到有效治理,平台经济规范发展,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
市场安全底线更加牢固。市场监管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建立,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源发性事件,不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重特大安全事故。消费维权体系和机制不断健全,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市场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到2025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分别不低于98%、96%、95%,各环节各类别抽验总量达到每年8500批次,对广州市本地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抽检达100%覆盖,本地产国家基本药物抽检达100%覆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分别不低于800份/百万人、400份/百万人、70份/百万人。“十四五”期间,特种设备严重隐患治理率达100%。
质量供给更加有效。市场导向、计量支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品牌保障的质量强市体系进一步健全,全民质量意识显着增强,质量管理能力普遍提升,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质量发展成果全社会共享,基本形成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和高品质生活的发展格局。到2025年,力争广州市获得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达6家,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达11家;力争广州市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达2800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超过500项,建成3—4个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质检中心达37—38个,省级授权质检站达76个;有效期内认证证书达7万张,其中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达18500张。
知识产权新动源作用更加显着。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决定性重大成就,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上新水平,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效果大幅度增强,质量和运用效益显着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更加便捷。到2025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9达30件,新增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5000件;有效注册商标数量、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数量、地理标志商标数量、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中国专利奖和广东专利奖获奖数量保持稳步增长;新增一批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企事业单位;广州市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15个以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3500家以上。“十四五”期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年均增长率达6%以上。
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统一、规范、共享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逐步建立,科学、依法、高效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新业态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起与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
广州市“十四五”市场监管主要指标表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达成值 | 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
2021年 | 2023年 | 2025年 | ||||||
市场主体 | 1 | 在册市场主体总量 | 万户 | 269.67 | 290 | 340 | 400 | 预期性 |
2 | 广州市每千人拥有企业户数 | 户 | 84 | 96 | 112 | 133 | 预期性 | |
3 | 开办企业线上办理率 | % | 80 | 85 | 90 | 95 | 预期性 | |
质量发展与技术支撑能力 | 4 | 获得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 | 家 | 3 | — | — | 6 | 预期性 |
5 | 质量发展与技术支撑能力 | 家 | 8 | — | — | 11 | 预期性 | |
6 | 累计参与制修订各级标准 | 万项 | 5.3 | 6 | 7.5 | 9 | 预期性 | |
7 |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 项 | — | — | — | 500 | 预期性 | |
8 | 有效期内认证证书 | 万张 | 6.73 | — | — | 7 | 预期性 | |
9 | 国家质检中心 | 个 | 35 | — | — | 37—38 | 预期性 | |
10 | 省级授权质检站 | 个 | 74 | — | — | 76 | 预期性 | |
11 | 国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 个 | 2 | — | — | 3—4 | 预期性 | |
12 |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系统内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 | 个 | 0 | — | — | 1—2 | 预期性 | |
质量发展与技术支撑能力 | 13 |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系统内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 | 个 | 1 | — | — | 2 | 预期性 |
14 |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系统内省级重点实验室 | 个 | 1 | — | — | 2 | 预期性 | |
15 | 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项目立项 | 个 | 6 | — | — | 8 | 预期性 | |
16 |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科技项目立项 | 个 | 17 | — | — | 20 | 预期性 | |
知识产权 | 17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 件 | 20 | 25 | 28 | 30 | 预期性 |
18 | 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 | 件 | 1500 | 2000 | 3500 | 5000 | 预期性 | |
19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年均增长率 | % | — | 6 | 6 | 6 | 预期性 | |
20 |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 家 | 3000 | 3100 | 3300 | 3500 | 预期性 | |
21 |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 个 | — | 5 | 10 | 15 | 预期性 | |
22 |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调解办案量 | 件 | — | 1500 | 1500 | 1500 | 预期性 | |
23 |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 分 | — | 81 | 82 | 83 | 预期性 | |
市场秩序 | 24 | 食品检验量 | 批次 | 8.2万 | 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检验量不少于广州市常住人口数“每千人4批次”。 | 约束性 | ||
25 |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 | 99.36 | ≥98 | ≥98 | ≥98 | 约束性 | |
26 | “明厨亮灶”覆盖率 | % | 83 | ≥83 | ≥83 | ≥83 | 约束性 | |
27 |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实施率 | % | 90 | 90 | 95 | 100 | 约束性 | |
28 | 农贸市场和大型生鲜超市快速检测室配备率 | % | — | 70 | 80 | 90 | 约束性 | |
市场秩序 | 29 | 药品质量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 | % | 98.2 | ≥98 | ≥98 | ≥98 | 约束性 |
30 | 医疗器械质量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 | % | ≥96 | ≥96 | ≥96 | 约束性 | ||
31 | 化妆品质量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 | % | — | ≥95 | ≥95 | ≥95 | 约束性 | |
32 |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 份/ | 750 | — | — | 800 | 约束性 | |
百万人 | ||||||||
33 |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 | 份/ | 322 | — | — | 400 | 约束性 | |
百万人 | ||||||||
34 |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 份/ | 50 | — | — | 70 | 约束性 | |
百万人 | ||||||||
35 | 特种设备事故数 | 起/万台 | 0.03 |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 约束性 | |||
36 | 特种设备死亡人数 | 人/万台 | 0.03 |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 约束性 | |||
37 | 电梯保险覆盖率 | % | — | ≥92 | ≥92 | ≥92 | 预期性 | |
38 | 投诉按时办结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 | % | 95 | — | — | 98 | 约束性 | |
39 | 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7日无理由退货单位 | 家 | 1800 | 2100 | 2400 | 2800 | 预期性 | |
40 | 消费维权服务站 | 家 | 832 | — | — | 1000 | 预期性 | |
41 | 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 | 家 | 63 | — | — | 80 | 预期性 |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优质便捷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既是高标准建设市场体系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宏观政策取向。要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市场活力的首要环节,坚持“对标+创标”,围绕世界银行评价,加大制度创新,积极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打造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广州样本”和全球企业投资、国际人才汇聚首选地和最佳发展地。
1.健全准入制度。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严格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奖惩机制。争取国家支持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深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制度改革。总结商事登记确认制经验做法,全面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出台广州市商事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完善配套监管和退出制度。全面推行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住所、公司章程等登记事项自主申报,推广小微企业集群登记模式。完善企业名称纠正制度和争议简易处理制度,提升名称自主申报智能化水平。深化个体工商户豁免登记改革试点。
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完善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流程,进一步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全面推行“照、章、税、保、金、银”10全流程0.5天办结。拓展优化一网通平台功能,推动审批流程再造,优化数据对接方式,加快整合各类信息和数据资源,实现无介质一网联发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不断提升5G智能导办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互联网+行政许可登记”水平。大力推进“区块链+电子证照”运用,实现电子证照跨区域、跨部门共享认证。大力推进“跨省通办”,统筹推进企业变更登记便利化改革。
推进产品准入制度改革。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办理的行政许可、认证、检验检测等管理措施。承接国家、广东省下放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深入推进食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扩大食品生产、经营承诺制范围。优化食品许可审批流程,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及运用。深入推进药品及医疗器械审批改革,优化药品零售经营许可流程,实现“合并受理、合并检查、分别审批、合并发证”。
2.改革涉企许可制度。
深入推进涉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推进“照后减证”11,全面实施涉企经营许可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清单以外不得违法限制市场主体开展经营。优化审批流程,加快行政审批条件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条件。探索开展“一业一证”12改革。
建立以告知承诺为主的市场主体准营管理模式。分类推进审批事项改革,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压缩许可审批时限80%以上。广泛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提升市场主体准营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符合许可经营条件并作出依法承担有关责任承诺的,可申领相关许可证件并依法开展经营。
开展“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推进“证照联办”改革,建立广州市统一的“证照联办”审批系统,通过营业执照和“e证通”归集许可信息,实现“一照通行”。选取条件相对成熟的区为试点单位,逐步推行全流程智能网上联办联审,最终实现全区域、全事项覆盖。加强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优化以营业执照为载体的许可信息查询和校验服务,实现“一照通行”。加强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建立联动信息管理和公示平台,确保改革走实走稳。
3.完善退出制度。
深化注销便利化改革。推进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落实企业注销主体责任,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和材料,畅通企业主动退出渠道。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建立容错机制,优化平台功能流程。强化司法清算与注销登记相衔接,规范强制清算、破产清算后的注销登记程序。配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破产重整企业恢复营业的配套制度,加强对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的支持。完善企业强制退出制度,推进司法处置国有“僵尸”企业,推动“僵尸”企业吊销出清,规范企业吊销条件、简化调查取证程序,试点实行企业休眠制度、强制注销制度。
优化企业注销服务。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和简易注销程序。推行清税承诺制度,优化清税证明即办服务,简化税务注销办理资料和流程,提高清税速度。完善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推行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商务、公安、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
(二)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体系。
以统一市场、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导向,规范市场秩序,夯实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度基础,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使用要素、享受支持政策、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获得平等待遇,为实现国内大循环提供统一大市场。
