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内各有关处室,成本局、价监局: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经委领导同意,现将《 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相关责任处室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任务清单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及时总结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委党组报告。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
委内各有关处室,成本局、价监局: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经委领导同意,现将《 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相关责任处室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任务清单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及时总结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委党组报告。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