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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3-16 425
核心提示:《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要点》已经2022年3月2日第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要点》已经2022年3月2日第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4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是上海构筑未来发展战略优势的关键之年。本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应急管理部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防范化解城市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力防御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高水平安全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上海加快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一、不断健全动态研判机制,敏锐把握城市安全风险

(一)构筑网络精准识别风险。推进浦东新区、黄浦区、松江区试点建设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风险隐患前端感知能力。推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完善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生产储存企业智能视频轮巡。健全风险隐患发现体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建设人民意见收集处理平台,出台举报处置和奖励办法,发挥灾害信息员作用,及时发现重大风险隐患。

(二)健全机制科学研判风险。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出台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标准规范及防控办法。完善常态化会商研判机制,编制会商工作指引,聚焦年度、季度和重要时段,开展灾害事故综合风险趋势会商研判,加强极端天气、水情、地质、地震灾害监测预警,部署针对性防控措施。深化应急联动机制,用好应急救援系统,汇集市政府总值班室、110警情、119火情信息,做好灾害事故信息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分转,及时掌握突发事件发展态势。

二、全力推进动态隐患清零,坚决防控城市安全风险

(一)织密筑牢安全责任防线。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健全会议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定期研究解决城市安全重大问题。组织各区制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开展换届后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压实党政领导责任。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制订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权力、监管、任务清单,压实行业领域监管责任。组织开展“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严格落实信用惩戒措施,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好服务外资企业安全发展平台,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推动疫情防控全流程闭环管理。

(二)强化风险隐患动态排查整治。牵头开展好城市运行安全和安全生产领域“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持续深化“治已病、防未病”理念,不断强化“与风险赛跑”意识,推动把安全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始、成灾之前。发挥市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研究标本兼治防范措施,总结提炼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排查专项整治,提高燃气管道、设备设施、场站、工程建设、用户端安全运行水平。聚焦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厂房仓储、综合交通枢纽、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重点场所,地下空间和管网、老旧管理电梯、市政设施等重点设施,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销项管理。对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以及有限空间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各区实施动态清零。强化统筹部署、督查检查和明查暗访,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冬奥会、冬残奥会、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等重要时段安全保障。

(三)严防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推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系统应用场景,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试点,推广危险化学品仓储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流动流向追溯,协调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加强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开展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组织开展两轮重大危险源企业督导核查,提升企业自主安全管理能力。全面落实精细化工企业不符合项清零,组织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排查、小化工和医药企业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安全深度评估,推动企业提升安全能级。

(四)持续提升自然灾害风险防御能力。高质量完成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成基础数据库,编制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全面加强社会面防汛工作准备,联合推进制订极端灾害天气“四碰头”预案,制订极端天气“六停”(停工、停业、停课、停园、停运、停航)细则,完善城市生命线及医院、学校、养老院超标准暴雨洪灾专项防御标准。协调推进森林火灾防控综合治理工程,完善森林防灭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涉灾部门责任,奋力攻坚自然灾害防治十项重点工程建设。细化《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制订市-区-街镇-居村-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清单。继续研究本市巨灾保险制度推进实施路径,积极探索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一体化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提升基层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安全发展水平。

三、扎实推进基础建设,有效降低城市安全风险

(一)强化应急管理科研能力建设。探索建设本市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平台,凝练应急管理领域重大科技需求,推动关键核心科技项目申报,建设应急管理部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重点实验室,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战略策略、体制机制改革、灾害成灾机理、事故趋势规律、应急救援体系等课题研究。统筹规划应急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科建设,持续优化应急管理专家结构,发挥智力支撑、人才培养作用。

(二)建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平台,充分利用社会储备资源,形成物资储备“资源蓄水池”。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制订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清单,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储备管理考核制度、指标评价体系。合理规划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制订仓库管理、物品调运等相关规范,提高管理的精准性和规范化水平。

(三)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按照“以用为要、功能叠加、规范高效”的要求,推动建设适应上海城市需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制订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保障标准,修订建设、管理和使用办法。建设全市避难场所信息化系统,实现数字化管理。

(四)深化宣传教育培训实效。积极适应舆论生态、媒体格局和传播方式变化,落实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要求。建立新媒体传播矩阵,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典型宣传、活动宣传,提升主动发声和舆情引导能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显示度。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开展“公共安全第一课”,组织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月、安全体验馆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开展科普作品征集评选推广,增强社会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完善考核发证体系,强化考试机构职能,优化考点布局,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全面加强救援准备,高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

(一)完善应急指挥机制。聚焦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加强本级应急指挥部建设。明确指挥编组,细化编组任务,形成编组方案。规范指挥流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指挥流程库和案例库。组织指挥推演,健全与公安、海事、消防等部门协同机制,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水平。