1.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集中抽查常态化,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提高增量政策自我审查的质量和效率,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线索的反映和举报绿色通道。建立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机制,推动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同时,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建立暖企服务通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2.强化竞争执法。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反垄断工作。建立健全反不正当竞争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和执法联动,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依法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工作。建立健全线索排查分析、线上证据固化、线下核查处置的反不正当竞争网络监测机制,强化互联网竞争行为监测。集中优势执法力量,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和特定时段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查办公布一批有重大震慑力的典型案件。全面加强应急物资、保健市场、医疗美容、房地产等领域的监管,重点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行政、司法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与科技、数据密集型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执法,查处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等手段实施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探索建设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在科技、数据密集型企业较多的产业园区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指导企业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构建立体式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提高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内部管理制度,营造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
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强化传销综合治理,加强对查处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执法联动,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协作机制、信息技术监控机制、群防群控机制,推动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传销易聚地的监管,加大对聚集型传销、网络传销等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的监测查处。积极开展传销防范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活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建立健全传销预防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规范直销行业发展,推进直销监管数字化建设,强化直销企业产品质量、销售宣传、合规经营等重点监管。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建立直销企业自律约谈机制,严格落实直销企业对关联主体经营规范的主体责任。
打击侵权假冒。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力度,严厉打击涉及服装鞋帽、妇幼用品、老年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车用汽柴油等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消毒产品和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整治经营使用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互联网销售化妆品行为,治理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严厉打击涉及各类食品安全的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重点地区、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打击行动。探索建立重点产品追溯制度,强化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联合监管等工作机制,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查办一批有重大震慑力的侵权假冒案件。
3.加强价格监管。
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加强重点时段和重要商品及服务的价格监管,密切关注防疫物资及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变化,严厉打击借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密切关注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的收费问题,加强民生领域的收费监管,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根据广东省和广州市跨境贸易便利化的工作部署,开展口岸、物流领域涉企收费检查行动。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国家降价红利惠及企业。加强商业银行收费监管,从严治理违规收费行为。强化对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监管,规范电子政务平台和监管平台的收费行为。
建立健全价格监管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市场价格监管前移制度,形成重点领域价格行为规范制度,探索不同行业明码标价的规则和方法,健全价格收费案件查处工作机制,推进价格政策制定和价格监管执法之间的衔接联动。
4.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配套规范,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优化监管数据库,引入第三方在线取证云服务,搭建监管大平台,推进实现“依法管网、以网管网”。健全完善网络交易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大型交易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实现部门之间和异地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协同执法,提升平台经济协同监管和执法效能,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开展网络交易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理顺职能架构和流程,探索建立包括源头追溯、网上抽查、风险监测、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等措施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网络交易全过程监管机制。
5.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
突出广告导向监管,从重从快查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广告。健全广告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强化医疗、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监管,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曝光案件等手段,形成震慑力。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研究新领域广告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互联网广告监测系统,加强重点媒介和重点行业的广告监测。创新普法宣传举措,引导广告行业加强自律。发挥公益广告的正面引导作用,探索建立广州市优秀公益广告创意成果库。建立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高校和重点广告活动主体之间的协作交流机制,打造广告业产学研合作新模式,引导广告业转型升级。加强广告园区建设,通过完善园区制度、优化园区结构、集聚广告效应、促进融合发展等措施,形成广告产业园区的“广州经验”。
(三)构建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体系。
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监管模式,明确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发挥市场主体自律、行业组织自治以及社会力量监督作用,构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担责任、共同保障、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治理体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共建广州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1.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强化市场主体内部责任管控。健全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规范企业信息披露行为,推动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鼓励市场主体发扬企业家精神,坚持诚信守法,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
强化市场主体外部约束。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落实主体责任自查例检制度,推动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探索建立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结果运用制度,创新市场信用评价机制,推动政府部门信用数据向社会开放,培育发展社会信用评价机构,支持电子商务等互联网平台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促进市场参与各方加强自我约束。发挥金融机构市场制约作用,形成监督有力、风险分担的市场化监督和市场救济机制。创新市场化保险机制,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领域推行责任保险,督促商业银行等切实履行第三方托管机构的责任,加大对互联网金融、股权投资、跨境资金流动等方面的监测监控力度。
2.推进行业自律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完善涉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团体标准、行业规划和政策法规,制定发布行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权益保护、资质认定、纠纷处理、失信惩戒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公益诉讼和专业调解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信用评价、咨询服务、法律培训、监管效果评估等工作,推进监管执法和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和评比达标表彰行为。
支持行业组织参与行业信用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完善行业信用体系。鼓励行业协会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征信机构、金融机构及有上下游产业关系的行业组织的对接合作,推动会员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3.推进社会监督体系建设。
鼓励专业化服务组织参与。发挥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认证检验检测、公证、仲裁、税务等专业机构的监督作用,在监管执法中参考专业意见。发挥计量技术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完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制度,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培育发展专业性服务组织,促进专业化服务组织规范出资人资格制度、执业资格制度、合伙人制度、财会制度、保险制度、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引导其依法开展鉴证、验资、评估等活动。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拓展政务新媒体投诉举报方式,加强对投诉举报数据的分析研判运用,及时发现市场监管的热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和保护制度,依法规范牟利性“打假”和索赔行为。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群众性市场监督队伍。动员和邀请专家、学者、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监督,积极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加强与媒体合作,健全舆论引导机制,主动公开市场监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适时发布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强化跨部门应对突发、重大消费事件的协作联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作用。完善消费者委员会治理架构与运行机制,发挥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作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抓好放心消费示范点建设,全面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引导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加快建设“互联网+放心消费”创建平台,实现放心消费创建数据信息共享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覆盖。加强消费引导和教育,培育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建立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建立消费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方案。
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加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推进消费维权服务基层站点建设,强化行政指导和业务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和工作举措,完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加强“一会两站”13规范化建设,畅通多渠道维权方式,持续拓展12315“五进”14网络覆盖面。依托全国12315平台,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立常态化消费投诉公示机制,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与数据应用,优化消费维权人工智能服务平台,提升消费投诉处置效能。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流程和资源配置,健全各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规程。加强对投诉举报数据的分析研判和应用,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监管和维权的效率。探索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争议,有效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强化重点消费领域执法。加大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力度。加强金融消费维权,引导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诚信服务、规范经营。加强对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等服务领域的规范,防范重大或群体性消费风险。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加强消费引导,健全新型消费服务标准体系,强化网络购物、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直播带货、在线教育、在线文娱、智能休闲、智慧旅游、在线健康诊疗、外卖配送、网约车、住宿共享等重点领域监管,规范新型消费。严厉查处生产或销售中应当标注而未标注水效标识的用水产品,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严厉打击违法出售、提供、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加强格式合同中不公平条款的监管执法,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四)构建严密规范的安全监管体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突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管重点,注重源头防范、综合治理,完善机制手段,坚守市场安全底线,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对照国家、广东省的创建标准及评价细则,完善食品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实现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社会认可程度较高三大目标。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活动,发挥公众参与和监督作用。
