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经评估,《上海市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办法(试行)》(沪市监规范〔2020〕7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上海市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经评估,《上海市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办法(试行)》(沪市监规范〔2020〕7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上海市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