(二)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积极适应“全灾种、大应急”需要,支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发挥主力军作用,提高综合救援能力。建设互为补充的力量体系,摸排掌握全市应急力量底数,建立多渠道保障模式,优化调整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结构,开展专业帮助、实战锻炼、考核培训,举办技能比武竞赛。培育社会化航空救援力量,建立长三角指挥协调中心和空域快速审批放行机制、起降点。加强军地协同,制订协同任务清单,完善参与抢险救灾的程序方法。

(三)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突出规范化管理,修订预案管理办法,建设企业预案备案系统,做好市级预案指导审核、衔接把关。突出实用性导向,积极推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修订细化社会面防汛、雨雪冰冻、大雾、地震、气象等专项预案,分类细化行业部门秋冬季极端灾害应对应急预案。突出实战性训练,统筹指导开展市级演练,打响“沪应”综合演练品牌,开展防汛抢险、地质灾害、灾害救助、雨雪冰冻等专项演练和长三角联动指挥等跨区域演练,切实提高救援处置能力。

五、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完善优化协同高效格局

(一)更好发挥统筹协调机制优势。统筹发挥市安委办、灾防办、防汛办、城运应急办以及森防办作用,加强牵头抓总、推动落实,推动形成分工明确、协同治理、共同发力工作格局。贯彻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精神,健全体制机制,优化组织结构体系,系统提升战斗力。发挥好专业委员会作用,完善工作规则、运作机制,增设市安委会特种设备、职业病防治专业委员会,成立市灾防委防震救灾专委会。严格实施综合考核,优化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和消防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国有企业考核模式和内容。完成第一轮16个区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巡查,探索开展部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项巡查。

(二)深化综合执法体系改革创新。有序推进执法总队筹建,优化内设机构职能,制订案件管辖、法制审核、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诉讼应对等管理制度。指导筹建区局执法大队。加强市、区执法融合协同、执法计划衔接,探索跨区域、协同式、融合式执法模式,研究完善市、区、街镇监督检查职责分工。结合应急管理执法个性化需求,配合开发、全面应用全市统一综合执法信息化系统,加快执法检查数据互联互通。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强化事故统计分析应用,完善事故后评估流程,督促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落实整改措施。协调落实配套政策,推进制式服装、执法装备、执法车辆等配置,树立新时代上海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崭新形象。

(三)巩固壮大协作发展格局。深化长三角应急管理协同发展,做好专题合作组轮值。高质量办好第二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协同制订完善长三角应急管理政策标准、失信惩戒、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事故灾害应急演练评估、专家管理等政策。推动建设完善长三角区域应急管理信息共享交互平台、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联合研究编制长三角重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防联控、执法联动以及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共享机制。推进长三角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应急救援基地和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与京津冀、大湾区等交流学习,探索应急管理区域协同发展有效路径。对接落实好首个对口支援合作项目,推动建设喀什市应急管理专家工作站。继续拓展应急管理加入友好城市等国际合作框架体系,更好服务本市应急管理大局。

六、着力强化保障支撑,提升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

(一)系统推进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建设。配合市人大做好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营造良好安全法治环境。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推动落实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及其4个分项规划目标任务,高标准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2-2035)、应急物资储备“十四五”规划,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推动修改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行政许可处罚有关规定,研究制订本市应急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管理办法,修订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项目实施细则,健全规章政策体系。出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危险作业罪行刑衔接案件办理指导规则,深化本市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研究,突出监管重点,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加大重点标准培育力度,制订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等地方标准。

(二)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按照“一网统管”要求,持续推进应急管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系统集成。提升信息支撑能力,推进业务数据双向交互、汇聚共享,构建多元融合数据资源体系,打造智慧应急大脑。提升实战应用能力,构建空天地一体化通信体系,升级完善融合通信平台功能,开发道路大雾团雾应用场景,建设长三角实战协同平台。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完成综合应用平台(一期)建设,实现业务系统多终端一体化应用。

(三)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进一步下放事权,支持浦东引领区、临港新片区、虹桥商务区、五大新城等改革先行先试,及时复制推广成功经验。推进“一网通办”迭代升级,普及推广行政许可、政务服务 “好办”“快办”服务。完善行政审批系统,实现电子归档,优化窗口政务服务,全面升级优化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七、始终坚持政治统领,激励干部队伍担当作为

(一)坚定信念铸就忠诚。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的思想根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深入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局系统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开展模范机关创建,锤炼政治品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引导党员干部更加忠诚地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锲而不舍改进作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编制年度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加强重点领域部门、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归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弘扬践行职业精神。忠诚践行重要训词精神,彰显城市精神品格,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担当和韧劲。弘扬上海应急职业精神,讲好应急人故事,履行应急人使命,生动展示应急队伍的良好社会责任和精神风貌,充分展现应急队伍的精神特质和职业风采。加强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和实战锻炼,举办处级领导干部主体班和监管人员专题班,不断提高攻坚克难、善战善成能力。



 
地区: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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