强化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防止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在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基础上,打好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的组合拳,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为依托,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完善追溯体系,把溯源数据的完整性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引导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
强化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实现中小学校周边食品销售单位100%纳入动态风险分级管理,广州市100%食品销售单位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建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平台,加大应用推广力度,提升广州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好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质量监测工作,健全“市场落实自检、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日常快检、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法定机构抽检”三级检测体系,公示监测信息,依法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实现源头联防联治。强化特殊食品和冷藏冷冻食品风险防控,落实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备案。组织开展“放心肉菜超市”培育行动,实现放心肉菜超市培育点100%开展自我承诺,促进经营规范化。
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实际应用。推进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提高广州市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量化A级比例。在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餐饮连锁企业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强化农贸市场监管。健全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农贸市场基层治理制度、市场快检制度和市场应急处置机制,优化市场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落实市场开办者对市场和经营者的管理责任,督促市场加强经营管理指引,做好服务设施、人员投入和经费保障,建立食品安全协管人员队伍,推动诚信示范市场建设,坚持定期休市和定期开展市场环境整治,促进市场安全有序运行。以质量检测和信息化监管为抓手,搭建智能化平台,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农改超”转型和连锁化经营,推动农贸市场高质量发展。
2.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构建药品监管体系。建立药品常态化检查机制,高效衔接注册审评、日常监管、检验检测和综合执法工作,形成权责明确、协作顺畅、覆盖全面的药品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完善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的长效机制,依法加强血液制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的监督检查,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监督抽检,合理制定抽检计划,坚持日常抽检与动态跟踪抽检相结合、常态抽检与突击抽检相结合,突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抽检,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事故。
加强疫苗安全监管。落实《广州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发挥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判疫苗安全风险,开展疫苗配送和预防接种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配合广东省开展疫苗检验中心的建设,加强疫苗检验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实施疫苗电子追溯制度,实现所有上市疫苗全过程可追溯。
强化药品高效协同执法。加强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执法协作配合,建立联合打击机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重案要案查处力度。开展网络违法违规售药和执业药师违规挂证专项整治,推进日常检查与执法办案的衔接,突出药品执法的专业性、特殊性,建立完善的执法管理体系。
构建药品安全治理格局。各级党委和政府健全药品安全责任考核制度,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机制。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监管事权,落实各环节监管责任,确保属地责任落到实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产品源头监管,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落实质量受权人和企业管理者代表制度要求,落实企业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报告、产品召回等责任,推进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依法依规主动公开行政执法重点信息,加强重大政策的宣传解读。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和检查整治。加快构建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制定实施双重预防相关实施细则。加强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知识的宣传培训,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锅炉、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充装、电梯、起重机械、叉车、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力度,开展生产单位及设备部件监督抽查,提高生产环节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和使用环节的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水平,严厉查处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促进氢能源、能源基础设备、重大生态环境项目等重大建设项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推动修订广州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利用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应用技术,升级特种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包含数据支撑平台、业务应用平台、服务应用平台、决策分析平台等功能齐全、科学智能的应用平台,建立动态监管和公众广泛参与的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体系。加强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等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广州工业管道应急指挥平台(GIS)建设,打造工业管道“一张图”指挥平台。
创新电梯监管。以建设全国电梯按需维保改革广东省试点城市为契机,推广电梯按需维保,引入电梯智慧监测终端,打造按需维保“3+2”新模式(电梯使用年限、电梯维保单位技术水平、电梯使用管理人管理水平+A级维保信用评分、AI智能监测),进一步提升电梯困梯救援水平。推广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和电梯托管管家模式,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
4.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聚焦涉及人民群众穿、住、用、行及公共安全的产品,加强监管与执法的联合,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问诊治病”工作,提升“产品医院”和监管人员的产品质量监管水平和服务企业能力,推进产品质量问题“清零”目标管理。鼓励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企业实现质量管控体系的数字化转型,建立政企协作的质量安全追溯机制。
开展整治产品质量安全。完善广州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强化大数据和风险监测的支撑作用,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精准分析产品存在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提升产品质量监管的信息化、智慧化水平。专项整治涉及安全生产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坚守质量安全底线。
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分级管理。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分级管理,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走高品质、品牌化发展道路,推动企业产品明示品类分级,引导消费者分级选购。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大型商超采信高质量“广货”标准和认证产品,推动“广货”质量逐级提升。
5.提升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收集分析研判风险信息。建立基于舆情分析、标准分析、风险分析的市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形成风险清单。建立市场风险信息采集网络,开展风险监测,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法定检验监测、投诉举报等数据的关联分析,分析研判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的风险信息,主动发现风险点,有效防范市场监管的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
有效处置风险隐患。健全市场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与风险品种整治相结合,企业风险自查与监管主动核查相结合的风险治理机制。建立市场风险专家库,提升风险防范专业化水平。健全风险研判会商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警示。
强化风险交流。畅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消费者之间的沟通交流渠道,实施风险防控联动。健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
(五)构建成熟完备的质量发展体系。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市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升“广州制造”“广州标准”“广州品牌”“广州服务”的竞争力和话语权,为新发展格局奠定质量发展基础。
1.提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水平。
创新质量宏观管理。各级政府更加重视质量工作,健全质量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提升产品、服务和工程质量。建立以产品质量合格率、出口商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指数及质量损失率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推动质量指标纳入广州市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广州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评估分析广州市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比较研究国内外质量发展趋势,为重大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大力弘扬“品誉四方,质赢未来”的城市质量精神,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文化氛围。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化质量比对提升工作,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组织开展广州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市民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发挥好“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国内外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积极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培育高质量品牌。优化品牌发展政策环境,形成有利于品牌成长的社会环境,提升广州市品牌竞争力。推动建立以质量标准为基础的品牌战略,开展高端品质认证,以高品质赋能品牌创建,打造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名企、名品、名牌。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广州)基地建设,组织举办“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广州国际品牌节”,推动“伦敦奖”15等国际奖项落户广州市,增强广州市品牌设计、创新和营销能力,提升品牌辐射带动效应。加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培育,利用地标产品提升城市知名度。努力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提升企业质量能力。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以高质量产品和优质服务打造品牌、赢得市场。加强企业质量人才培训,支持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培育一批质量标准领军人才。鼓励企业开展卓越质量星级评价、岭南精品、标准领航产品申报培育工作,树立一批在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方面具有示范性的全国和行业质量标杆。实施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提升可靠性水平,加强汽车、机床、轨道交通、特种设备、家用电器、元器件和基础件等重点行业产品的可靠性。引导企业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和“以顾客满意为标准”的质量理念,在商贸、餐饮、交通、物流、旅游、金融、邮政、通讯、卫生等重点领域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推进服务满意度评价试点。
2.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参与国际、国家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工作,打造中小城市可持续发展国际标准试点,搭建标准国际化服务平台,通过标准“引进来”和“走出去”,推动广州市优势产业成为国际标准引领者。争取一批国际、国家级标准化技术组织落户广州市,推动国际标准跟踪、比对、评估和转化,提升广州市标准国际化水平。
抓好广州先进标准培育。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鼓励广州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各级标准。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支持将科研成果和优势技术转化为标准,探索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产业品牌化的有效途径。提高营商环境标准化水平,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在城市空间规划、园林绿化、环境治理、绿色低碳、公共卫生等领域融入标准化元素,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建设越秀区国家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打造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典范。
深化改革标准化工作。完善广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制度,健全地方标准从制定到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提高市场标准的供给能力,参与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积极支持社会公共管理领域先进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研究,重点在治安内保、校园安全、楼宇经济等领域持续开展社会公共管理先进标准体系及关键标准研究和应用,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标准化水平。
