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使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定》的通知,自2022年5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本《规定》要求使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属于食品经营中的餐饮服务,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此外,《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者在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前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办理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之后再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实行一窗联办的地区可在一个窗口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办材料,具体以当地政务服务规定为准。
本《规定》适用范围如下:
(1)广东省内使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管适用本《规定》。
(2)传统餐饮店使用自动加工设备按食品设备设施进行管理不适用本《规定》,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不需标注“利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字样。
(3)通过制水机销售饮用水不属于食品制售行为,不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不适用本《规定》。
(4)经营者从事使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经营之后又从事其他食品经营,例如从事其他餐饮服务或食品销售的,应当按《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另外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
(5)蛋白质含量较高的生食动物性海(水)产品,含奶油的冷加工糕点、沙拉,冷荤类,非发酵豆制品(即时煮熟饮品除外),湿米粉、湿粉类淀粉制品等属于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此类食品对设备环境、温湿度、原料投放时间等要求较高,控制不当极易被微生物污染,引起食物中毒,在传统餐饮店经营高危易腐食品对其加工区域、加工行为、存放条件、人员管理等也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因此,《规定》规定了以上食品不得使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非发酵豆制品中的即时煮熟饮品,例如豆浆等含豆饮品不在禁止经营之列,但是经营者应当确保其加工设备将豆浆完全煮熟,防止假沸现象,避免引起食品中毒。随着经营设备的不断升级,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提高,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实际,市场监管部门可经评估后减少或者增加不得使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的食品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