3.夯实质量基础建设。
提升计量现代化水平。围绕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计量需求,建立科学合理、先进适用、与国际接轨的计量量传体系和计量检测服务体系。深化生物、信息、新材料等前沿科技和高新计量技术领域的研发工作,加快推动质谱仪器等高端计量仪器仪表,更好地支撑和服务广州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步伐,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保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能满足广州市量值传递、溯源需求。实施计量惠民工程,落实强检费用免征、医疗计量进乡村等计量惠民措施,专项监管集贸市场、加油机、民用“三表”16和定量包装商品,开展诚信计量创建工作和制度建设。监督检查重点耗能和高耗水企业的计量,建立健全广州市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建设军民两用产业计量测试服务平台,推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与制造业深度有机结合。
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强化产学研检协同,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产业技术研发和重点成果转化能力。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安全保障需求,加快推动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质检机构,打造融合检验检测、研发中试17、标准汇聚、培训咨询功能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科学、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体系,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支持技术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与国际知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对接,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和标准制订,创建国际一流技术机构。
推进认证认可规范有序发展。指导监督认证机构,促进低碳、节能、节水、环保和有机等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管,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大力推进自愿性产品认证,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产业竞争实力。指导做好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审核、发证及后续监管工作,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企业开通“自愿申报、自我承诺、自助办证”便捷通道,促进贸易便利化措施落地。强化认证从业机构及人员监管,督促认证机构加强证后监督检查,落实机构对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运用能力验证、设备抽查、飞行检查等手段,督促检验检测机构保持获证能力,严厉打击虚假认证、超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创新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模式。强化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基础支撑,整合政府、社会、企业的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和质量管理等资源要素,打破壁垒隔阂,加大业务协同力度,促进实现质量基础设施从多头服务到“一站式”办理的转变,为企业提供全链条“一站式”服务。建立统一的“互联网+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构建适应广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现代化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助推广州市制造业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
(六)构建科学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打造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更好支撑广州市高质量发展。
1.高标准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优化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结合广州地方特色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相关地方政策法规,加快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法治体系。根据国家政策支持导向,全面取消对知识产权申请的资助,加大对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落实《广州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建立电子商务、体育赛事转播、中医药、传统文化等行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建立与审判机制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和协调机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赔偿力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建立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适应的侵权损害赔偿标准。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执法专项行动,强化电商平台、专业市场、展会、进出口等知识产权执法,严厉打击商标、专利、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的各类侵权行为,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以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从重处罚。推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建立侵权判定咨询支撑机制。支持企业建立完善适应数字经济形态特征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依法打击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高标准建设中国(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执法队伍结构。
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公证和鉴定的有效衔接。加强知识产权争议行政调解,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调解机制,优化知识产权公证和调解服务,加强服务机构的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提高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的影响力。
2.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运用。
推动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围绕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装备与机器人、轨道交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数字创意等现代产业集群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在关键领域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探索建立高价值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激活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创造动能。
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与产业融合。推广实施《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推动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编制发布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状况报告。加强对前沿技术领域知识产权风险防控预警,保障产业链安全。支持专利技术标准化,引导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促进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促进产学研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完善产学研合作体制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提升知识产权运营效益。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提升广州市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发挥各类知识产权相关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科学开展知识产权投入产出效益评估。健全知识产权运营交易要素,强化资源整合,围绕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建设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
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模式。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扩大质押物范围,探索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力度和风险补偿基金规模,鼓励金融机构投资科技型轻资产企业,纾解企业知识产权产品产业化融资困难。依法依规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围绕知识产权许可、质押、售后回租等方式,设计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按程序推进发行。扩大知识产权保险投保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商标、版权等保险产品。
3.提供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
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建设,依托中国(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打造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区、产业园区、试验示范区、服务业集聚区等设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积极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公共图书馆、行业组织、服务机构等纳入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统筹管理,扩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范围,提升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的体验度和满意度。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水平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持续提升服务质量,细化专业分工,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高端服务。扶持一批专业化、市场化、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支持在广州开发区等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开展专利代理对外开放试点,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化水平。支持越秀区、天河区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推动南沙自贸试验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服务高地。完善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机制,建立服务业名录库和统计监测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动态监管。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发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或联盟在行业自律、诉求反映、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作用。
(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监管合作和国际市场监管交流。
把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与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紧密结合起来,稳步推动广州市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市场监管规则标准的有效衔接与合作交流,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一体化建设。
深化商事登记合作。借鉴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前海的经验做法,研究推动港澳企业直接登记及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互认机制。规划“区块链+商事服务”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深度应用,探索粤港澳三地市场准入规则对接、信息共享、资质互认,推动港澳资企业商事登记简化版公证文书及跨境信息流转,推进港澳企业商事登记“足不入境、离岸办理”,加快实现商事服务“跨境通”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拓展。探索放开港澳个体工商户经营限制,鼓励港澳居民在穗创新创业。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商事登记“跨城通办”“一照通行”,实现在线填报、审批、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互认,拓展更多跨领域、跨行业应用场景。
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多维“信用画像”系统,对存在冒用他人身份及虚假地址办理登记行为的中介代理机构、代理人等失信主体及行为进行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研究改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修复措施,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实现个人和企业征信产品互认。支持南沙探索建立企业合格假定监管示范区、信用治理创新先行区。
2.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
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和穗澳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评价信息共享,加大投诉受理、消费调查、宣传引导、诚信推介、业务培训、法律研究等交流合作力度,完善消费纠纷异地处理机制,推动实现消费投诉跨地域远程网络调解,打造消费维权区域合作的样板和标杆。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交流,共建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
3.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作水平。
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食品安全合作,完善食品可追溯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风险交流、案件查处和应急联动机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提升区域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动粤港澳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领域深入合作,争取港澳上市的药品、医疗器械在广州市指定的医疗机构使用,探索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中心,支持在穗设立中药、化妆品审评审批机构。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和医疗器械试点政策,支持黄埔区和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探索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试验区。借鉴成功举办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安全应急演练的实践经验,探索建立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区域合作监管新模式。支持广州市中药产业推进中医药标准化、现代化、国际化,力争广州市成为全球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新高地。
4.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质量标准共建。
推动标准联通。推动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联通,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管理模式。推动以标准为重要内容的质量技术基础互联互通,带动优势装备、产品、技术、服务、产能“走出去”。支持各类主体参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和主要贸易国的标准一致性工作、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研制及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标准化机构的合作。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区域质量标准合作。推进广州南沙粤港澳科技创新团体标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加强质量标准对接、管理标准对接、业务标准对接及诚信标准对接,促进标准、信息、技术、人才等资源共享,推进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的标准融合。深化粤港澳大湾区计量技术协作共建共享。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及具有行业领域性的技术创新平台共同发起或参与标准联盟建立,制定突出区域特点、体现质量水平、在区域内各城市间广泛适用的团体标准和企业联盟标准。推动与香港、澳门品质管理协会在标准、检测认证和质量提升方面建立质量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展国际标准预研,在主导重点国际标准制定上取得新突破,以标准先行的主动赢得经济发展的主动和国际竞争的主动。
5.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和竞争。
完善穗港澳三地知识产权工作协作机制,探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互认互通,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区域重大创新平台共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落实广深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培育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市场。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为粤港澳大湾区和全国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造全球知识产权高地。争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广州市开展合作项目,加强与欧盟、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知识产权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利用广州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平台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层次,促进国际创新资源与广州市产业需求的对接。
(八)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体系,统筹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市场监管协同,推进新型智慧化监管,率先构建信用全周期闭环监管、行业综合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社会自治监管“四位一体”的新型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1.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
完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晰各级市场监管机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事权,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资源,保持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的相对独立性、稳定性,进一步完善市、区、所“三位一体”的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发现及时、查处有力、指导顺畅”的工作机制,构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级指导、协作配合”的执法工作格局,实现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信息化系统统一,提升执法效能,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制。
推进市场监管资源统筹与一体化建设。建立业务联动机制,对市场监管业务进行梳理归整、优化与再造,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各业务条线关联部门、关联业务之间的相互统筹,推动各业务条线间发生关联融合、产生协同效应。加快队伍大融合,采取机关和基层上下融合、互帮互学、集中培训、文体活动等多种学习交流活动,推动机构融合、人员融合、业务融合和目标融合,推进市场监管队伍从整合到融合转变。
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按照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公益属性的原则,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所属检验检测机构转企改制并入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整合公益性检验检测力量组建市级公益性检验检测研究机构,实现公益性检验检测资源使用效能最大化。
2.完善市场监管法治体系。
健全市场监管法规制度。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加强立法调研和项目储备,配合做好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推动商事登记、事中事后监管、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等领域若干法规规章文件的制定出台。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文件制定程序,健全清理评估工作机制。强化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将权责清单贯穿到职能运行的各环节各方面。按照广东省的部署试点要求,建立执行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调动基层单位和一线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健全市场监管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畅通群众意见表达和诉求渠道。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和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建立执行与后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提升法治实施规范化水平。建立执法监督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健全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探索试行行政调解处理复议案件,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探索推行社会评议执法工作,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社会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加强普法组织领导和主体责任落实,促进普法与执法紧密结合,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载体,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完善联动协调监管执法机制。
加强部门协同监管执法。发挥广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各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主动与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部门协商共享执法数据,实现执法信息来源多样化、立体化,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协同监管,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与农业农村部门在食用农产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上,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卫生健康部门向市场监管部门及时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共同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教育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建立违规办学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海关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建立进出口产品和食品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健全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行政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在信息交换、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定性等方面的会商协作。
完善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积极统筹广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资源,深化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属地监管优势和协同作战力量,提高市域行政执法效率。积极推动跨区域案件的指挥协同,做好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执法协作、信息交流共享,实现生产、流通、仓储服务以及线上线下一体化、全链条打击,联合组织查办一些跨区域、跨领域大案要案,增强执法工作合力。
建立覆盖市场监管全领域的应急机制。健全市场监管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企业、检验检测机构三方联合的应急资源储备和应急队伍联动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等早期预防和及时发现能力,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应对、运转有序、处置有力”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部门信息资源,提升对产品生产、流通管控和召回等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应对能力培训和实战演练,推动安全监管应急演练常态化,提升各级监管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突发事件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创新和完善新型监管方式。
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制度,畅通数据归集路径,拓展信息归集范围,规范数据归集标准,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健全企业多维信用画像,搭建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探索推行市场主体滚动年报,引导市场主体进一步强化“公示即监管”的意识。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重要民生领域,强化信用约束,发挥信用监管效能。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规范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程序,强化联合惩戒,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加大对信用优良市场主体的联合激励力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开展守信践诺检查工作。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工作,探索合规的企业休眠制度。
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运用数字化技术,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和工作规范,健全企业信用风险指标体系,精准分类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充分运用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重点领域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提高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检查对象的抽查比例和频次,积极推进智慧监管。建立风险预警预判机制,构建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对企业主要风险点实施监测,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整体信用风险状况进行数据分析研判,及早发现苗头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有效推动监管关口前移,从重事后处罚和惩戒向重事前信用风险防范转变。聚焦企业信用与企业利益的正向关联规律,发挥信用监管导向作用,加强信用信息深度开发利用,引导消费者和企业合作方根据企业信用程度评估消费风险、商业合作风险,切实用市场力量约束企业违法行为。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升级“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推进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检查事项、监管对象、监管人员、监管领域等“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进各部门对同一检查对象集中实施“名单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推动广州市抽查检查结果互认、“查重”智能排除,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规律研究,分类施策、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在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前提下,留足发展空间。实施综合监管、信用监管、柔性监管、触发式监管18等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推广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探索容错机制、“包容期”管理19、多元化场景应用服务,在日常监督管理中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
(九)加强市场监管支撑条件建设。
加强现代监管的人才保障,强化大数据基础支撑作用,推进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条件现代化、智慧化发展。
1.加强现代监管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平台引智聚才计划”,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等人才平台,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用好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计划”,鼓励专业技术骨干参加国际交流、国际学术会议等技术性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技术机构加大高层次人才和中青年优秀人才培养力度;围绕市场监管重点职能,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模式,培养市场监管技术支撑人才。实施“相关行业人才培养计划”,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工程、卫生、经济3个系列高、中、初级共11个职称评委会为抓手,为广州市检验检测、医药、知识产权行业提供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职称评审和认定服务,助力广州市相关行业人才整体素质的提升。
加强市场监管业务能力建设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施“人才源头储备工程”,畅通年轻干部入口,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加大选调生和高校实习生的培养力度,为市场监管人才队伍及时补充年轻力量,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实施“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精准科学选贤任能,培养选拔一批政治坚定、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充实到中层骨干队伍中来;推动建立质量行政监管人员到专业机构和企业实习制度,在专业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设立一批“实习实验室”和“实习工厂”,全面提升质量行政监管人员综合监管能力。实施“大市场大监管”队伍融合计划,以“一专多能”岗位培训为重点,坚持宽领域设置培训内容,科学设计培训菜单,实现业务知识“跨界融合”,做到面上工作“铺得开”、专业领域“深下去”;加强对技术评审、检查认证、检验检测、监测预警、执法办案和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注重“叠加式”、复合型干部能力培养;完善干部交流轮岗机制,促进干部在基层、机关双向纵向交流和机关处室间横向交流。在基层市场监管执法机构中全面推行岗位职责清单制、主办负责制,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责任心。
2.加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构建高度集成的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聚焦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围绕全面实现“市场监管智能化、决策分析科学化、内部管理精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的核心目标,以业务应用场景需求为牵引,以数据全领域覆盖为基础,全面推进“一网通管、一网共治”,以数据要素驱动业务流程协同再造和迭代升级,建成集“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协同联动、决策支持”四位一体的集约高效、自主可控、安全可信、开放兼容的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市场监管新机制,形成“大平台支撑、大市场融合、大数据慧治、大信用共管、大服务惠民”智慧市场监管新体系,努力使数字化改革成为“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加快市场监管综合业务数据中心建设。整合各部门、各层级市场监管数据资源,打通数据孤岛,推进市场监管、互联网、社会化各类数据资源的动态汇聚和融合应用,形成统一标准规范的市场监管专题数据库。建立市场监管大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数据资源库和离岸数据资源池,开发支持数据汇聚、清洗、存储、应用等功能的数据管理工具,利用先进的数据处理技术,实现数据智能化清洗、更新和跨系统关联比对分析,采用监管业务风险数据模型、智能算法分析等方式,掌握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律和特征,实现监管事件跟踪、监管效能评估、评价分析及业务可视化展示,提高市场监管业务的统筹协同和监测预警水平。
拓展智慧市场监管应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市场监管各领域各业务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坚持数字赋能决策、服务、执法、监督和评价履职全周期,探索拓展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非现场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提高市场监管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水平。推动“穗智管”20“穗好办”21平台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应用。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100%,拓展智能“秒办”事项;强化“互联网+综合监管”,完善企业信用监管平台,重点升级智能化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网络交易、广告监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系统,构建数字化执法办案体系,提升数据驱动下智慧监管水平。建设市场监管风险监测体系,构建智能化风险模型,从风险领域、时间、区域、要素特征等维度多方位监测预警。构建市场风险监测,搭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体系,设置“主体画像”、“行业画像”、区域态势、热点聚焦等功能模块,系统自动归集区域情报信息。
3.构建监管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完善市场监管科研管理工作。鼓励多系统申报科技项目,争取立项。支持有条件的技术机构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技术机构开展重大项目研发协作,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研投入机制。争取财政加大对技术机构的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基地建设申报广州市专项资金支持。争取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给予市场监管科研工作更多的扶持和帮助。支持技术机构加强与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横向联系与国际合作,引导社会资金有效进入市场监管科研领域。推进科研项目动态管理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表彰优秀科技人才,奖励创新突出的科技项目。
加强技术服务支撑平台建设。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技术机构创新,推动技术机构从检验向监测和研究升级。开展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平台建设,在“IAB”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与“NEM”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申报建设一批国字头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引导已建成国家质检中心发展壮大,支持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创建工作,推进国家药品监管局重点实验室申报建设工作等。满足多领域检验检测技术支撑需求,开展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授权质检机构、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省工程技术中心等省级公共检测服务平台申报筹建工作。重点如下:
——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建设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监测平台、食品安全监测支撑平台、食品安全保障和科普基地,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支撑中心。
——加大生物医药尤其是单抗药物检验能力建设投入,争取国家药品监管局血液制品批签发检验机构的授权,搭建生物医药检验检测平台。打造一流口岸药品检验所、国内唯一协助澳门特区药品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国家药品监管局中成药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扩充有源医疗器械检验能力,建设一流有源医疗器械检验实验室,打造广东省医疗器械检测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广东省医用纺织产品质检站、医用纺织防护产品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推动第三方医疗检测重点平台建设。
——发挥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广州)在广州市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性作用,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推进粤港澳科技创新团体标准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先进标准供给能力和质量。
——建设产业计量检测平台,鼓励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广东省港口能源物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广东省动力电池安全重点实验室大力研发先进检测技术,支持建设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申报筹建国家港口能源物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支持广州市军民融合计量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在广东省智能制造物联传感及测控、无人机、无人驾驶、工业机器人等重点领域谋划建设计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设具有自主产权的广州市出租汽车计程计价计量检定新基地。
——提升质量,聚焦智能汽车、机器人、石墨烯、动力电池、防爆电气、化妆品、纤维产品、婴童用品、家居产品、电子商务日用消费品检测及生态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工作。
4. 加强市场监管智库和研究基地建设。
发挥智库决策咨询作用。成立广州市市场监管专家委员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社会机构成立市场监管智库,发挥智囊团的决策咨询作用,加强对广州市市场监管方面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专业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推动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更好地适应广州市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广州市市场监管的现代化水平。
设立市场监管研究基地。借助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所属科研力量,与高校共建市场监管研究基地。鼓励社会力量加大资金和人才投入力度,共同推进市场监管法治理论研究、市场监管实务研究,开展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等合作。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市场监管学院,开设市场监管领域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加大市场监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
四、保障措施
发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以下称本规划)的指引作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控、社会参与、跟踪监督”的保障机制,推动本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本规划的目标和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坚强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广州市市场监管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牢牢把握市场监管的职责定位和使命担当,为实现本规划提供坚强保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聚合全社会共识和力量,不断整合监管资源,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努力建设适应新发展格局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共同推动规划蓝图实施。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推动非公党建工作与市场监管职能有机结合、互促互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各部门配合,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组织推进本规划实施。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运用创新性思维、改革性举措,将本地本部门实际与本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年度安排结合起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本规划的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工作任务按时落实推进完成。同时,健全本规划与各类各级规划衔接机制。
(三)加强资金保障。
各区、各部门要将实施本规划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相关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和风险防范,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保障规划实施。
(四)加强实施管理。
建立健全规划主要建设项目实时监测、跟踪反馈机制,建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充分激发基层首创精神,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做好复制推广。
(五)加强宣传发动。
通过报纸、网站、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规划的内容和重要意义,解读重大举措。主动公开有关市场监管工作的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广市场监管新理念、新做法,努力营造政府部门协调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广州市“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改革事项表
2.广州市“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平台表
3.广州市“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领域国家重大示范任务表
附件1
广州市“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改革事项表
序号 | 改革事项 | 重点措施 |
1 |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 对标国际先进营商规则,持续建设便利化的市场准入环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化一网通5G智慧导办服务,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无介质办理,发放无介质的“电子大礼包”(即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压减在“一窗通取”专窗领取实物“大礼包”环节,推动实现电子照、章、票全国通用。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破解“准入容易准营难”问题。深化产品准入改革,全面推进“四品一械”证照联办改革。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在广州市范围复制推广南沙企业简易注销试点改革经验,探索市场主体强制出清制度、休眠登记制度。放宽商事登记港澳投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要求限制,研究推动港澳企业直接登记改革。 |
2 | 深化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 | 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借鉴国际、港澳先进经验,深化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限度尊重企业自主权力,营造更加透明、可预期的准入环境。2021年将商事登记确认制试点范围扩大至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申请国家授权,进一步向珠三角九市延伸。 |
3 | 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新机制 | 深化更多领域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应用场景,建立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智慧型监管新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进市场监管各业务系统数据的互通共享,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互联网+监管”、信用中国等系统的互联互通,深入整合归集相关部门的监管执法数据,搭建多维度、多方位的数据归集和交换渠道。将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应用嵌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业务流程。积极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不断完善信用风险分类评价指标和分类模型,深化重点领域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完善涉企信息公示,健全企业多维信用画像,探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机制,深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 |
4 | 推进智慧市场监管 | 坚持科技引领和数据驱动,按照“一网通管、整体慧治、高效协同”的思路,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以数字化手段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构建整体高效、全域智慧、闭环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大平台支撑、大市场融合、大数据慧治、大信用共管、大服务惠民”的智慧市场监管新体系,努力使数字化改革成为“十四五”期间广州市场监管重大标志性成果。按照“以用促建、共建共享”的原则,实现各业务系统的融合互通和综合集成,加快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和迭代升级,打造集约高效、自主可控、安全可信、开放兼容的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市场监管各领域各业务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坚持数字赋能决策、服务、执法、监督和评价履职全周期,着力探索拓展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非现场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全面提高市场监管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水平。 |
5 | 建立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 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分类监管”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分类推行综合监管、信用监管、柔性监管、触发式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等新模式,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探索容错机制、包容期管理、多元化场景应用服务。 |
6 | 完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明晰各级市场监管机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事权,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资源,保持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的相对独立性、稳定性,进一步完善市、区、所“三位一体”的稽查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发现及时、查处有力、指导顺畅”的工作机制,全面构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级指导、协作配合”的稽查执法工作格局,全面实现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信息化系统统一,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制。 |
7 | 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 | 按照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公益属性的原则,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所属检验检测机构转企改制并入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整合公益性检验检测力量组建市级公益性检验检测研究机构,实现公益性检验检测资源使用效能最大化。 |
附件2
广州市“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平台表
序号 | 平台名称 | 平台类别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预期成效 | 备注 |
1 |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 新建 | 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 项目总投资1.8亿元。建立覆盖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业专用计量器具的计量标准,提供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业专用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服务;建设覆盖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业关键、共性参数的计量检测技术能力,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业的运营管理(过程控制)提供技术支持;打造一支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业计量领域的高水平技术队伍,解决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业的共性和个性计量技术难题。 | 提供产业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全产业链计量服务和前瞻性技术研究。 | 已纳入广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重大项目 |
2 | 国家港口能源物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 新建 | 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 | 开展国家能源物流产业计量检测服务,保障贸易公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任务的落实,拉动国家港口航运相关产业的发展。将新增实验场地5000平米;新增设备不少于20台件;项目规划从业人员约40人。 | 新增检测能力10项以上、标准10项以上。项目成熟运作后,具有年均服务500家大中型企业的能力,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国家港口能源物流产业发展提供高技术、高质量的计量支撑服务。 | |
3 | 大湾区智能制造物联传感及测控系统质量基础平台 | 新建 | 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 1. 智能制造关键器件测评中心。围绕关键器件、组件,开展新型传感器及系统、智能仪表、精密仪器、控制系统等测控装置及工业机器人的质量、计量、标准、认证等技术评测,为企业提供产品全寿命周期检测服务和方案解决,为行业提供全产业链环节质量保障和基础支撑。 | 提供智能制造关键器件全寿命周期计量测评服务和技术创新研究。 | |
2. 智能制造质量技术创新中心。基于工业互联网技术和创新服务模式,将量值溯源、产品质控、标准化等质量技术活动与智能制造生产活动深度融合,开展在线检测、动态计量、远程监控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 ||||||
3. 智能制造大湾区发展中心。面向粤港澳大湾区智能制造行业,谋划和构建适应产业布局与地区特色的质量基础平台,加强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推动并促进大湾区智能制造企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助力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制造现代产业体系。 | ||||||
4 | 广东省动力电池安全重点实验室 | 续建 | 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 | 广东省动力电池安全重点实验室是广州市市场监管系统第一家省重点实验室,旨在突破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的技术瓶颈,解决行业关键共性问题,提升新能源储能材料及产品领域的检测研发能力,并力求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保障行业整体健康向上发展。 | 新增设备不少于20台件,新增相关专利9项以上,新增标准10项以上,新增论文论著30篇以上;引进相关人才5人以上,为相关领域及产业培养人才15人以上。为相关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提供技术服务1000次。累计新增产值2000万元,累计新增利税200万元,有效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的发展与转型升级。 | |
5 | 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广州) | 续建 | 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 以标准示范试点形式加快促进广州市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以标准化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发挥标准引领、市场驱动作用,探索并创新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运行标准公共服务平台、标准试验验证平台、标准创新应用平台、标准合作交流平台,以“资源汇聚—手段优化—成果转化—合作推广”四个区块联动,推进广州基地整体有效运行,探索标准化研究和服务创新发展模式。 | 助推区域标准化服务水平的提升,提升标准研制链条的科学性,服务政府和市场标准的质量提升;推动“科研、标准、产业”三同步,促成标准化成果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新兴产业等领域的成果转化;加速标准化区域性推广,推动国内外标准化组织、产业联盟、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合作交流,打造标准化成果发布和标准化人才培养平台。 | |
6 | 化妆品细胞与分子生物学高端检测研究服务平台 | 续建 |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具备国际一流水准,为国内外生物、基因等领域的化妆品企业、科研机构、医学院校提供精确的检测及研究服务,将先进生物技术充分惠及到化妆品行业。通过技术创新与转移,促进化妆品基础医学遗传研究以及化妆品功效作用的机理探索,服务于国家的大健康事业。 | 为化妆品产业提供超过500次/年有关原料开发、配方升级、功效宣称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对政府及社会关注的化妆品安全及质量焦点问题一一做出应对策略。 | |
7 | 大湾区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 新建 |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以联合筹建“粤港澳大湾区标准技术服务共建实验室”方式,开展检验检测分包及结果互认、标准和(或)技术法规制修订、科技项目共同研发、联合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人才培养及交流、产品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等合作,共同为推进食品相关产品市场监管现代化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 推动大湾区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产品质量提升、湾区先进标准制(修)订、人才培养及交流等工作的开展。 | 已列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8 | 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 新建 |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化学安全风险因子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物理性能评价技术研究、微生物评价技术研究和毒理学危害评价技术研究四大方向开展相关安全监管技术科学研究和平台建设工作。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预期完成“1个数据库+3个平台+1个中心”的建设目标,即“构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化学安全风险因子筛查数据库,搭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质量提升技术支撑平台和风险预警研究平台,筹建国际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安全监管技术交流培训中心”,以数据库实现风险物质筛查快速化,以平台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创新成果实用化、风险预警研究体系化,以中心实现人才培养精准化,服务市场监管与行业发展。 | 建立基本覆盖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相关化学安全风险因子的高通量筛查数据库(达1000种以上,2年内覆盖200种以上),申报省部级科研项目2—3项;制(修)订国家标准等各级标准10—15项,申报专利2—5项;帮助重点企业打造1—2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性能产品,形成相关先进标准2—3项;每年开展3—5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相关风险研究,向监管部门提供10—15条风险预警信息;筹办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学术会议3—5次,为行业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5000人次以上。 | |
9 | 化妆品综合监管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新建 |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拟采用国际先进理论和技术,从化妆品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和化妆品功效评价三大化妆品综合监管技术领域开展学科研究与平台建设: | 重点实验室构建化妆品中非法添加物质筛查数据库、化妆品原料质量和安全数据库;搭建检测方法转化、标准化平台、化妆品安全风险因子鉴别研究平台、化妆品质量提升技术支撑平台;筹建国际化妆品监管技术交流培训中心。通过深入开展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研究,形成系统的化妆品监管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及指南和法规,切实解决化妆品监管中的基础性、关键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理论和技术难题,为化妆品监管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 | |
1. 覆盖化妆品、原料、包装材料和口腔护理用品等产品的理化、微生物、毒理学及动物替代试验技术、快速检测技术及标准化研究。 | ||||||
2. 化妆品风险评估方法及模型、原料安全评价、暴露量调查研究及安全评估、不良反应成因鉴别研究和基于大数据的智能监管辅助系统及互通互联数据库的构建。 | ||||||
3.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技术、功效成分溯源技术、功效机理研究和化妆品皮肤基础数据库构建等。 | ||||||
10 | 国家家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新建 |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在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番禺园区)扩建家居产品检测中心,重点建设定制家居产品、智能家居产品的检测实验室,建成集检测认证、标准与技术研发、培训与技术交流等于一体的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国家级质量检验中心,为社会提供产品检测、技术攻关、人才培训的国际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基础建设投资2000万元、检测设备投资4100万元、科研项目投资800万元、人才培养投资100万元,新建或改建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的专业实验室,购置检测设备,整体提升及拓展检测研发和公共服务等能力。 | 拓展健全家居产品的检测能力,建立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国家家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承担或参与家居产品相关检测技术研究、认证体系开发实施和标准制(修)订等工作。把中心建设成为立足广东、辐射全国乃至东南亚地区最具权威的家居产品检测、科研、培训的国际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致力于实现服务政府、服务产业、服务民生的公共服务使命。 | |
11 | 国家电子商务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新建 |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建设国家电子商务日用消费品质检中心,检测范围包括家用纸制品、玩具及童车、家用电器、食品用塑料包装物及工具、照明光源及灯具、日用化工品、通用电器产品、汽车用品、其他日用消费品等类别。拟投入7500万元,其中汽车用品约4000万元,食品相关产品、日用化工品以及其他日用消费品等合计约3500万元,建设和完善汽车用品、食品相关产品、日用化工品等领域的检测能力,力争产品覆盖率达到85%以上。 | 建设高水平的立足华南、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家级电子商务质检中心,搭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集检验检测、质量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价、科研、标准化、信息交流、人才培养、技术培训等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虚拟仪器等互联网衍生手段革新检验检测技术,打造全新检验检测模式,优化资源配置,节省检测成本,实现检验检测服务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 |
12 | 广东省医疗器械检测服务公共平台 | 新建 |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建设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技术平台,检验能力覆盖广州市有源医疗器械监督抽查产品的95%以上。计划投入5000万元,建设检测能力包括体外诊断仪器与试剂,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物理治疗器械,口腔科器械,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临床检验器械,医用成像器械,医用康复器械,无源手术器械,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等。 | 在“十四五”期间,建设成为一个国内先进医疗器械检测服务公共平台,可以满足广州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验检测需要,并以技术支撑广州市乃至大湾区医疗器械产业,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 |
13 | 国内唯一协助澳门特区药品检验检测平台 | 续建 |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 作为被国家授权为可从事澳门特区药品打假的唯一检测机构,做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局药物事务厅委托药品检验业务工作,积极承接中成药注册检验,协助开展药品打假等工作,涉及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产品检验。参与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设等工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发展。 | 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局开展药品市场监管、打假、应急事件处置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与澳门高校联合申报科研课题,提升中药质量标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 | |
14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成药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 | 续建 |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 围绕中成药大品种的质量提升与评价、中成药质量评价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与应用以及国际、港澳标准的研究与应用三个方向开展研究工作,努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国家药监局中成药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在中药检验、质量标准研究以及加强与高校的合作,特别是岭南中药的研究、中药标准的制(修)订等方面,从产学研多方位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药标准化、国际化。 | 充分发挥广州市药检所的技术优势,建立科学、全面的标准体系,防范中成药的安全风险,进一步推动中药高质量发展;建立国际认可的中医药产品质量标准,掌握国际标准的话语权,扩大中药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 |
15 | 广州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支撑中心(政府实验室) | 新建 | 广州市食品检验所 | 充分发挥政府公益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公益服务和监督评价职能,建设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监测平台、食品安全监测支撑平台、食品安全保障和科普基地,突出广式食品、酒类、茶叶等品类特色,具备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等质量安全指标检验能力,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实现食品行业健康可持续性发展。 | 项目完成后,将广州市食品检验所打造成为市综合检验能力最强公益一类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仪器设备价值超过2亿元、检验参数超过8000项、检验技术人员超过200名、检验项目覆盖所有31大类食品、年检验能力达到2万批次,为广州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 |
16 | 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防爆电气3C指定实验室 | 续建 | 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 | 依托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申请国家认监委防爆电气3C指定检测实验室,包含防爆电机、防爆电泵、防爆配电装置、防爆开关、控制及保护产品、防爆启动器类产品、防爆变压器类产品、防爆电动执行机构、电磁阀类产品、防爆插接装置、防爆监控产品、防爆通讯、信号装置、防爆空调、通风设备、防爆电加热产品、防爆附件、Ex元件、防爆仪器仪表类产品、防爆传感器、安全栅类产品、防爆仪表箱类产品等17类防爆电气产品。 | 充分运用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及防爆电气3C指定实验室平台,为华南地区以及全国范围内防爆电气设备制造商提供防爆电气3C强制认证检测技术服务,促进防爆电气产品质量提升,为政府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保障工作。 | |
17 | 智慧电梯综合管理平台 | 新建 | 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 | 1. 打造“一个库”——智慧电梯基础数据中心。通过统一的数据字段、格式、采集及交换标准,实时更新电梯检验机构、监管部门、应急处置中心、维护保养单位、使用单位及协会等各部门的电梯基础数据信息,汇集智慧救援、透明维保、信用评级等实时数据信息,通过动态更新、共享交互、智能分析机制,提供实时、可靠、科学的数据支撑。 | 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AI智能监测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以“一库”(智慧电梯大数据资源库)为核心,以“五位一联平台”(智慧监管系统、智慧检验系统、按需维保系统、电梯安全事务社区治理系统、信息公示系统)为基础,以“一图”(电梯综合大数据动态展示系统)为支撑,构建多部门联合共治的“五位一联”智慧电梯综合管理平台,深入推进电梯智慧监管工作。 | |
2. 建立“一张图”——智慧电梯综合信息动态展示系统。以智慧救援为核心,综合展示智慧检验平台、智慧监管平台、按需维保平台、公众服务平台、社区治理平台的实时信息,结合智慧电梯基础数据中心的各类基础信息,动态展示各类分析图表,构建电梯多维度信息“一张图”大数据动态展示,做到电梯安全信息“一览无遗”。 | ||||||
3. 构建“五位一联”智慧电梯综合系统。以基于“滴滴救援”模式的广州96333智慧检验平台为核心枢纽,集电梯智慧监管平台、按需维保平台、公众服务平台、社区治理平台于一体,实现多方联动治理的“五位一联”综合系统。 | ||||||
18 | 中国桑蚕干茧及生丝公证检验广州实验室 | 续建 | 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 | 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是我省唯一一家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拥有广东省唯一的中国桑蚕干茧及生丝公证检验实验室。推进该实验室建设,可更好地执行《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为我省及全国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数据支撑,推动“以质论价”为核心的市场流通秩序建设,服务非棉纤维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中国桑蚕干茧及生丝公证检验广州实验室续建完成后,可加强桑蚕干茧公证检验和生丝公证检验的履职能力,实验室面积可达1000平方米,增加关键检验设备5台套,培养及配备充足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预计桑蚕干茧年检验能力可达2000吨、生丝年检验能力可达100批次,服务我省及全国的茧丝质量监测工作。 | |
19 | 中国棉花公证检验广州实验室 | 续建 | 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 | 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是我省唯一一家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拥有广东省唯一的中国棉花公证检验实验室。为更好地履行《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能,为我省及全国国储棉的质量提供有效监控,为国家有关部门的宏观调控提供可靠数据,完善实验室场地建设,拟增加关键仪器设备配置,提升仪器化棉花公证检验能力。 | 中国棉花公证检验广州实验室续建完成后,增加新建设棉花公证检验实验室面积788平方米,其中含恒温恒湿实验室343平方米,增加1台套大容量快速棉花纤维测试仪(HVI),具备4台套大容量快速棉花纤维测试仪(HVI),配备数量充足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仪器化棉花公证检验能力达到8万吨/年,服务我省及全国的棉花质量监管工作。 | |
20 | 广东省医用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新建 | 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 | 完善实验室场地建设,增加关键仪器设备配置,提升医用及防护用品检验能力。满足我省各级政府对医用应急储备物资质量检验和监管的需要,服务医用纺织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提升医用纺织品行业的质量技术水平,保障医用纺织品应急生产能力。 | 开展大部分纤维相关的医用及防护用品的质量检测项目,“常规检验项目/参数”达到90%的覆盖率,年检验检品量(批次)可达3000份以上,从而进一步完善我省医用纺织产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需要,可以满足政府医用及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推动医用及防护用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 |
21 | 医用纺织防护产品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 新建 |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瞄准国家生物安全防护和现代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强化标准体系、产品认证、检测技术、检测仪器以及检测数据等的分析研究,建立国内领先的医用纺织防护产品科学评价体系和质量评估实验室。 | 建成毒理性能测试实验室,完善医用纺织防护产品检测能力体系;开展相关检测方法研究,完成不少于50项检测能力建设任务;参与标准制(修)订,开展检测仪器的研究开发,加强技术团队建设,建成国内领先的口罩、防护服等纺织防护产品检测实验室。 |
附件3
广州市“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领域国家重大示范任务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工作内容 | 预期成效 | 获批时间 |
1 | 中国(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建成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助推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海洋科技、轨道交通、新材料等产业要素进一步集聚发展,提升产业优势和保护创新成果,支撑创新驱动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为广州产业高端化和国际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2020年 |
2 | 国家知识产权强市 | 按照“对标国际、领跑全国、支撑区域”的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管理和服务,打造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 | 到2025年底,实现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决定性重大成就,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上新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大幅度增强,知识产权质量和运用效益显著提升,创新要素集聚、转化运用流畅、保护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健全、高端人才汇聚的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初步建成,知识产权对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作用充分彰显。 | 2017年 |
3 |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 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创新质量发展机制;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 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形成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和较高知名度、能代表城市形象、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技术标准水平处于全国先进行列,为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 2016年 |
4 | 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 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推动重点产业标准国际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国际标准化。 | 1. 争取获批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2.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标准“引进来”和“走出去”齐头并进,增强标准国际化创新能力,推进标准国际化进程,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 | 2020年广州获批开展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 |
5 |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 发挥人才技术资源优势,注重补短板、强弱项,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提升食品综合性技术服务能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加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立体化风险监测体系,推动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 | 1. 争取获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 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切实提升特大型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有效保障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着力打造“食在广州,食得放心”金字招牌。 | |
名 词 解 释
1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在综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
2先照后证:先申领营业执照后再办理有关许可证。
3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将有关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等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只发放记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证照分离: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分开审批,并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5商事登记确认制:商事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信用承诺,对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依法进行形式审查,不再实行许可审批,改为行政确认,通过登记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和一般经营资格并予以公示。该项改革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率先试点。
6每千人拥有企业达84户:其中广州市人口数量使用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常住人口为1867.66万人。
7食品药品“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8“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新征程中持续释放“双区”驱动效应,推动广州、深圳“双城”联动,在新征程新高度上“比翼齐飞”。
9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主要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10年的有效发明专利、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有许可他人实施收益的有效发明专利、实现质押融资的有效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科技发明奖或专利奖的有效发明专利、经无效宣告审理维持有效的有效发明专利等七个方面进行界定。
10照、章、税、保、金、银:申请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务U Key(税控设备)、就业和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
11照后减证: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别采取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分离出来,有效区分“证”“照”功能,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
12一业一证:1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1张行业综合许可证。
13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
14五进: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
15伦敦奖:伦敦国际奖,创办于1986年,是世界5大创意奖项之一。
16民用“三表”:电表、水表、燃气表。
17研发中试:研发过程的中间性试验,是科技成果向产生力转化的必要环节。
18触发式监管:政府部门对新兴业态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减少日常监管干预,同时设定不可逾越的监管底线,一旦企业触碰监管底线,即启动监管执法。
19“包容期”管理:对新设立的新经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给予1—2年的包容期,除违法犯罪、危害国家安全、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外,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信用承诺、行政提示、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给企业留足成长空间。
20穗智管:广州市城市运行管理核心中枢,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基础数据、应急管理、社会舆情、经济运行、公共安全、医疗卫生、规划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行、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民生服务等城市运行管理要素为重点,建设“感知智能”“认知智能”“决策智能”的城市发展新内核,打造数据全域融合、时空多维呈现、要素智能配置的城市治理新范式。
21穗好办:广州市移动政务服务总入口,负责统筹广州市办事应用的整合优化,市各部门通过“穗好办”平台统一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移动端政务服务咨询、查询、预约、办理等服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22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